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也不是。”
“啷个说呢?”
“煲仔饭的确是用米做的,但做的是干饭。他们是把那个砂锅刷一层猪油,然后加淘好的米和水先煮到七成熟,再加入调料、菜和肉加盖煲熟,这样不仅好吃还方便,而且吃完到最后一口都是热热乎乎的,尤其是那个沾着锅底的锅巴,又香又脆,咔滋咔滋回味无穷,香惨了!”
“吸溜!宋姐你莫说了!再说我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你这么详细,是已经吃过了吗?”
被称呼为[宋姐]的中年女性抿嘴一笑:“昨晚上我们一家懒得煮饭,就去一品鲜吃的,就一人点了一份煲仔饭,我儿子特别喜欢那个锅巴,把他爸砂锅里的锅巴都撬起吃了呢。”
宋姐很得意也很高兴,毕竟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儿子其实之前一直挺挑食的,比同龄人瘦小干巴很多,但是自从一品鲜开了之后,他一改以往,胃口越来越好。
后来一品鲜开了分店这时候,正好那个分店距离宋姐家里走路就十多分钟,所以她儿子吃的更多,体格也就更壮实了。
如今再看宋姐家那个结实的少年,谁还能联想到三四年前那个感觉风一吹就到的竹竿竿?
“那我们今天就吃那个煲仔饭!走走走,不然待会儿再耽误一下又要排队等好久了。”菜花头发型的女同志催促着办公室里的同事,临走的时候忽然想起什么,探头往一直没有参与她们聊天的那个方向问了一句:“安主任,下班了,您和我们一起去吃呀?”
仿佛一直沉浸在工作之中心无旁骛的男人抬起头来:“啊?啊,不用了,我手头上的事情还没有忙完呢,你们先去吃吧,我待会儿家里人会给我送饭。”
他们厂子里没有自家的员工食堂,所以要吃饭要么是在外头要么是回家要么就自己拿大搪瓷杯或不锈钢饭盒自带。
闻言大家都露出羡慕的表情:“哇,安主任你们夫妻感情真好,那我们先走了,再见~”
等其他人离开之后,安胜脸上才露出不忿的表情。
他现在已经知道了,那个被同事们热议的一品鲜就是高家开的,那个高家,就是和安斌关系特别的那个。
本来他不想迁怒的,可是眼看着安斌过得越来越好,他实在是意难平!
尤其是安斌倒贴(?)高家的表现简直不要太明显,追着他们家的姑娘跑到羊城去,这很难让安胜不把高家和安胜当成一丘之貉!
所以在得知一品鲜的背后老板是高家人之后,安胜就很有骨气地决定再也不会去一品鲜吃——他才不会给他们贡献一分钱!
要不是他现在只是个办公室主任,他都要号召全厂的员工别去吃一品鲜的饭了!
可惜他自己也知道,时代变了,哪怕他真的坐上了厂长的位置,他也不可能管住底下的员工吃什么饭,所以只能无能狂怒。
“胜哥,你这是怎么了?谁惹你生气了?”柔柔的嗓音唤回了安胜的意识,紧接着他手指一痛,才发现刚刚太生气,手上的钢笔都被他给戳到桌子上戳弯了笔尖,结果导致墨水漏了一手……
他手忙脚乱地在身上掏手帕擦拭,一边抬头看向门口的妻子:“娇娇,你怎么来了?不是说好好养胎吗……”
是的,孟娇这次真的怀孕了,大概是为了“一雪前耻”,她这才三个月还没有显怀,就直接请了假说要在家好好养胎,平日里走路也是故意用手撑着腰,慢吞吞地走路,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个孕妇似的。
不过这次她却没有故作姿态,她把手上的饭盒往安胜的办公桌一放,左右看了看没有其他人了,便凑近难掩喜色道:“胜哥,你知道‘绿色金条’吗?”
安胜擦拭手上墨水的动作一顿,然后继续动作,嘴上淡淡道:“金条怎么会有绿色的?”
孟娇作为枕边人,已经看穿了安胜在这故作淡然的表情下的真实情绪,也不在意他这个时候的装模作样,小声又急切地道:“你知道之前我爸妈给我们写信说他们那儿出现了一起闹出了人命的抢劫案件吗?那起因当时都遮遮掩掩的,我们都不知道,以为是抢的钱或者金银珠宝,实则不然,那几个犯人抢的是一盆花!”
“花?”
“对!是兰花!”
似乎是觉得还不够震撼,孟娇又举出了更多的例子:“你能想象得到吗?一盆兰花可以换摩托车、洗衣机,甚至是国外的进口电器!”
安胜眼皮跳了跳:“那岳父岳母他们……”
孟娇:“对的,我爸妈就是给我们来消息了,问我们要不要搭上这趟东风——趁着兰花现在还只在他们本地,如果等到后面传到外面大家都知道兰花的价格了,那么我们就吃不上肉喝不上汤了!”
安胜的心怦怦直跳,捏紧了手里的钢笔,脆弱的钢笔经不起二次蹂躏,笔管里的墨水直接爆开染了他一手,但是他这回却没有再去擦拭:“保真?别是以讹传讹……”
“我就知道你是很谨慎的性子!所以我爸妈给了我证据,你看,这是什么?”孟娇伸出手在安斌眼皮子底下晃了晃,“这可是进口手表,是我爸妈他们养了兰花再卖掉后给我买的,这次寄给我了。”
安斌的目光在那精致又时尚的手表上注视了一会儿:“原来岳父岳母他们已经先行一步了……”
孟娇眼神一闪——呵,这还怪上没有第一时间告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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