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换个话题,“你最近的武功进展如何?”这个问题显然戳中他的兴奋点,叶翔顿了顿,开始汇报起最近的学武心得,一句接一句,滔滔不绝。四人之中,孟星魂的悟性最好,叶翔的剑最快,两人若能双剑合璧,不出十年,绝对能称霸江湖。
“……九阴真经博大精深,内里变化无穷,似乎蕴含无限可能。”叶翔犹豫了一下,看着我道:“我认为这其中必还藏着一套与之相配的功法。”
“你能领悟到这些,已经不错了。我不教你,自有我的理由。”我微微一笑,高深道。其实是我受了电影的影响,流星蝴蝶剑,多美的名字啊!在我已经学会的武功中,就只有黄蓉在古墓客栈时闲来无事教给我的落英神剑能与之相媲美了。除了落英神剑外,我还教了他们九阴真经的内功口诀。这两样已经很够他们用了。要知道一个世界有一个世界的法则。在古龙的框架里,高手一般都是如西门剑神般讲究人剑合一,最好能练到化简于无形,无剑胜有剑才是王道。
叶翔又沉默了下来。我以为他不忿我没有把九阴真经教给他们,还解释了一句:“贪多嚼不烂,武学一道,唯精而已。”
“嗯。”叶翔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看看我,自以为不着痕迹又移开了眼看看月亮,再看看我,脸蛋噌地一下红起来了。
我摸了摸脸,没有异样啊,只不过对他弯了弯嘴角而已。我皱着眉头,看着他红红的侧脸,蓦地,脑袋就闪过一道光……这道光让刚才还有点晕乎的我瞬间清醒了不少。
我看着叶翔,心里不禁感叹:这小家伙不过才十三岁而已,还真是早熟。高寄萍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叶翔会喜欢上她,不,应该是我,一点也不奇怪。这具身体五官精致,长相美艳,加上家有薄产,要不是这些年来我贪图安逸一直不愿外出,恐怕提亲的人都得排到大门外了。这样想着,我顿时汗颜,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这么自恋……
我轻咳了一声,笑道:“时间过地真快,想当年刚遇到你们的时候,还不知道我们能不能活得下来呢。”
叶翔看看我,似乎不明白为何我突然如此感叹。
我慢悠悠地补充:“你们现在也长大了,是时候出去历练了。”
于是,在孙玉伯崛起的时候,叶翔等人也被我踢到江湖上去了。小何死活要留在我身边,我一个手刀把他打晕,扔给石群,他的责任心最强,小何扔给他是最好不过了。
36、流星蝴蝶剑之高寄萍(二)
叶翔走得很利索。我说让他走,他第二天一早收拾了几件衣服就离开了,我只好让孟星魂追了上去,两人一起行动。叶翔等人有小时候市井生活的经历,我并不担心他们在外上当受骗,反而觉得他们不仗着武功高强欺压别人,已经很不错了。
因为不需要指点他们练武,我有了大把的时间。我选了块地方搭了间木屋,每天到那里出诊,只开方,不包药。前些年因为战乱,死了不少人。而佃农最怕的是就是生病了,一病起码得被城里的黑心药店敲走不少银两。这还算是好的。有些人只是普通的咳嗽,没有医德的大夫硬生生把病拖成了肺痨。我看了药方后气愤至极,当即黑了他们的药店,刮走一大批灵芝人参之类值钱的药物,折成银两送还给病人。一时间,城里药店人人自危。官府悬赏抓人,我也尝到一把大盗的瘾头了。
不过自从听说官府从京城的六扇门里请了一位名捕回来后,我就安静了好长一段时间,无论在任何时代,惹来官府的注意对我等小民来说,并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风声渐息之后,我坐诊的名声也传出去了,善良的佃农送了我一个“妙手神医”的称号。我把他们送的锦旗挂了一整个屋子,洋洋得意。
“高姐,这位公子找你。”山药是我最近刚收的小学徒,家住附近的小山村,他爹是我名下的佃农。这年头人都重男轻女,但也要分是什么情况。山药家里有五个兄弟,男孩子多了,也就不值钱了。人牙子要把他带走的时候,我刚好上山采药遇见,一个小猫样怯弱的小家伙,颤抖着,睁着大大的眼睛,攥成拳头的小手被他做低伏小只为拿多几个子儿的老爹拉着牵到一旁凶神恶煞的男人手里。于是,我的人品突然间爆发了。
其实平时我是不管这些事的。人权在这个时代发展不起来。遇到了,只要不算是惨无人道的,一般我都是无视。但这一回山药让我想起了刚开始遇到的小何,那时距离我把他们踢出去已经过去小半年了,我承认我有点想念那个十分粘人、一看到我就笑出两个深深酒窝的小家伙。难得善良一把的我出了比人牙子高出两倍的价钱,把他领了回来。
山药的出现,让我不得不承认一句话:不是每个人都有练武的天赋。有些人的经脉连内力也存不了。而小山药不幸的,就属于这类最普通的人。在我折腾了他小半月后,我终于放弃了。其实回头想想,不过是完美主义在作祟。
在我身边来来去去的那些人,武功高强的占了极大部分,剩下的即使武功平平,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这种优越高端的环境养出了我潜意识里对身边人更高的要求。而这次的山药事件,让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这个世界,还是普通人居多……
一本书里总共就那么几个被作者着力描写的角色,剩下的,我们俗称为龙套,还是普通民众占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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