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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综] 魏尔伦也失忆了_讨厌吃包菜【完结】(42)

  “中也从来没有向我抱怨过这件事,每天都很高兴地喝米粥。”

  兰堂:“很高兴?你确定吗?”

  他不确定。

  魏尔伦想到了中也表情平静喝粥的模样,心中少了三分底气:

  “至少没有抗拒。”

  “因为中也太懂事了,知道你是在为他治病,所以,他不会有怨言,也不会在你面前抱怨这件事。”

  回想这半个月的经历,兰堂都不由得在心底感叹中也性格的讨喜,

  至少以他目前所看到的中也,从未大吵大闹、无理取闹,也没有太过调皮、把家里闹得鸡飞狗跳,

  而是如直觉敏锐的小动物,能感知到别人的喜恶与对自己的容忍底线,找到最好的相处方法:

  会亲近地向他示好,试图成为他的小尾巴,被他拒绝几次后,转而黏起了魏尔伦,把魏尔伦哄得眉开眼笑。

  但这并非代表中也不再亲近他,每次见面都能笑得灿烂,高高兴兴地喊他“兰堂先生”,态度热情孺慕,却不会没有距离到令他厌烦排斥,

  长期下来,即使是兰堂,也会对中也产生了不错的印象,心情好时,也愿意顺手给中也带一些孩童喜欢的小礼物,

  更何况,是对本就对中也有好感,还深度代入兄长身份的魏尔伦?

  想到这里,兰堂的心沉了下来,目光微变,看着魏尔伦,认真道:

  “保罗,等到我们的生活稳定下来,就可以让中也过普通的生活了。”

  他们的过去不明,未来尚且是一团迷雾,还无法承担抚养一个孩子长大的重量,

  看在这段时间相处愉快的面子上,他会仔细寻找合适的养父母或福利院,让中也远离黑暗势力与国家仇恨,普通又顺利地长大。

  第33章 失忆的第三十三天 搬家

  或许是因为在这件事和兰堂上争执过一次, 魏尔伦本能地不喜欢“懂事”这个评价,听到兰堂后续的话语,没有多想, 点头道:

  “若是这样, 就最好不过了。”

  中也现在的“懂事”只是因为情况特殊,等到他们的生活稳定下来, 中也有了安全感, 就可以去成为一个普通的孩子了,

  可以普通的吵闹、调皮、表示不满,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长大, 而不只是乖巧、懂事。

  魏尔伦买了两本食谱, 按照上面的步骤,给中也做写着养胃的食物,不再一日三餐地给中也做白粥,

  有时做点不易消化的配菜, 也愿意让中也尝一口, 当然, 只是一口,多的就不能吃了,吃多了可能会影响病情。

  在此期间,魏尔伦高兴地发现,中也的食量没有变少, 吃得也更多了, 做饭之前,还会亲近地围在他身边,期待地不断问道:

  “哥哥,我们要做什么饭呀?”

  当然是弟弟喜欢吃什么, 他就做什么!

  时间缓缓流淌,不急不缓地翻过五页,

  上午接近十点,三个人正在外面散步时,兰堂拿出手机,微笑着告诉魏尔伦:

  “田村先生找好了房子,我们可以去挑选最适合我们的房子了。”

  “房子?”

  当时昏昏欲睡,没有仔细听两人讨论的中也茫然地抬起脑袋,下意识看向魏尔伦,问道:

  “哥哥,我们要搬家了吗?”

  “没错,”

  魏尔伦弯腰抱起中也,捏了捏中也长出一点肉的脸颊,嗓音柔和,目光慈爱:

  “现在的房子太小了,不够我们三个人居住,所以,我们要搬进更大的房子。”

  中也:“更大的房子?那会有多大呀?哥哥。”

  “至少……”

  魏尔伦迟疑了一下,他还没有见到新房子,自然不知道新房子会有多大,但面对中也亮晶晶的目光,毫不犹豫地把他们的计划说了出来:

  “会有两间卧室,到时候,兰堂一间,我和你一间。”

  兰堂看了魏尔伦一眼,目光有些错愕,两秒后,化为了然。

  中也惊讶地睁大眼睛。

  “浴室会有一个大浴缸,中也洗澡的时候,能让小黄鸭陪着你一起。”

  魏尔伦越说越流畅,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给中也画大饼:

  “客厅还会有一个大电视,中也在家就能看到外面发生的事情,再也不会无聊了。”

  说到这里,魏尔伦突然记起来,他刚进商场就想买一个电视放在家里,至于之后为什么没买,

  魏尔伦用余光扫了一眼沉默注视着他的兰堂,面无表情地想:

  哦,当时被兰堂气忘了。

  “好耶!”

  中也惊叹了一声,高兴起来:

  “这也太棒了!哥哥,我们什么时候搬进去呀?”

  “等我们选中了房子后,就可以搬进去了。”

  魏尔伦摸了摸中也的头发,重新露出笑容,信任地、喜悦的看向兰堂:

  “越快越好,对吗?兰堂。”

  兰堂微笑,却有些无奈的意味:

  “自然。”

  事情如同按了加速键,在田村四郎带着他们一一看了房子后,

  兰堂选了远离外国人聚集的租界,离港口黑手党不远也不近的房子,小区的环境干净,住客鱼龙混杂,也并非等闲之辈,方便让他们隐入人群。

  魏尔伦和中也没有意见,

  魏尔伦看所有房子的装修都和他们的条件大差不差,懒得琢磨其他的人情世故,索性附和了兰堂;中也则没有太多的见识,看哪一个都觉得好。

  决定好了房子,签合同,拿到钥匙后,一家三口回到家就开始收拾东西,打算趁夜搬家。

  兰堂挑挑拣拣,都没有找到值得打包,让他们千里迢迢搬进新家的东西:

  被褥?可以丢掉。

  锅碗瓢盆?可以丢掉。

  就连厚重的词典书,同样可以丢掉再买。

  这个房子里唯一有价值的身外之物,就是有着他们身世线索的宽檐帽,

  至于其他的东西,商场里有无数的替代品。

  魏尔伦则在房子里走来走去,忙碌个不停:

  他给弟弟买的零食?打包带走!

  他给弟弟买的衣服?打包带走!

  他给弟弟买的水杯?打包带走!

  所有的东西整理出来,装满三大箱后,魏尔伦又听到中也钻进空荡荡的柜子里喊道:

  “哥哥,我的星星灯还在这里!”

  难怪他觉得忘了什么!

  魏尔伦一拍脑袋,转头就把小夜灯从木板里撬出来,又把中也放在纸箱上,信心满满道:

  “兰堂,我们可以走了!”

  走?

  拿着这些东西走?

  兰堂的唇角轻微抽搐一下,看着除了两个行李箱,还有三个几乎和房门一样宽的纸箱子,简直想不到魏尔伦是从哪里翻出来的杂物。

  而且,他们真的要拿着行李,搬着箱子,大包小包地走在大街上,一直走到他们新租的房子?

  兰堂一言难尽地喃喃:

  “这也太夸张了。”

  如果这样,等到他们搬进新房子里后,那栋楼里一定没有一个人不认识他们了。

  与此同时,魏尔伦也发现不方便之处,

  他不能在外面暴露自己的异能,所以,如果他把三个箱子叠在一起拿起来,不仅不太美观,他也无法看到前方的路,更是没有手牵着中也了。

  但若是让兰堂帮忙拿一个箱子,让中也坐在两个箱子上,被他抬起来,又太过危险——

  若是有人想抢劫他们,他无法第一时间反杀,或者,顺手把弟弟和杂物一起丢出去……

  简直太危险了!

  魏尔伦眉毛微皱,下意识看向兰堂,商量道:

  “兰堂,不如我们先拿着行李箱去新房子,等到半夜,我再把东西搬过去。”

  既然在陆地搬家太引人注目,他就从天上搬运行李,到时候,只用一根绳子,他就能把所有的纸箱带回去。

  “不,”

  兰堂瞬间明白了魏尔伦的想法,在那一瞬间,松一口气:

  还好魏尔伦知道轻重,没有选择让他们把脸丢在大街上的方法。

  但在下一秒,兰堂的一口气又重新提了起来:

  魏尔伦冒着被人发现异能,暴露自身的危险,就是为了一些丢掉能再买的杂物?

  兰堂头疼地按了按太阳穴,思考了片刻:

  “我们借一辆车。”

  他记得田村四郎就有一辆小轿车,还和他们打过不少交道,应该会帮他们一点小忙……应该吧。

  田村四郎不知道别人想的是什么,一边骂骂咧咧,一边穿衣服起床“加班”,但他开车看到兰堂的那一瞬间,如梦初醒,差点原地给自己一巴掌:

  他脑袋有病啊他大半夜地跑过来!

  这两个外国人又没有站在他床边,拿着枪威胁他开车过来!

  他随便扯个理由骗他们没空很难吗?

  而且,就算兰堂加入了港口黑手党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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