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下之后,周岩给郑藜到了杯水。
“郑藜教授,您说施今同被害的前一晚,莫崇晋接了您的活儿,帮您搬茶几,对吧?”
郑藜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立在一旁的摄像机。警局谈话放摄像机是正常操作,但一台这么大的摄像机刺眼地摆在那里,无形中给郑藜造成了心理压力。
“是的。”郑藜简短地回答。他知道这个时候说得越多,错得就越多。
“但施今同的死亡时间其实是在第二天早上5点。按照郑教授上次的说法,那天晚上莫崇晋十一点多钟到达您家小区,帮您干完活,已经是半夜一点多钟了,莫崇晋住得离您家又远,所以您主动让出一间客房给莫崇晋睡一晚上,他是第二天早上5点过后才走的。”
郑藜点了点头,“他干体力活很辛苦,我家客房空着,那天老婆孩子又都不在家,我让他住一晚上没什么吧?”
周岩笑道:“住一晚上没什么。我的疑问是,为什么都晚上十一点了,郑教授还要请人来搬东西?等第二天不行吗?”
郑藜叹了口气,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茶几是我老婆在网上买的,物流公司不负责任,那天晚上十点钟的时候,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把东西扔在小区的传达室门口就走了,没有送上门。传达室的老头通知我,茶几占地太大,放在那挡着路了,让我尽快处理,传达室晚上十点钟下班,早上七点半上班,他委婉地告诉我,希望第二天他上班的时候看到东西已经搬走了。我不想给传达室和进出小区的人添麻烦,所以才会大晚上请人来搬了它。”
这个理由几乎无懈可击,完美解释了大晚上请人搬重物这一奇怪举动。
第76章 恐怖实验(十九)
警局外有一个小咖啡厅, 林子川、原姝和白离云三个人在里面,同时他们的手机关掉静音,打开震动, 时刻注意警局传出来的消息。
林子川在发呆,他在回想《黑影》中的剧情。
《黑影》中这个案子, 之所以后来警方会查到郑藜头上, 是因为有“知情人士”举报。这个知情人士,《黑影》中没有指名道姓, 但林子川猜就是莫崇晋无疑。书中的警方找到的一些“证据”, 想必也是莫崇晋栽赃的。
莫崇晋不信任郑藜,所以抢占先机,除掉郑藜。但为什么郑藜要承认并自杀呢?
林子川想, 郑藜当时一定钻了牛角尖。先机已经被莫崇晋占了,要想翻盘,必须承认自己当年组织的那场实验违反伦理,导致了一个杀人狂魔的诞生, 对于郑藜这样的人来说,承认学术上的过错,比要了他的命还难。所以郑藜选择毁掉自己, 而不是毁掉自己的学术。至于自杀,是因为愧疚感和想逃避接下来要面对的一切。
原姝的声音把林子川从自己的世界中拉了出来, “林队,发什么呆呢?”
林子川回过神, 说:“刚才我想到一个名词,囚徒困境。”
原姝和白离云都露出了然的表情, 看来他们都懂。
囚徒困境, 是一种博弈模型。假设两个罪犯被关入监狱, 不能互相沟通,如果两个人都不揭发对方,则由于证据不足,每个人坐牢一年;如果一人揭发,另一人沉默,揭发者会因为立功获释,沉默者被判入狱十年;如果互相揭发,则因证据确凿,二者都判刑八年。由于囚徒无法信任对方,所以倾向于互相揭发,而非共同沉默。
林子川说:“囚徒无法信任对方,所以倾向于互相揭发。互相揭发的结果,对他们最不利,对警方最有利。让他们互相揭发,其实很简单,只要他们陷入困境,并足够怀疑对方,就行了。”
原姝笑道:“所以林队利用媒体制造了一堆疑云,并通过旁敲侧击,让双方都以为对方已经向警方坦白了,担心自己成为这个局中处境最不利的人。”
白离云说:“现在于哥审莫崇晋,小周审郑藜,两边同时进行,不知道进展怎么样了。”
话音刚落,三个人的手机同时发出一声响。他们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群,有人发了群消息。
周岩:郑藜不承认自己帮莫崇晋做的不在场证明是假的,他的言辞滴水不漏。
林子川:是否跟他透露了莫崇晋就在隔壁审?
周岩:透露了,但他从头到尾很镇定。
林子川:说明给他的危机感还不够。小周,你把上次跟王宗连线的录像放给他看,告诉他警方已经充分了解了十年前被抹去的那场实验的真相,他会很慌张。
周岩:能行吗?
林子川:能行,他在意这个。
比起周岩,于现这边似乎顺利许多。
审讯室里,于现一脸严肃地说:“郑藜,十年前他帮你做过一次不在场证明,施今同一案中,他又帮你做了一次。但后来他主动找到了警方,推翻了自己帮你做过的所有不在场证明,他指证,你就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于现语气非常严厉,但莫崇晋毫不露怯,他看起来很坦然,看着于现的眼睛问:“只有他的证词吗?你们还有其他物证吗?”
于现沉默了,一言不发,面露犹豫之色——这是林子川教的。
莫崇晋根据于现的神情判断:没有物证,只有人证。
莫崇晋几乎毫不犹豫地相信了郑藜会出卖他,因为原姝那句话——“听说这个同伙跟凶手的身份天差地别,他其实很看不起凶手”。莫崇晋潜意识里觉得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人不尊重自己,郑藜显然也是其中之一。一个不尊重自己的人,肯定不值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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