身为单身狗的我依旧一脸冷漠_(:з」∠)_
【10】
格洛芬德尔来找我,他跟我说,这几年米斯林并不算很安全。莫高斯的半兽人军团实在又多又烦,于是精灵王决定,将族中妇孺迁往靠近海岸的塔拉斯山。
我已经从医疗长那里毕业了,成为了一名医疗官,本应该留在米斯林,但是他却希望我也去塔拉斯山。
我抿抿唇,却有自己的打算。
爱贝丝结婚后肯定就去多瑞亚斯,凯兰崔尔也去多瑞亚斯。
于是我也选择了多瑞亚斯。
当然了大家千万不要以为我是跟格洛芬德尔别扭什么的,我可没那么小气。
纯粹是我大天/朝子民的习惯问题——哪里有人往哪儿钻,有熟人好办事。
而且,我也该出发去找我回家的契机啦。
【📢作者有话说】
恩,男主想告白,女主不肯接受。
就问你们,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
啊哈哈哈哈哈哈……
当然了这文并不虐的,加上又不长,下一章应该就能圆转回来了。
我的目标可是甜甜甜!
第7章
◎我的穿越任务之毛团无敌小乖乖◎
【1】
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七十年,我艰难的在沙漠里行走。
每到这个时候,我就格外的想念曾经的我自己。
曾经我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曾经我脚踩九州,王霸之气……
曾经我……
然而现在我就是个弱鸡<( ̄ ﹌  ̄)@m
想想都是泪。
【2】
沙漠在中土大陆的最南端。
由于对大陆不熟,所以我去了一个陌生地方行走了很久后,就会沿途折返回到多瑞亚斯,然后将所见所闻记录下来,绘制成地图。开始的时候我的行程大概都是一两年左右,后来变成了四五年,这一次来到沙漠是我所进行过的最长时间的旅行,我已经出来近十年了。
我见识了许许多多,诞生还没有多少年的人类,他们好奇,机敏,但也容易动摇。我当时在旅途中的修养救了一个人类小孩,因此顺便跟他们生活过一段时间,为他们奏琴,同时也传授了他们一点医术。
我还遇到过矮人一族,这一族真是相当有意思,别看个头小长得糙,但是确实天生的能工巧匠,连最被众神偏爱、点亮所有技能的精灵都不一定能够比上他们的手艺。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他们以为我还是什么可以吃的东西吵嚷嚷的争执不已。但是,在我拿出我的酿酒手艺后,这群矮人们瞬间就将我奉为了座上宾。
我的酿酒手艺可不是跟精灵学的,这一点我可是有着属于自己的原则与高冷。
比吃喝谁敢踩我大天/朝,一瓶二锅头分分钟砸死他_(:з」∠)_
【3】
我的酿酒手艺征服了矮人族,我教了他们酿酒,而在分别的时候,矮人族则送了我一整套由他们精心打造的白宝石秘银首饰。
如果说大部分矮人包括矮人国王在内的,都喜欢我酿的酒,而年轻的矮人王子则是看中我的锻造能力。
他喜欢跟我沟通锻造的技巧,还有如何更有效的锻去金属内的杂质。他还喜欢做模型,从人物到房屋还有树木什么都喜欢用金属造出来,他的手艺惟妙惟肖,不过要说最喜欢做的还是各式各样的少女模型,少女轻盈舞动的发丝还有蹁跹的裙摆,都一丝不差的展现了出来。
简直整一个宅男手办狂热饭。
至于我为什么能跟他谈得来,早说了我师父无所不能,跟他学了一千年,我技能点几乎全满这点其实也不算什么。
毕竟本大佬就是这么叼【叼烟】
不过我拿了分别礼物之后依旧跑得很快。
当然了,我才不是因为矮人王子突发奇想要给我做一套以我为原型的人物手办才跑的。
我要正直的声明一下,矮人们多可爱啊。
【4】
不过,矮人们虽然很可爱但那也是性格可爱,至于他们的外表——对不起我是一个坚定而认真的颜狗╮(╯﹏╰)╭
在这里说一下,我这种行为叫做外貌歧视。
好孩子千万不要学我。
【5】
在沙漠里跋涉的第十天。
我捡到了一只小毛团。
【6】
毛团缩在我手掌心恹恹的,连眼睛都睁不开。
我仔细辨认了一下,这是一只小鹰,刚学会飞,按照道理来说,这个时候的小鹰还不能完全独立。可是它却很奇怪的出现在沙漠里,并且翅膀受了伤。
我把它抱起来,给它喂水,给它疗伤,它倒是非常通人性,知道我是在帮它,用头拱了拱我的手。
真乖。
我心满意足的撸了撸它身上的细毛。
我顺着它的毛,一边思考着要给它起一个绝无仅有,并且深深代表我对它的爱的好名字。
唔~~~~
就叫小乖乖好了()
【7】
我的小乖乖果然很通人情。
我第一次喊它的名字的时候,它首先浑身一僵,然后转过身掉头就给我装死。
我毫不客气的揉着它一顿圆搓。
它嘎嘎的叫着,扑棱着小翅膀绝不肯认输,我看着它那气势汹汹的小模样,倒是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
于是我忍不住把它捧起来,轻吻了一下它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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