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情默然,他确实对做攻这方面知之甚少。
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会啊。”
林姿寒的眸色一下子变得深沉起来,仿佛流动着某种异样的情绪。
“钟情。”
他看着面前人毫无所觉的眼睛,声音喑哑。
“别在男人面前说这种话。”
*
剧本上并未规定旅游地点,钟情可以随意发挥。
他第一眼看到飞机票上的城市名字时,就已经想好出游的地点。
说来也巧,林姿寒的实习单位就在庄严带着全班一起踏青的那座城市。
钟情为林姿寒做了整整一个月的饭,终于等到一个不用加班的周末。于是抓紧机会,在周六的午后,一手牵着林姿寒,一手牵着刚托运过来的小马宝莉,旧地重游。
湖泊沉静得像一块碧玉,周围的草木历经三季,不复往日的繁茂,像被冷空气冻住了似的,剑一样直直插在泥土里。小马似乎还记得这里,兴奋地打了个响鼻,一点也不嫌弃这些老去的草叶,大口咀嚼起来。
它已经长高很多,不会再被淹没在草丛之中。
“庄严说,这里以前是一个很大的村庄,修建成水库后,当地的居民迁走,只有他爷爷不肯走,一个人在水库边上住到离世。”
“……他是山民?”
“完全看不出来是不是?”钟情笑道,“他其实很介意这一点,只是从来不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开解他。”
“姿寒,如果以后你真的成了一位大建筑师,能设计出一种两全其美的水库吗?既不影响水库的建设,也不必让周围的居民们背井离乡?”
“异想天开。”
钟情淡笑:“好吧。”
他突然开始脱外套,林姿寒眼皮一跳,按住他的手,拧眉问:“你做什么?”
“什么做什么?”钟情垂眼看看他们两人的姿势,恍然大悟,“放心,不是你想的那种少儿不宜的事。小宝莉还在呢。”
他挣开林姿寒的手,脱下沉重的外套后,再脱下短靴,卷起裤腿,一步步朝湖水里走去。
他弯着腰,似乎在水中寻找着什么。
林姿寒眼看他越走越远,心中不安:“钟情,回来。”
“没事,我不冷。”
钟情一挥手,继续在水中摸索着。有很大的鱼从他腿边慢悠悠滑过,待去捉的时候,又一摆尾巴飞快地游走。
钟情顺着大鱼消失的方向看去,鱼没看到,倒是看到了他要找的东西。
“我找到了!”
他高高举起手里的东西,快步走回岸边。
那是一片碎瓷,还在滴水,反射着凛冽的天光。
林姿寒一怔,匆促从背包中拿出他最常用的那个陶瓷杯,再看看那片碎瓷——花纹一模一样,都是一个生着鹿角的马头。
钟情也凑过来和他一起看杯子。
“神奇吧,这片湖泊之下居然会有这么美丽的瓷片。”
“你怎么会知道……”
“之前悦悦在这里落水,我救她上来的时候,在水底见到过它。其实这底下还有很多瓷片,都很漂亮,只有这一枚让我印象深刻。第一次看到你的杯子时,立刻就想起来了。”
有风吹来,钟情冷得浑身一颤。
林姿寒回神,不再管手里的瓷片,替他穿上外套。
钟情一边享受林姿寒的服侍,一边问:“像这样的图腾一般都带有民族属性,姿寒也来自这附近的山区吗?”
林姿寒手一顿,摇头:“我来自草原。”稍后又补道,“我是牧民的儿子。”
“那就奇怪了。”
钟情没纠结太久,回头笑道,“牧民的儿子?那可太酷了,我也好想在大草原上当牧民,建一个超大马场,把我的马儿全都带过去兜风。”
林姿寒静静听着,心中又重复了一遍:异想天开。
出生优渥的人总有这么多天真的想法,幻想着草原上的星星和野花,他们不知道,那里最多的是风霜与豺狼。
他没有说出那些阴郁的想法,只是道:“你连马都不会骑。”
钟情笑笑,没有反驳。
身后传来草叶翕动的声音,他以为是小马宝莉,回头一看,发现是一个还没有小马高的小女孩。
她拎着一双小鞋子,高高碰到钟情面前:“哥哥没有鞋子穿,顺顺把鞋子给哥哥穿。”
林姿寒低头去看钟情的脚。
果然是还没穿鞋,脚背上还沾着湖底的泥沙,破坏了那丝缎一般的纯白,脚趾冻得微微泛红。
他正要说什么,就见钟情笑着一把将小女孩抱起来。
“幸好有顺顺的鞋子,哥哥现在不冷了。谢谢顺顺呀。”
他将只穿着一双白袜的小女孩抱到小马背上,温声道,“顺顺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呢?我送你回家吧。”
于是顺顺很高兴地和这个漂亮的大哥哥说起话来。
林姿寒沉默地跟在他们身后。
他知道钟情有多么宝贝那匹小马。
那是一匹阿哈尔捷金马,更广为人知的名字是汗血马。浑身皮毛雪白,泛着一层金属一样的光泽,奔跑起来时,那一层雪白的皮毛在血液循环下就会变成粉红色。
所以钟情给它取名宝莉。
他甚至担心金属和皮革制成的马笼头会冻坏它的皮肤,特意让人定制了一副毛绒的笼头。
但现在,一个陌生的小女孩轻易就骑上了这匹珍贵的小马。她根本没意识到钟情根本穿不上她那双小鞋,而钟情为了哄她高兴,不拒绝她的帮助,却将她抱上马,不让她碰到冰冷的地面。
真是个傻子,只需要一点毫无用处的善意,就可以从他那里换来根本不对价的报答。
小女孩的家在山脚一处村庄里,父母外出打工,家中有两位老人。
老人很热心,一定要留下钟情一起吃顿饭。食物是土豆,变着花样做了一桌,可依然还是土豆。
林姿寒都吃得有些乏味,钟情却毫不嫌弃。
他兴致勃勃拉着老人问当地的方言,两位老人很长时间不曾见客,一下子将他引为知己,一句一句地教他发音。
天色将晚,他们告辞离开。
回程的路上,林姿寒一言不发。钟情终于注意到他的异样,连忙关切地问他怎么了。
林姿寒还是不说话。
他原本是温文尔雅的长相,甚至还有一丝阴柔。但经历钟情整整一个月的白人饭喂养后,他肉眼可见地消瘦下来。脸部的骨相变得更分明,那一丝阴柔尚在,但不复原来温和,增添了几分凌厉的异族感。
林姿寒这一沉默就沉默到两个月后他们再次坐飞机回程。
钟情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里惹到他了,两个月里林姿寒总是冷冷的模样,像是又回到他们刚认识的那一天。
不过他也不在意。
旅游的剧情点已经刷完,此行目的达成,接下来就剩求婚了。
下了飞机,林姿寒招呼也没打一声就消失在人海之中。
钟情不慌不忙,趁他的粒子还没有完全离开自己的身体,无病无痛吃喝玩乐三天后,才去首饰店现买了一枚钻戒。
正逢这个位面钟情生日,他一大早就来到一个小教堂,打算就在这儿向林姿寒求婚。
这个小教堂就在马场不远处,他和庄严以前来过。
他们两人都不信教,但严奶奶是归国华侨,信奉基督,教导庄严礼仪的时候也要求他每周去教堂礼拜。
这间小教堂只有一位神父,平时来这里的人也很少,没太多规矩,做礼拜时稍微应付一下就可以交差,算是他和庄严的秘密基地。
今天下雪,神父不在,教堂里空无一人。
钟情在这间简陋得四面漏风的教堂里给林姿寒打了个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才接,“喂。”
“姿寒。”钟情照着剧本念,“我有话对你说。你可以来一下城东的圣路易教堂吗?”
那边传来嘶嘶的电流声,像是信号不好。
“我来不了,钟情。”
第47章
钟情微微一笑,他就知道会是这个回答。
他没有问林姿寒为什么来不了,这不重要。
他直接道:“可是我要说的事真的很重要。我会在这里等你的,直到你来为止。”
说罢,不等林姿寒回应,他挂断电话,长长出了一口气。
【总算把我这边的剧情走完了,接下来就看两位主角的了。】钟情站起来,双手合十,朝神像毕恭毕敬鞠了个躬,【希望神明保佑他们俩早日坠入爱河,从此夫夫恩爱,白首不离。】
【别高兴太早。你还有深情分没刷完呢。】系统闲闲道。
【我这不是在刷么。】
所以他特意挑个雪天到这破房子里求婚,就是为了给他的等待创造痛苦,让他的深情显得更浓烈。
从电话挂断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已经能听到积分机制的提示音滴滴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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