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我就不知道了,什么时候你还关心起陌生人了?”
老师忍不住吐槽,要知道,沈沐跟他那个沉静的哥哥可不一样,一天到晚咋咋呼呼,还目中无人不可一世,哪里有闲心关注一个陌生人,现在他这样实在是反常。
“没事,就随便问问而已。”
沈沐烦躁地抓了抓头发,到底见没见过那个人呢。
第二天早上,宋沅六点半就起了床。
他们所租住的地方是在城关镇,房子是清一色是四层小洋楼,不过年代久远,外表看上去很是破旧,砖红色的楼身都斑驳不堪。
好在离学校近,交通方便,房租也便宜。
徐芬和柳谦就住在楼上,彼此之间也好有个照应。
搬来了这里,一切都是新的,新的环境,新的邻居,新的心境。
一切的旧事物和烦心事好像都一扫而空,这里的空气都要热闹快活许多。
经过好几天的装修与打扫,两居室的房间也颇有了几分家的感觉,虽然小了一些,但胜在干净整洁。
宋沅起床洗漱完后,就来到餐桌前吃早餐。
蒋素英还没起,她劳累了这么多天,睡得很沉,留给宋沅的早餐很简易,就是包子和豆浆,包子加热一下就可以,而豆浆是用暖壶里的热水冲泡的。
宋沅吃好后收拾了餐具,背起书包就轻手轻脚地出了门。
市一高的节奏比平安镇的佳成中学要快得多,每个学生必须六点五十之前到教室,经过半个小时的早读后,再给二十分钟的早饭时间。
时间紧张,大部分走读生都选择在家事先吃好饭,利用学校规定的早饭时间来预习功课。
宋沅也是如此。
他步行十分钟就到了学校,天刚明,淡淡的雾气中和校门口暖黄的路灯下,全是穿着市一高校服的学生在穿行。
整座城市逐渐苏醒过来。
校门口停了一辆黑车,这个年纪的学生对车牌已经有了敏锐的感知力,其中有人认出,那是一辆奔驰,属于九十年代末的顶尖品牌。
他们有的忍不住驻足观看,有的则见怪不怪——毕竟沈家的那两位少爷天天都这副架势。
有时他们都在讨论,出身自这么有钱的家庭,何必还来受这上学的苦。
不过也就只在背后说说罢了。
宋沅对身后的哗然浑然不知,他早在奔驰停下之前就进了教学楼。
市一高的班级分为卓越班、实验班、普通班。
卓越班和实验班实行小班额教学,一个班仅有三十到三十五人,一共有三个卓越班和一个实验班。
卓越班汇聚了全年级的前一百名,而实验班仅有几个百名左右的优秀学生,剩下的全是关系过硬塞进来的。
校方为这两种特殊的班级安排的师资也是最好的,每年都等待卓越班的人为校争光,以及实验班的人大手一挥“回报母校”。
剩下的,就是八个普通班了。
普通班的容量达到了五六十人,实际上的数目比这还要多,学生质量和师资力量也完全比不上卓越班。
宋沅所在的七班,就是一个普通班。
对外招收的插班生名额本就少之又少,能进普通班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八个高一普通班和其他年级的普通班占一栋教学楼,那些所谓的尖子班跟他们相隔很远,大概是一个操场的距离,平时根本都接触不到。
某些方面来说,这也是帮助学生保持心理平衡的一种。
宋沅跟在班主任身后走进教室,嘈杂的环境因为他的到来瞬间安静。
简单的自我介绍后,宋沅根据班主任的指示,坐在倒数第三排靠窗的位置。
这个座位倒和他在佳成中学坐的挺像,宋沅心里没什么抗拒的。
很快就开始早读,宋沅努力静下心来,念出书上那枯燥的内容。
一串又一串的字符在嘴中过去,却根本不往脑子里进,宋沅一直很不喜欢大声念这种形式的学习方式,毫不夸张地说,这让他的脑子嗡嗡作响。
一连四五天,他都在尽力适应这所学校的高压节奏,以至于连吃饭都提不起胃口。
太卷了!真的太卷了!
宋沅在心里默默哀嚎,这只是1998年而已,要不要这么卷。
周一回到学校的时候,一进班就发现气氛有些奇妙。
宋沅一头雾水地坐到自己的座位上,这时班长叶婉心凑过来,笑得一脸神秘,“宋沅同学,你有这样的荣誉你早说呀,害我找国旗下讲话的人找了半天。”
宋沅不明白她在说什么,“荣誉?”
“对呀,你获得了化学竞赛一等奖这回事!ohmygosh!你简直是个天才!”
叶婉心夸张地吹捧道。
她不给宋沅丝毫反驳的机会,“那众所周知,咱们班一向是能者多劳,宋沅同学,虽然你刚转进咱班,但每周一度的国旗下讲话这件事正好轮到咱班了,你说你是不是该发挥一下你的奉献精神?”
“我……”
没等宋沅说出什么来,就被无情打断,叶婉心“啪”的一声合上笔帽,把一页打印好了的演讲稿丢给宋沅。
“就这么定了!两小时后你就能代表我们班去发表国旗下讲话!这份稿子你赶紧结合你的感人经历改改,看你表现喽!”
第41章 错过
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如期举办,各年级各班前往中心操场集合的喇叭声响了一遍又一遍。
卓越班。
沈澧刚把钢笔收好,便听见有人喊他的名字。
一抬眼,正好撞上沈沐焦急的目光。
顺着下楼集合的人流走出去,沈澧来到门口,沉声问:“什么事?”
沈沐向来是恨不得离他越远越好,如果不是情况特殊,绝不会来找他。
“司机已经在门口等了,我们得赶紧走,大姨她……出事了。”
沈沐喘着粗气,他上楼上得急,此刻有些狼狈。
沈澧一顿,随后道:“好。”
两人飞快下楼,跑到校门口时,操场的音乐正巧放起。
司机已经在车前等待,看见两个少年的身影,立马利落地为他们打开车门。
坐上车,沈沐疑惑道:“不对,这不是回家的方向啊?”
司机解释道:“董事长吩咐过了,直接送两位少爷去机场,这次夫人的姐姐突发脑梗,已经转移治疗去了海市,少爷们正好也跟着去,以后都不用再回来了。”
“哦……”沈沐仰躺在座椅上,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车子缓缓驶离学校。
“下面请高一七班的宋……下讲话……”
广播声音模糊不清,汽车离学校越来越远,最后什么都听不见了。
沈澧坐得端正,目光沉沉。
*
宋沅也算是收获了一次全校的掌声雷动。
回去的路上,他听到别班的两个女生在讨论。
“你不是说沈澧一定会来吗,根本就没看到他!”
“哎呀你怪我干嘛,大少爷行踪不定的,我哪儿知道啊……”
“你不是特意问了沈沐吗?他上次还借了你校服,肯定是对你有意思啊,难道他还能骗你不成?”
“我那是因为生理期弄脏了裤子,我跟他根本不熟的,警告你,你别瞎说啊。”
“不过话说回来,这次也没见沈沐……”
宋沅的心砰砰直跳,他深吸一口气,叫住这两个女生。
“同学,你好,请问你们说的是沈……利吗?”
他全身的血液都集中在心脏,心跳的声音几乎要把他的骨头震碎。
“什么沈利,你普通话不标准吧?”其中一个女生没忍住嘲笑,鄙夷的声音却在看到宋沅的脸时戛然而止。
“啊……这个啊,是沈澧啦,沈澧,跟我读,了一里,澧,三声哦。”她语气柔和了不少。
宋沅的微笑僵滞在了脸上,讪讪道:“这样啊,看来是我听错了,不好意思。”
他转身便离开。
刚才还教他读音的女生打量着他的背影,发出“啧啧啧”的感叹声:真不知道是哪冒出来的毛头小子。”
“得了吧,瞧你刚才被所谓的毛头小子迷住的那样儿,现在又装起来了。”
“行,你清高!你清高还嚷嚷着要见沈澧!”
她们互怼了一番,嬉笑打闹起来。
*
高中的时光飞速流淌,转眼间两年过去,临近高考,宋沅恨不能一天掰成两天用。
他夜以继日地学习,最后的时间里,几乎是从睁开眼学到凌晨入睡,即便睡着了嘴里都在念叨英语单词。
他选的是理科,化学的天赋不能浪费,这样更有把握考上医科大学。
前世没经历过高考,但在备战成人高考时,他也拿出了拼命的劲。
终于到了高考这天,蒋素英给他准备了清淡的饭菜,柳谦不用参加高考,自告奋勇地要当他的“场外助手”,包接包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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