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忙脚乱地想要防守,但双拳难敌四手,只能缩在原地小喊救命。
有一只手在挠我痒痒,我下意识缩起身体、想藏起弱点,却毫无用处,只能抑制不住地发笑;一只手贴到我的脖颈上取暖,我把脸压下去、想用几分力气逼迫对方离开,却反被当成讨巧的小狗摸了下巴;一只手在掐我的脸;一只手抱住我的腰。
我放弃挣扎,讨好地大喊:“唉,我错啦我真的错啦——我也是小狗。”
“哼,现在知道厉害了吧!”
“嗯,早点这样不就好了吗?”
我的脑子里盘旋着“你们以多欺少,胜之不武”、“有本事再来比一场”之类的话,但只是想想罢了——大多数时候,都是白厄和昔涟这对好战友合起伙来收拾我。
……其实就是想找个理由捉弄我吧!
猫狗之争有任何必要吗?
两个人闹够了,终于放过“柔弱”的我。
一个人的脑袋占据我的一边肩膀,我从原先靠在树干上的姿势转为假装安详地躺在草地上。衣服早就乱糟糟的了,沾满草屑灰尘,但魔法保佑,我在爸爸妈妈眼中仍然是文静又爱干净的好孩子。
“真的好热,你们快放开我。”我说。
“哪里热啦?”
我瞪了白厄一眼:“你当然不觉得。”
白厄很无辜地看着我,似乎在说“真的没有很热”。男孩的脸贴在我的肩膀上,隔着薄薄一层布料,我感觉到他滚烫的体温、时轻时重的呼吸和胸膛中跳动着的心脏。他在兴奋着,比寻常时候更加快乐。
而昔涟在笑,温热的呼吸落在我的颈侧与发丝间,我们两人皮肤相贴,让我觉得有一点痒。她从不觉得我们的亲密有任何问题,笑意吟吟的眼睛总是倒映出我无奈的面庞。
我哼了一声,没再说什么“赶紧放开我”的话,而是习以为常地顺从了。
这时,小奇美拉跳到我的胸口上,它贴近我们三人的面庞,好像发现了新奇秘密一般兴奋地跳起来。真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我躺在草地上,不经意间抬起目光,向来时的树林扫去一眼。
在那片隐蔽的灌木丛中,漆黑衣袍的一角在浮动。毫无由来地,我疑心男人正望着这边出神——那目光平静得过分,似乎曾有浮世种种在其间沸腾,最终都染上死气,彻底幻灭了。
他在想什么呢?
这样的疑问在我心头闪烁,流星似的划过、飞速消逝了。那和我没有关系。
“你在看什么呀?”白厄问。
我下意识遮掩事实:“我只是想起来,今天没找到野果。”
“没找到就没找到吧!我们要玩一会儿再回家吗?”白毛小狗自我调节能力一流,完全没有纠结我提起的事情,已经开始琢磨往后时间的安排了。
“你们先回去吧。”我说,“我想去树林里待一会儿。”
“欸?你要去找妖精们吗?”
“啊……嗯。”我漫不经心地点头,不清楚自己应该寻找一个怎样的理由。
“嗯,你只是想自己待一会儿吧?”白厄笃定地说,“好吧,你记得早点回来。”
随后,他做出一副很不满意我的决断的样子,哼哼唧唧地假装自己并不在意。我不觉得他的意思难以理解,相反,他皱一下眉头,我都能很快理解他思虑为何。
我又抬头去瞧那片神秘的树林,那男人不见了。
这事实令我心生顾虑,连环的困惑开始涌现:为什么忽然出现又忽然消失,是什么令他来到哀丽秘榭,又是什么忽然绊住他的脚步?
电光火石之间,有一道灵光飞速闪过,没能被我捕获。我紧张地呼吸,想要重拾灵光一现的状态,迫切地向着树林张望,神秘深林回以宁静的注视。昔涟握住我的手。
“你在害怕吗?”她问。
“我……”
“害怕的话,就不要去了。”昔涟说。
“好。”我说,“不去了。”
纷乱思绪凝结的坚冰被打破。我回握住女孩的手,艰难地从地上起身。
我们三人站在黄昏下。太阳快落山了,一望无际的草地上一半是夕阳的金,一半是深夜的黑,我们迈开步子,向前走去,走下山坡,走出草地,踏入蔓延的黑。没了孩童的嬉闹,村庄静悄悄的,脚步声清晰可闻。
忽的,我听见昔涟的声音。
她问:“任何时代的人们都需要故事,你会愿意成为故事的主角吗?”
我本不应该放在心上。过去数年安宁的快乐已经不再令我草木皆兵,这段纯粹又美好的日子令我沉迷,但这一夜,我无法感到真正的轻松。
听见昔涟的声音时,脑海中绷紧的丝线开始急切颤动。
我愣愣地看过去,女孩子的双眼明亮,如同溪水冲刷过的宝石,熠熠生辉。粉发铺在月光下,像褪色的血,是一场会越来越浅的梦。
“昔涟,你在说什么呀?”白厄问。
“我在问她问题呀。”
“这是什么问题……学校要开展新活动了吗?”
“是一个,嗯,有关伟大冒险的故事!还记得我说的吗?”昔涟注视着我。
白厄一头雾水。我鬼使神差地回忆起我们初遇不久的时候,三个人坐在麦田边,用一副牌占卜未知的未来。
……
“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得不离开哀丽秘榭,你会愿意成为救世主吗?”
……
“不,我不愿意。”我说。
回应我的是一个包容的微笑,像在说“你会的”。时至今日,她对我仍然有着自己的理解。可是,到底是为什么呢?
第13章 偶遇三折叠神秘竹马,拼尽全力无法战胜
小白视角:乡村萨摩耶进城务工,终与青梅重逢
小黑视角:邪恶萨摩耶日常上位,自我定位正宫
小勒视角:无情萨摩耶点火添乱,扰人清梦
1.
如题。
我和竹马白厄走散了。
翁法罗斯战火纷飞,老家哀丽秘榭烧得只剩下一打灰,我们两个人到处逃命,路过某个发生暴乱的城市时被迫失散——
都怪该死的乱世,否则我和我的竹马怎么会遇到这样的灾难?!
痛定思痛,我决定加入揭竿而起的当地人,打进奥城,让翁法罗斯改天换地。
作为叛乱组织里为数不多有文化的人、全村的天才与希望,我混得顺风顺水,飞速踹掉前老大,升任组织头子。
十年过去,我终于完成当年的理想,从乡村土妞摇身一变成了翁法罗斯老大。
可我的萨摩耶在哪里呢?
我的萨摩耶不会再回来了,可恶!
“我们人多,管他哪个门,全给我往死里打。”我面无表情地说。
我们大获全胜。
进城后,二把手张三建议我办场庆功宴,犒劳犒劳弟兄姊妹们。
我摆手同意,恰好前一天奥城首富阿格莱雅来找我谈事。
我略一思索:“阿格莱雅女士不是投资了一家黄金大饭店吗?就那里吧。明天有空的话,我们先一起去瞧瞧。”
我要忙的事还有很多,首当其冲的是:我当年许诺过跟着我走南闯北的孩子们,等打完仗,他们也能读书,当大学生,学先进的技术。
我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
没办法了,谁让我是“暴君”呢?
去把神悟树庭的那个阿什么那克萨什么斯的抓过来教孩子们认字,名师出高徒,他教出来的肯定是大学生。
就这么办。
按照我的设想,叛军打进奥城后,整个奥城应该人心惶惶。
因此,眼前这副歌舞升平、沉迷享乐、只活最后一天的死样子完全超出了我的预估范围——
我蹲在路边,摸遍全身也没找到装X用的pocky饼干,只好死气沉沉地盯着大街看。
*哀丽秘榭方言——天灾都要来了!
真该死啊……
我们在外面为了活下去打得头破血流,奥城里的人居然爽得没边。
又是一辆车从我身前飞过,我面无表情地拍拍衣服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半晌,憋出一个冷笑来:该死的奥城,这种好日子该轮到我们过了。
忽的,我瞥见对街有一道熟悉的黑色身影一闪而过。
我清楚地知道天灾人祸之下,我与白厄或许早已没了重逢之日,但看见那熟悉的身形时,我还是忍不住心头一颤。
天杀的,我一眼就看出来这是我走丢的萨摩耶!
是谁把他弄得黑不溜秋的……
我想要追上他,赶紧穿过街道,道路边被迫紧急刹车、探头路骂的司机反被我狠狠瞪了一眼。这一眼无疑杀气十足,街边响起的连环鸣笛声也渐渐停歇——或许是我慢慢听不清了。
好死不死,这时候偏偏下起雨来。
我不是第一次如此厌烦奥城的繁华。街道上摩肩接踵,因忽然落下的大雨而被迫慌乱的行人扰乱了我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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