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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攻吗?怎么成了下面那个_伴酒笙【完结】(2)

  《我不是攻吗?怎么成了下面那个!》作者:伴酒笙【完结】

  本书简介:

  【活泼小太阳绿茶受×高冷温柔嘴硬攻】

  温郁(受)×宋屿(攻)

  温郁前二十年的人生无比顺风顺水,作为成绩优异的A大计算机系的系草、有钱人家的独生子,自小便众星捧月。

  奈何他遇人不淑,丢了命后才知道自己身后有个颜值身价人品吊打渣男的追求者——宋屿。

  年级中的佼佼者,肤白貌帅大长腿,弹得一手好吉他。人们管他叫高岭之花,然而在温郁看来他却是家境贫寒的一棵可怜小白菜。

  可怜小白菜激起温郁的保护欲,于是重活一世的他准备拿回属于他的一切,顺带将这朵高岭之花娶回家当老婆,成为人生赢家。

  结果重生后俩人第一次见面是在校外。宋屿刚跟人打完架,脸上挂了彩,还冷着脸对他说了句“别再来这道”。

  温郁:“?好辣好飒的老婆,好狠心,好喜欢。”

  第二次见面,是宋屿国旗下演讲。结束后温郁果断飞奔向他,索要绿泡泡号。

  昨晚刚刚威胁过温郁的宋屿:“?”这是金鱼记忆?

  温郁冲他眨巴眼睛:“我脸皮厚。”

  宋屿冷冷地瞥他一眼,快步离开:“……”

  屡次碰壁后,好兄弟“啧啧”两声,“别舔了,你说你这是什么癖好,就喜欢难啃的骨头?”

  温郁盯着宋屿的背影,眸光深沉:“有挑战才好玩。”

  再一次见面,温郁拦住准备锁店门的宋屿。

  温郁:“你让我说一句话,就说一句。”

  宋屿瞥他一眼,示意他有话快说。

  温郁语出惊人:“那我说了啊,我喜欢你。”

  宋屿听后:“……”

  惊恐之下他拔腿就跑,独留温郁在原地懵逼。

  也不知开学第几天,高岭之花宋屿突然在某个雪天蹲下身,替他拭去脸上的雪花。

  语气同他本人一样淡淡的,眉眼却带着些笑意:“还谈恋爱吗?”

  本以为这会是段顺风顺水的恋爱,然而温郁直到被压的时候才反应过来——

  我不是攻吗???

  温郁用尽全身力气抗议,一口气喊道:“我不管我才是大猛一我必须是上面那个这事没得商量!”

  对此宋屿轻轻笑了,双手环抱住他的腰,埋在他脖颈间轻轻蹭了蹭,留下几个暧昧的吻痕:“好啊,我让你在上面。”

  宋屿说话算话,真让他在上面了,只是这情况怎么不太对劲呢?!

  “我!才!是!攻!啊!!!”

  ——————

  受重生+校园~

  非早恋,确定关系时均已成年。

  日常文,苏爽+无脑小甜饼+轻松+细水流长+一点酸涩+救赎。同性婚姻合法~

  非互攻文!非互攻文!非互攻文!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角色卡鸣谢@乐栀

  记梗于2023.10.15

  内容标签:都市 重生 校园 沙雕 HE 救赎

  主角视角温郁互动宋屿配角池惹黎寒秦方知

  一句话简介:追到高岭之花后却撞号了

  立意:在遗憾中不断成长,在成长中不断弥补遗憾

  第1章

  如果死亡板上钉钉,那就让我挽着他的手,共同奔赴深海。

  化作泡沫和浪花,同天边重重叠叠的云层连成一片。

  *

  七月的榆夏骄阳似火,连空气中都弥漫着燥热。

  时值暑假,中心广场里人多得要命,大多都是些外地来的游客和带着孩子来放松的家长,所以穿着一身白体恤的温郁在这其中有些格格不入,好不容易才找到了片浓荫避暑。

  温郁懒懒散散地躺在草地上,任由透过叶隙的光斑洒在自己脸上。

  他眨眨眼,在这片浓荫中抬起手,似是觉得新奇,微微蜷了蜷手指,终于有了丝活着的感觉。

  温郁将目光移向湛蓝的天空,等到眼睛发酸时才眨了眨眼,不禁感慨万千。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他绝对不会相信世界上会有重生这么荒唐的事情。

  而且这一世的走向还跟上一世截然不同。

  温郁轻轻放松身体,任由回忆席卷他的身躯,轻嗅着夹杂着青草香的风,直到阳光催他睡着。

  *

  他的回忆像一条长河。

  分了好多支流的长河。每一条支流的尽头是他所遭遇的不幸,是他死亡的开端。

  离得最近的,是秦方知那张冷漠的脸。明明是拥有体温的人,可他吐出的话语却和眼神一样冰冷,毫无温度:“那你就去死好了。”

  他和秦方知的孽缘,得从大学讲起了。

  具体,温郁已记不清是大学里的哪一天了。他只记得他充满阳光的生活中突然闯进了一个笑容温和的人,那人说自己叫秦方知,希望能同他成为朋友。

  于是秦方知便开始接近他,同他成为好友,最后再顺理成章地结婚。

  周围朋友都说温郁幸运,能跟这么体贴儒雅的人结婚。毕竟秦方知在大家眼里一向是个办事周到,待人温和的翩翩君子。

  若不是秦方知婚后对他越来越冷淡,对他生病一事也毫不在意,甚至到最后冷冷地说出那句“去死”,温郁是真的会信的。

  总之,他的一生很悲哀。

  母亲早逝,父亲被人坑害后出了车祸,而他自己还没来得及赶去医院看望父亲,就因为疾病死在了家中。

  说来也惭愧,他这一身病还得拜秦方知所赐。为了应酬帮秦方知挡酒,久而久之便落了胃病,又因为没有得到妥善而及时的治疗,才会一步步恶化,直到不可挽回。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秦方知,甚至在他死后想的都是如何抢走温家的股份,不但对他的死毫无愧疚,反而感到庆幸和释然。

  这就是他短暂而又极其悲惨的怨种人生。

  至于死后,他运气好,留了几天灵魂在世,却发现了一个秘密。

  原来有人,很爱他。

  *

  在外面浪了一整天的温郁被江昭姚用一通电话叫回了家。

  中午那会他走得有点急,并没有带伞。下得最猛时算他运气好,能在餐厅内避雨,可这会雨又有了要下的趋势,滴落的速度加快着,直叫人头疼。

  他一边往河里小区走,一边留意着周围的事物,以便于更快地适应这个新的城市,新的人生。

  想到这儿,温郁不由得揉了揉眉心,从鼻腔中哼出气来。

  若要问他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初城不待跑来榆夏,原因很简单——

  公司资金周转有些困难,局势紧张。温雍为了大局着想,在几天前终于下定决心给温郁转学来榆夏。

  因为温郁的外公外婆久居榆夏,所以在这儿上学温雍既放心,又能圆了二老想和外孙一起生活的梦,两全其美。

  若换作平时温郁是铁定不会答应的。

  他对榆夏这个城市没有半分好感,甚至有些心理阴影——那个人类排泄物的老家在榆夏,而他也死在这个冷得惊心的城市。

  他之所以有勇气再次面对,也是因为那个人。

  那个爱他到,愿意为了他以最极端的方式讨回公道的人。

  而温雍也不愧是雷厉风行的老温总,办事效率高得惊人,十几天就搞好了转学手续。

  这条道上大多都是老式居民楼,小巷道多得惊人,不怎么有出租车经过。温郁只得顺着人行道往十字路口走。

  雨越下越急,在地上的水洼里打出一圈圈涟漪,豆大的雨点顺着风向往人身上刮,打湿了温郁的裤腿。

  温郁这次没法再慢悠悠地走,跨着大步往家里赶,在风雨中狂奔。风卷起他的衣摆,莫名激得人有些冷。

  然而当他即将跑到十字路口时,却在哗哗的雨声中听到了其他的声音。那是一种很粗重的呼吸声,还夹杂着一两句哀嚎。

  他不由得停下脚步,狐疑地看向身旁的巷道。

  这条巷道很深,在夜幕下显得很黑。再加上滂沱的大雨,温郁连东西都看不真切。此时路灯好巧不巧地亮起来,渲染上柔和的光晕。

  至此,他终于窥见了倚靠在巷道里的那个人。

  那人穿着黑色卫衣,将帽子拉起来遮住头发。他低垂着眉眼,脸上有几处青紫。脸上看不出什么特别的情绪,胸口在微微起伏,挂在脸上的血迹在雨水的冲刷下顺着脸颊滑落在地上,同雨声混在一起。

  地上正躺着几个抱着胳膊痛苦哀嚎的不良少年,不断叫唤着“疼”。

  温郁猛地一怔,垂在两侧的手微微有些发颤。

  那人感受到他的目光,侧目朝他看来。

  深邃的眼眸中不见任何感情,却烙下温郁微红的眼眶。

  *

  尽管温郁长相并不妖艳,也算不上极致美,但他身上有一种莫名的气质。像仲春的风一样温和,又有像夏日骄阳一般的活力。

  所以宋屿看到他后才会有一瞬间的怔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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