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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铁同人] 翁法罗斯RPG_李涂叶【完结】(4)

  【光环-救世主:魅力+5,最多可生效两人】

  好惊人的数值,瞬间捕获了我的心。

  狠狠借用,必须确定!

  我站在男孩身边蹭光环,激动又羡慕,快乐而不甘:世界是个巨大的花园,无论芳香与否,我都是其中最显眼的奇葩。我的内心受到了安慰,倒霉和拉仇恨何尝不是一种独一无二的特色?

  我两眼泪汪汪地望着白厄,试图展示内心强烈的渴望:“你以后会来找我玩吗?”

  白厄为我的热情感到困惑,但他刚刚还愧疚得手足无措,很快答应了我的请求。“当然可以。”男孩在我身边蹲下来,好奇地观察着附近累积的石块和木头,“不过,你这是在做什么呢?”

  “搭一个营地。”我也蹲了下来,大白毛茸茸的狗头从我们两个人中间钻出来,热乎乎的身体和我贴得紧紧的。我诧异地低头看过去,只得到狗狗一个天真的笑,抬起头,发现白厄露出了如出一辙的笑。我不好意思地移开目光,磕磕巴巴地接着说:“暂时……在这里住下来。”

  白厄听见我的话,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他看起来非常机灵,脑袋瓜子里不知道在转悠什么新主意。

  我平复了翻涌的心绪,冷静地观察他:那双湛蓝的眼睛闪耀着狡黠的光彩,目光在附近转悠来转悠去,像在斟酌、思考似的。

  算了、看起来一点坏心思都没有,我摸着身旁大白的脑袋,捏了捏它毛茸茸的软耳朵,不管他一会儿说什么、都随他去吧。

  “哀丽秘榭最近很容易下雨,我收麦子都来不及呢。我知道一个地方,”他说,“那里有很多妖精,它们都很友善,说不定愿意收留你。那样就不用担心淋雨了哦。我带你去吧……会害怕吗?”

  “不害怕。”

  “好。那我们出发吧!”男孩站起身,把手伸过来。

  我盯着那只手看了一会儿:有一层茧、有一些细碎的小伤疤,看得出来,他经常帮家里干活,也经常在草丛和麦田里钻来钻去。

  很久没得到回应,男孩子有点不安地搓搓手,还是用真诚的目光望着我。我“嗯”了一声,握住他的手,把费了大功夫的营地丢在身后,跟着他穿越树林与草丛,钻进狭窄漆黑的通道。心脏紧张地砰砰乱跳,直到我在通道尽头望见一群长相可爱、满口喊着“迷迷”的小生物才平复下来。

  “看,我没有骗你吧?别担心,我们一起去找村长,祂肯定会同意的。”

  “谢谢。”我盯着白厄看,或许是被他的笑容感染,忍不住有点开心。

  第3章 Beginning.3

  我在妖精们的家园迷路迷境暂时住了下来:在迷迷村下层的溪水边,这条小河与外界相连,偶尔会有肥鱼游进来。白厄牢牢记住我们之间的约定,经常从那个藏在大树下的通道钻进来找我玩;偶尔,大白也会跟在他的身后。

  我们喜欢坐在溪水边,一边烤鱼、撒上白厄从家里带来的调料,一边聊天。碍于我那毒死十里八乡所有的鹅的初级厨艺,动手烤鱼的人是白厄——

  但他的厨艺居然和我不相上下,让我简直有苦难言。

  说难吃,实在伤人;说好吃,实在对不起我的胃。不过时间久了,他的厨艺倒是很有长进。

  和他谈起我这一路上的见闻时,他被我惊天动地的霉运震撼到了,满怀同情地扮演一个倾听者。

  我默默评价:“我能活到今天应该是泰坦保佑。”

  白厄深以为然。

  他会向我谈起他的生活:温柔包容的父母,严格的老师,填满日常的学习与玩耍。他喜欢拿着树枝在麦田里奔跑,假装自己是一个小英雄、传奇剑士——自从发觉我没有笑话他的心思后,白厄聊起这些,便笑得开心又得意,没有什么顾虑了。

  白厄结束一天的课程后,便会穿过随风起伏的金色麦田、悄悄溜出村子,来迷路迷境和我聊天、玩游戏。

  他最初会和我讲讲文化课上的新内容,似乎担心与他同龄的我变成文盲——但我的智慧值100非常有含金量。我飞速掌握了所有他已学的知识,甚至举一反三问住了他,在接触教材一个月后,便在学习进度上远远甩开他。

  白厄颇感挫败,到后来,他只愿意把他的教材借我看,不再和我聊相关的话题了。

  如果我借机炫耀,他还会装凶、瞪我一眼,坐在一边生气,说我再这样的话,他就不理我了。

  我觉得很有意思,所以经常故意逗他,随后从善如流地道歉,抓着他的手臂发誓说再也不敢了;这时,他才会咬着烤鱼,挪过来问我是怎么做到的——白厄已经对我“再也不会了”的话语免疫,因此总会这么说:“你的誓言和秋天的落叶一样,遍地都是。”

  我们今天也在溪水边说话,背后就是我在迷路迷境的小窝,下面堆了一层硬邦邦的大书。白厄比往常来得更迟,白色发梢焉巴巴地耷拉着,胳膊上一块发紫的淤青。

  我好奇地伸手去戳,男孩子就赶忙躲开了,一边把我的手轻轻拍开,一边没好气地说真的很痛。

  “你这是怎么回事?”我问。

  “上课的时候不小心磕到了。”

  “什么课这么危险?”我大为震撼,与此同时,我再次伸手、试图抓住白厄。

  他以为我要故技重施让他痛上加痛、一直在非常认真地垂死挣扎,我很没好气地瞪他一眼,让他老实点、别再乱动。

  白厄视死如归地闭上眼:“是剑术启蒙课啦,我想跟村里的叔叔学点本事,你……你下手轻点。”

  “唉……在你眼里我到底是什么人啊?”

  我不再言语。

  正是秋天降温、变得凉爽的时候,白厄添了衣服、不再是初见时的短衣裳。他来时已将袖子挽上,此时正仰着脖子、紧绷着一张脸,一副任我拿捏的模样。

  我慢慢垂下眼睑,目光扫过男孩子脖颈上的金色日轮与黑色颈环,有点好奇那纹样的由来。

  但我没提出疑问,将双手搓热,暖和起来的掌心贴向他的手臂。相贴的肌肤处有一股温和的魔力流过,抚去阵痛的淤青、泛起湛蓝幽光。

  “看,这就没事了。”我说,“我没有害你吧?”

  白厄很惊喜地睁开眼睛,终于将自己的意识从“这下要痛死了”的古怪幻想中抽回。

  “真的不痛了……这又是什么?”他的好奇心也像秋天的落叶一样,走上两步、说几句话就能发现,遍地都是。

  “魔法。这是魔法。”

  “魔法是什么?妖精们的法术吗?祂们教你的?嗯……但你可没有长耳朵呀。”

  “别老是说这种没脑子的话,我跟你一样是人类。”我一边说话,一边从小窝垫底的书堆子里里翻出一本魔法理论。

  我不需要入门书籍,它一向在系统自动解锁的图书室里吃灰,从没得到过我的青睐——不过用它来向白厄解释什么叫魔法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我们两个人贴在一起,书本摊开放在腿上,白厄把自己圆溜溜的脑袋探过来,发丝在我脸上乱蹭。我已经习惯了,因此没有在意,抬手翻开第一页,寻找解说的语句。

  这本书完全没有学术论文的规范性,第一页只有一句话——

  “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魔法。”

  在今天之前,我没打开过这本书,内心却对这句话颇有印象。我翻过书背,没找到著书人的姓名,只好把困惑压在心底,在白厄的催促中翻到了第二页。

  “魔力是极少数人拥有的天赋,这类人称为魔法师。魔法是魔法师意念的体现,一位魔法师的意志越坚定、情感越强烈,施展的魔法越强大,该情况不分杀伤、防御、变形或制药。”

  “本书记录了作者迄今为止创造的所有基础魔咒,一共205条。建议没有自在掌控魔力能力的魔法师不要随意调动魔力,尽量施展魔咒达成魔法效果,防止魔力反噬,造成危险。”

  “魔咒1:画点睛。在纸张上画出所需动物,其名为【龙】,通过点上眼睛的做法为其赋予生命,使其脱离纸张、成为真实存在的事物。施咒者收回魔力时,【龙】自动返回纸张状态。”

  或许是受制于有限的魔力储备——

  我很难相信这是基础魔咒。第一个魔咒就给我一种“就算把我最后一丝魔力抽干,我也办不到”的胃痛感。

  白厄却因为这个效果新奇的魔咒兴奋了起来,像饿了一天终于看见肉骨头的小狗一样连声叫唤起来,汪汪汪地问我会不会用,看起来真的很想见识见识。

  在白毛小狗亮晶晶的、湿漉漉的期待目光中,我诚实且心虚地说我不行,甚至点了点头表示肯定,示意对方我真的没有说谎。

  “但可以试一试!我还没用过。”眼见他就要失望了,我连忙补充道,“嗯,明天这个时候,你带着纸和笔来找我好了。”

  “好耶!”

  没关系、没关系,一个魔咒罢了,不至于、不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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