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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同人] 家父刘邦,有事骂他,朕忙_秦方方方方【完结】(10)

  “好一个天子气。”始皇的声音冰寒刺骨,带着无尽的杀意,“传朕旨意,命东南各郡守严加稽查,若有妖言惑众、形迹可疑者,立斩不赦!再遣锐士,携太史监事,前往东南,给朕细细地搜!但凡有王气所在,掘地三尺,断其龙脉,毁其地脉,朕倒要看看,是什么魑魅魍魉,敢妄称天子!”

  命令一道道传出,带着帝国的铁血与残酷。庞大的车队再次启动,鼓乐声虽依旧恢弘,却仿佛染上了一层肃杀的血色。

  而此刻的刘季,早已策马奔出老远,对身后滔天波澜浑然不觉。

  他只觉得胸中块垒尽去,一股前所未有的畅快与明晰充斥全身。东南沛县的方向,不再是归途,而是征程的起点。

  天际那抹被始皇视为心腹大患的天子气,似乎也随着刘邦心境的豁然开朗,而愈发凝聚鲜活,与马蹄扬起的尘土,一同汇向那即将风起云涌的东南之地。

  刘季回到沛县家中时,风尘仆仆,眉宇间却没了往日的惫懒,那股混不吝的劲儿似乎沉淀了下去,眼底深处多了些让人捉摸不透的东西。

  他依旧会和樊哙、卢绾等人喝酒吹牛,依旧会得意洋洋地炫耀玉豆腐带来的收益,但刘元却敏锐地感觉到,她爹有些不一样了。

  具体哪里不一样,刘元说不上来。直到某天深夜,她起夜时,发现父亲屋里的油灯还亮着。她蹑手蹑脚地扒着门缝往里瞧,看见刘季正皱着眉头,极其笨拙地握着一支秃笔,在一小块破木片上划拉着什么。那姿势别扭得让人看不下去,木片上的痕迹也歪歪扭扭,如同鬼画符。

  刘季是认得一些字的,毕竟当过亭长,处理公文告示,常见的字眼混个眼熟。但也仅止于混个眼熟,真要写,那是提笔忘字,大多数字在他眼里都长得差不多。

  更何况秦朝统一文字不久,那小篆体对于他这等半文盲来说,简直如同天书符咒,拆开了每个笔画都认识,合在一起根本不解其意。

  刘元正疑惑着,没过两天,她那位被全家寄予厚望、曾送到外地荀子门下求学的小叔刘交,结束游学回来了。

  刘交一身儒生长袍,虽风尘仆仆,却难掩斯文气度,带回来的几卷竹简更是被刘太公奉若珍宝。一家人团聚,自是欢喜。

  然而,刘邦对弟弟带回来的那些高深学问似乎兴趣不大,寒暄过后,他一把搂住刘交的脖子,力道大得差点把弟弟勒岔气,脸上带着点无赖的笑容。

  “老四啊,回来得正好!哥这儿有件要紧事,非得你帮忙不可!”

  刘交被勒得直咳嗽:“三,三哥,何事如此要紧?”

  刘邦松开他,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摸出那块划得乱七八糟的木片和秃笔,神色竟有几分罕见的认真:“教兄认字!正经认!还得会写!”

  “啊?”刘交愣住了,简直怀疑自己耳朵出了问题。他这位三哥,从小就不是读书的料,舞枪弄棒、结交朋友在行,让他坐下来读书写字,比让公鸡下蛋还难。如今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刘太公在一旁也皱起了眉头:“季,你又胡闹什么?交刚回来,让他歇歇。”

  “没胡闹!”刘邦梗着脖子,理由张口就来,“咱家现在不是做豆腐买卖了吗?往后账目往来,立个契据,总不能老是按手印画圈圈吧?让人坑了都不知道!得多认字!”

  这理由听起来合情合理,吕雉在一旁默默点头,觉得丈夫总算想了回正事。

  刘交看着三哥那副认真的表情,虽觉诧异,但还是答应下来:“既然三哥有心向学,弟自当尽力。”

  于是,刘家院里便出现了一副奇景,往日里吆五喝六的亭长刘季,竟真的老老实实坐在弟弟刘交对面,像个蒙童一样,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认,一笔一画地写。

  “这念秦,大秦的秦。”

  刘季烦死了,“这笔画也忒多了!跟蜘蛛爬似的!”

  “这念‘帝’,皇帝的帝。”

  “……哦。”

  刘元耳朵竖得老高,她听见阿父念“帝”字时,声音似乎顿了顿,笔下的力道也重了几分。

  她看见阿父学得极其吃力,常常抓耳挠腮,骂骂咧咧,那支秃笔在他手里比剑还难耍,写出来的字依旧惨不忍睹。

  但他却没有像以往那样轻易放弃,骂完了,揉烂了木片,又会换一块新的,继续歪歪扭扭地划拉。

  刘交教得耐心,从最简单的数字,天干地支开始教起。刘邦学得专注,那双惯于洞察人心的眼睛,此刻死死盯着那些复杂的笔画,仿佛要从里面看出别的什么东西来。

  刘元觉得,阿父如此迫切地想要识字,绝不仅仅是为了记豆腐账那么简单。

  他那双突然变得沉静而专注的眼睛里,映出的似乎是比沛县、比豆腐摊更遥远、更庞大的东西。

  肯定那次咸阳之行有关,她爹从零开始当皇帝的路,似乎走上剧情了。

  第9章 秦时明月(九) 阿父,我也要当皇帝……

  她歪着头,看着灯光下父亲与叔叔一个教一个学的侧影,开始望父成龙。

  她一点也不想努力,还是父母努力靠谱,她相信他们!

  油灯如豆,将两大一小三个身影投在土墙上。刘交清朗的诵读声,刘邦时而恍然时而烦躁的嘟囔声,以及刘元摆弄小石子的细微声响,交织成刘家夜晚奇特的背景音。

  刘元看着她爹那副跟笔画较劲,不服输的劲儿,心里那股望父成龙的火苗蹭蹭往上冒。

  她爹要干大事,要当皇帝,虽然现在看起来还遥不可及,但他已经开始行动了!

  从学认字开始!

  不是,这起点是不是太低了,这都来得及吗?

  真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呀!

  那她呢?她现在只是个六岁小豆丁,她前世也只是个高中生,不懂权谋兵法,她还与同学没矛盾,连老师都不告的。

  但没关系,她可以模仿,她有最宝贵的学习能力。

  哼,她可以当学人精。

  于是,第二天,刘元就蹬蹬蹬跑去找小叔刘交,扯着他的衣角,仰起小脸,用那双遗传自刘邦的,亮得过分的眼睛望着他:“小叔,小叔,你也教元认字好不好?元也想学!”

  刘交看着还没桌腿高的小侄女,哭笑不得:“元还小,等长大些小叔再教你好不好?”

  “不嘛不嘛!”刘元开始发挥幼崽的优势,耍赖打滚,“阿父都学!元也要学!元保证乖乖的!”

  她心里嘀咕,就刘邦那狗爬字都得学,她好歹受过十二年教育,还能比他差?

  不就是小篆与古文。

  说到底还是语文嘛。

  吕雉正好路过,闻言倒是心中一动。

  女儿聪慧异常,若能早些识字明理,将来无论是对她自己,还是对家里,都是好事。

  她便开口道:“交弟,她既想学,你便随便教她几个简单的字玩玩也好。”

  吕雉发了话,刘交只好答应。他找来一块更光滑的小木板,削了根更细小的木枝给刘元当笔,又调了点稀墨。

  于是,刘家的识字班从两人变成了三人。

  刘邦盘腿坐在一边,眉头拧成了疙瘩,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发明小篆的人。

  另一边,刘交握着刘元的小手,极有耐心地教她:“人、口、手……”

  刘元学得极其认真。她故意模仿着父亲那笨拙的握笔姿势,小脸绷得紧紧的,也在木板上划拉。

  但她到底是有着成年人的灵魂和书写基础,哪怕刻意模仿,写出来的也比她爹那团墨疙瘩要工整清晰得多。

  唉,她爹还是文盲得太权威了。

  刘邦偶尔瞥过来一眼,看到女儿写得比自己好,非但不恼,反而嘿嘿一笑,伸出手又想去揉女儿的脑袋,半途想起什么似的收住,只得意道:“瞧见没?这孩子就是聪明!不愧是我闺女。”

  刘元:“……”好吧,习惯就好。

  她不仅学认字,还开始模仿父亲的其他行为。

  刘邦和萧何,曹参等人喝酒谈天时,她就不声不响地搬个小马扎坐在不远处,假装玩石头,实则竖着耳朵听他们讨论沛县的人物风情、郡县的官吏轶事,虽然大多听不懂,但她努力记住那些名词和语气。

  刘邦去乡间调解纠纷,只要条件允许,她也像个小尾巴似的跟着,观察她爹如何三言两语哄住激动的乡民,又如何看似公平实则拉偏架地处理事情。

  她甚至开始模仿刘邦那副混不吝又带着点狡黠的神态,对着家里养的大黄狗试验,可惜大黄狗只会摇尾巴舔她手。

  吕雉看着女儿这突如其来的好学和古怪的模仿行为,又是好笑又是无奈,只当是小孩子学大人模样,并未深想。

  只觉得女儿越发古灵精怪。

  只有刘元自己知道,她不是在胡闹。她是在用她唯一能做到的方式,观察、模仿、学习,努力地去理解这个时代,理解她那位即将起飞的皇帝老爹。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起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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