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总讲女人成亲是第二次头胎,但绯歌告诉过惜春姐妹,女人还有第三次,第四次头胎。那就是——寡妇再嫁。
绯歌说过,如果出嫁后,男人对自己不好,就让自己当寡妇,坐产再嫁。如果对自己不错,但自己又不想跟这人过了,那就让他做鳏夫,然后自己带着嫁妆诈死离开,换个身份再嫁个看得上眼的人。人生区区几十年,不能委屈自己。
要不先试试?
反正诈死这事,绯歌干了两回,她才干一回。
╮(╯▽╰)╭
接了狐狸皮,算是应了亲事。因探春身体耗损过大,需要休养几日所以霍大家主便趁着这几日直接给他弟弟和惜春弄了个简单的定亲仪式。
等仪式结束,霍大家主又给了他弟弟一笔银子,这才目送霍二跟着探春的商队回中原了。
唉,还是有点不甘心。
不过他也看出来了,探春将来要找的男人要么就是可以留在家里替她守着家的,要么就是可以跟着她走南闯北的。
而这两样……他一样也做不到。
霍大家主的遗憾却是旁人的庆幸。去时多灾多难,回来顺风顺水的结果就是他们还救了个人。
那人探春认识,京城名人柳湘莲。
柳湘莲这人性情豪爽,耍枪舞剑,吹笛弹筝,无所不为。长的又好,还会串个戏,可以说也算是京城中的风云人物了。
和原著一样,这位在京城里打了觊觎他美色的流氓出京避风光,然后见义勇为到了仙人跳身上。拼着一身剐也要将皇帝拉下马的彪悍之气到也让他浑身是伤的逃了出来。
幸运的是遇上了探春这一行人,不幸运的是这一行人里当家主事的是逐利的商人。
人家都是英雄救美,然后以身相许。到了柳湘莲这里,就成了英雌救落难英难,然后商人逐利,以救命之恩相要挟的让人签了卖身契。
站在探春院子外一边吹笛,一边往里看的柳湘莲想,行叭,反正也没地方云。那就……先留下来??
第169章
除了不聪明, 好忽悠, 好美色外,柳湘莲嗓子好, 人也长的美, 吹拉弹唱,武夫拳脚哪都可以说一句‘还行’。
闲来装扮上, 还可以给你唱两段戏,这也算是全能型‘家奴’了。
探春也正是发现柳湘莲‘优点’太多,‘缺点’又都长在她的行商和行事的准则上了,这才一通忽悠将柳湘莲忽悠成了她家唯一签了卖身契的侍卫。
探春长的娇艳似玫瑰,贾家出品, 神仙打包,容貌自是不用说。再加上居移气, 养移体, 身上的气势也不是那等圈养的闺阁妹纸有的。柳湘莲这个非要娶个绝色回家的人,还能不看傻眼?
以探春身份,要是没有这份救命之恩,他怕是凑都凑不到探春跟前来。
毕竟别看过继没过继,探春在血缘上也还是皇妃亲妹,贾琏亲堂妹,正儿八经的贾家姑娘。不但如此,人家现在还是手上有银, 有商铺, 还有自己商队的红颜商人。
要身份有身份, 要银钱人脉有银钱人脉,一般人哪个配得上她呢。
就连宝钗都不好意思跟探春提自家亲哥哥。
一来是这样的亲事有些换穷苦人家的换亲行为,另一个原因就是宝钗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家哥哥是个什么德行,配不配得上探春。
而且真娶了探春这样的女人回薛家,将来薛家还姓不姓薛……宝钗真心不敢多想。
话说回来,柳湘莲虽然签了卖身契可到底也算是进水楼台先得月了。
长的这么养眼,又好忽悠的缺心眼见天的在自己跟前晃悠,探春心里能没什么想法?
如果一个人一天十二个时辰,有八个时辰在眼巴巴对你表演一往情深,看着他那款因容貌而加成的深情款款,当真不意动?
许颢那个当了几年和尚,性子寡淡之人都做不到,更何况探春了。
然而刺玫瑰越开越娇艳,身上的刺也越多。所以柳湘莲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日子会随着玫瑰刺越长越硬而难度加大。
好在柳湘莲功夫不错,跟着探春出门在外,让探春打心底多了一份安全底气。再加上他长的好,一举一动让探春做生意之余,也挺解乏。对了,夜里睡不着觉的时候,听着笛音或是清清扬扬的唱腔睡的也极香甜。
于是在发现了柳湘莲的正确打开方式后,柳湘莲的好日子算是到头了。
不以偏概全的说,有的时候人类的骨子里就带着一种劣根性。你越是主动,你在那场恋爱里就越被动。
原著里柳湘莲因为尤三姐的风评连给尤三姐辩解一回的机会都没有就直接上门退亲,随后又在见了尤三姐自刎面前,悔得肠子都青了。
如此草率,还不是因为这门亲事是女方主动上门提的,然后让柳湘莲在潜意识里就自觉高人一等?
尤三姐是走岔了路,但你柳湘莲又是什么好饼呢?
说不定你嫌弃人家脏的时候,自己早就臭不可闻了。
凭什么男人眠花宿柳后,还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女人哪怕是从良了也要被人指指点点。若非你听一句绝色便迫不及待的同意亲事,将家传宝剑相赠,说不定尤三姐最后也不会死。
毕竟没有希望,就不会绝望。不会绝望就会继续好死不如赖活的活着了。
若尤三姐不死,尤二姐也未必会被凤姐儿作贱死,也许贾琏那里就又是一番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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