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的脾气是不是太糟糕了,阴晴不定的。”沈听澜翻了个身正对着他,两人靠的很近,动一动就能吻上的那种。
“没有,好着呢!我就喜欢你在我面前最真实的样子。”少年的脾气不算差,说白了还都是自己宠出来的,他既然选择了要宠,自然也是能接受对方的一切。
“好吧,勉强相信你,奖励啵一个。”沈听澜本只是想蜻蜓点水地示意一下,却是不防被一整个按住,啃了许久。
难怪他不生气还能忍着,都搁这等着呢!
虽说他们人是住到了京郊,但庄子上伺候的人却不少,比之当初相府,那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就连厨子都是元帝从御膳房赏的。不过尽管如此,闲下来的裴某人还是更为享受亲自下厨的时光,因为身旁总还有个只能帮倒忙的助手。
他们下厨倒未必是为了果腹,更多的可能就是情趣了。
“殿下,锅里还没倒油,先不急着炒。”裴昱瑾就只是回头切了个姜片的功夫,小王爷都已经撸起袖子,拿铲子在锅里翻腾了,瞧那架势还挺乐在其中的。
沈听澜两世加在一起都没什么烹饪的天赋,说是厨房杀手那都不为过,但没天赋不要紧,重在参与嘛。毕竟咸鱼偶尔还要翻个面,总是粘锅,万一哪天抠不下来了可不好。
“哎,这就是你不懂了,我这是在干煸。”沈听澜闲时躺得无聊,也会叫孟衡在一旁给他念菜谱听,听得多了这名词自然也就知道几个了。
裴昱瑾知道少年这是忘了却还要给自己找补,但他也不拆穿,而是从少年的手上接过锅铲,“我来吧,你替我系上襜衣便是了。”
襜衣就是古代的围裙了,他们在膳房待的时间不长,若是每日还要特意更换衣物未免麻烦,所以沈听澜日日都替裴昱瑾系襜衣,这也是他唯一会帮别人穿的衣物了,如果能算的话。
“来,抬手。”沈听澜很娴熟的指挥着,让裴昱瑾配合他,将带子系好后,他就站在灶台边盯着锅里看了,边看还不忘边感慨,“都是一双手,怎么做起事来差别这么大呢!”
裴昱瑾学制膳也没多久就做得有模有样的了,反观自己那是色香味样样都缺,这大概就是世界的参差吧!
裴昱瑾闻言笑着偏头看他,“殿下若是学不会就不强求了,一家有一个伙夫就够了。”
这话说得也有道理,沈听澜一下子就不郁闷了,不会就可以不做,未必不是好事。果然在哄小王爷开心这件事情上就没人能比得上裴昱瑾。
午膳是裴昱瑾做的三菜一汤,虽然水平与御厨相较肯定是略显逊色的,但架不住小王爷吃的起劲,赞不绝口。
一个优秀的男人就应当能够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多夸一夸能够增加他做事的动力,当然这一切的前提都是沈听澜十分有自知之明地承认自己不够优秀。
他们家只要有一位男德班班长,就足够了。
一人做饭一人洗碗才是家庭的标配,在维持生活和谐这方面小王爷是鲜少偷懒的,只不过在他打碎第六只碗划到手的时候就被孟衡极为心疼地请出去了,也不知是心疼碗还是心疼主子的手。
用小太监的话说,“奴婢打小就跟着您,是要伺候您一辈子的,日后洗碗这种活计交由奴婢便是了。”
当初购下这座山庄的时候,沈听澜就说过要给孟衡一笔足够他过一辈子的银钱,然后放他自由。但小太监年幼入宫,早就没有了家人,说什么都不肯离开,就差没有抱着小王爷的大腿哭了。
考虑到孟衡熟知沈听澜的一切小习惯,又极为忠心,是个真心待少年好的人,所以裴昱瑾不仅留下了他,还给了他山庄总管的位置,在俸禄上更是极为优厚。
这座山庄背倚青山,面临碧湖,是个极尽风雅之地,门前垂钓院后赏景,四时不同。不过垂钓的时候沈听澜总是能靠着软塌在阳光下睡过去,最后演变成裴昱瑾抱着他看他的睡颜。
至于钓鱼,随缘吧!全看鱼愿不愿意上钩,不强求,也算是一种悠闲的慢生活。
若要论爬山,那更是背上山抱下来,脚在地上的时间都没有全程的四分之一,他懒是一方面,某个人宠溺过头则是另一方面。明明他只是想中途歇一歇再继续的,那人倒好,直接招呼都不打上手就抱起来。
不过沈听澜虽然每次都会埋怨裴昱瑾是他勤奋路上最大的一块绊脚石,但他的身体却是极为诚实地一次都没有拒绝过。
但时间久了,沈听澜对这两件事情就都没什么兴趣了,原因倒也简单,参与感太低了,他转而喜欢上了一件跟这座山庄极为格格不入的事情——养猪。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天天躺着骨头都躺酥了,再不活动活动,怕年纪轻轻的就要瘫痪在床了,他还不舍得裴昱瑾不到不惑之年就要伺候动不了的夫郎。
“一定要养猪吗,要不换个小动物,番邦有进贡可爱的小犬,或者猫咪,再不行养兔子。”对于这件事情,裴昱瑾是苦口婆心地劝过,虽然说养什么都是养,不存在养不起一说,但养猪未免有些……嗯,不大合适。
他喜洁是一方面,有碍观瞻则是另一方面了。
但小王爷却是有着自己的看法,“那不一样,猫狗兔子,这些动物可爱是可爱,但它们不能吃呀,不能吃的东西我还要用心伺候着,何必呢!猪就不一样了,春季抓小猪崽,到了来年冬天就可以喝猪蹄汤了,啊,想想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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