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会对别人家的爸爸非常眼馋,就有人道:“你们还记得不,当时有个F国交换学生的项目,其中有个学生英语口音太重,人程爸爸直接就跟人讲法语,那个流利程度,说实话,就算我现在法语系毕业,也讲不到那个流利程度。你们懂那种感觉吗,无形装逼,最为致命啊!”
这事儿程衍记得,后来那个留学生在他们家住了七天,为此他还跟程司赌气,发誓要学会法语。当然,他现在……也还没学会。
淦,法语真不是人学的,程司简直是个怪物。
同学们怀忆完了别人家的爸爸,终于有不怕死的跟程衍搭讪,程衍谁啊,他们学校的高岭之花:“校草,最近在做什么工作呢?”
程衍随便搪塞了过去,婚宴上觥筹交错,有攀比的,也有巩固人脉的,谈的工作啊生活啊,还有更烟火气的,什么口红啊菜价啊,这些话题,程衍都不感兴趣。
事实上,很早以前,他也想融入这些群体,他也试着去跟人吃路边摊,玩小游戏,但……他或许就不太适合普通人的生活。
上辈子他是一匹孤狼,这辈子……也做不到去当一只合群的羊。
而程司,也从没有教他一定要洗掉身上的倒刺迎合这个社会,而是教给他力量和知识,好让他有充足的底气逆流而上。
“校草,不行啊,你好歹也是top大学毕业,当小职员没有前途的。”
程衍听得不耐烦了,终于在今晚开口说了第一句大实话:“哦,没事,我爸在市里给我留了一栋楼。”
诸位吃瓜听众:艹!他们酸了!好酸!别人家的爸爸果然永远不会让他们失望!
刚刚带着新娘来敬酒的方舟:“……兄弟,财不外露,空气里的柠檬含量超标了。”
程衍毫无所觉地站起来,跟人碰了个杯:“还好吧,新婚快乐。”
“……你要不再问问咱程爸爸,还缺不缺干儿子啊?”
新娘:……
程衍喝完酒,唇边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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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周晋倬的电话,程衍刚从婚宴上回来,身上还带着点酒气。
“什么事这么忙啊?”
“老神仙说你红鸾心动了,怎么样,是不是遇到好看的小姐姐了?”
程衍想挂电话了:“无聊,没有。”
“哎哎哎,先别挂电话,你爸来信了,说给我留了酒在你那里,我等下就上飞机了,记得找出来啊!”
“喂,你又逃下……”
程衍话还没说完,那头挂电话比他还要快。
说起酒,程司确实每年都会酿酒,就埋在家里的院子里,早先年栽下的柿子树已经长得又高又大,程衍将身上沾满酒气的外套随便丢在走廊上,去后面的储物房找了把锄头。
程司的酒确实是一绝,市里那栋楼可能有一半都是卖酒得来的。
程衍循着记忆挖开最后的藏酒地,除了三大坛酒外,还有一个小匣子。
匣子里,是他八岁生日那年照的照片,程司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居然连齐灵安都在,齐灵安早在他十八岁的时候,就去投胎了。
那时候邓煦还拉着程司喝了一夜的酒,家里的酒窖就是那天空了大半。
程衍有些怀念地摸摸相片,然后才将酒坛子尽数挖出来。
而就在此时,一只闪着灵光的纸鹤悠悠哒哒地飘过来,落在柿子树的树冠上:“小衍,见字如面,有没有想爸爸呀……”
“老套!”
然而挥着锄头的俊朗青年,唇边却绽放出了一个好看的笑容。
“听老周说你红鸾心动啦,儿媳妇漂亮不?”
程衍:……周晋倬,你的酒没了:)。
第127章 急支红浆(一)
深夜, 天边挂着一轮近乎妖冶的圆月,月光清棱棱的,像是孤高不可一世的贵族一样, 即便它落到了阴暗的沟渠里,也不沾染一丝脏污。
谭昭想, 这世上应该绝没有像原主这么“幸运”的人了, 而此时此刻这份“幸运”莫名其妙地落到了他的身上。
原主名叫沈还英,孤儿, 母胎单身, 今年二十岁, 就读于B市大学历史系,业余在蓝调酒吧当调酒师,为了迎合这个职业, 他留着齐肩的头发,简单地扎在脑后,当他调酒时, 有一种莫名的律动感。
凭借着出色的调酒手艺,沈还英只要周末干个兼职, 就能赚够学费和生活费, 甚至还能有个闲钱养条狗。
而这份“幸运”,就要从开始养狗说起了。
现代人嘛, 没见过狼,狼狗不分什么的, 也实在怪不到沈还英自己身上。有一天沈还英下班回家, 路上在胡同口遇到了一条重伤的狗,他想好歹也是一条狗命,就准备上前将狗带去宠物医院。
谁知道等他一接近, 这狗突然窜了起来,逮着他的虎口就咬了下去,沈还英当即挣扎,他可是靠手艺吃饭的,慌乱间不知打到狗哪里,狗突然松了口,然后迅速就跑没影了,沈还英捂着伤口,连夜跑去医院打了……破伤风针和狂犬疫苗。
继承回忆看到“狗”尾巴的谭昭:……这特么分明是狼啊!
不过好像被狼咬了打狂犬疫苗也没什么不对,沈还英定时定点跑医院打了三针疫苗,伤口也没什么大碍了,就回蓝调上班了。
蓝调是个很有情调的酒吧,大多数来的顾客也不将情色摆在台面上,大概是老板的后台足够硬,反正沈还英是没怎么收到过职业骚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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