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8年8月13日下午6时35分,西比尔的头突然垂到胸前。她咽下最后一口气。于是一切都结束了。
人们纷纷起立,上前吻死者的手。
给尸体做防腐处理的人说这位迪特马尔的外交部长是女性,但没人相信他们的话,因为他们在开始做防腐处理前转盘赌西比尔是女性……
维多后来和胡波德等人出版了一本由西比尔口述的回忆录,西比尔在回忆录中习惯用第三人称对事件进行描述,使人感觉客观,为体现这点,我兴许该把这本小说的简介搬过来:
人们常说西比尔·德·佩德里戈是一个阿谀奉承者。她出身名门,按照血统算,她的父亲和已经被送上断头台的国王还是表兄弟,因为先天残疾,她被剥夺了继承权,15岁就进了神学院学习。
虽然无法享有那种世俗贵族的快乐,但幸运的是,毕业之后,依靠家族的势力,20岁的西比尔成为了维纶市的圣巴里修道院院长,年薪一万八千金迪特。这些钱足够她雇佣50人以上的仆人来服侍自己的生活了。
而不幸的是,在西比尔21岁那年,革命爆发了!
……
有人看了这本回忆录后不难发现当时警务部长图拉·戴杜维尔上台前后的诸多疑点,这个佩德里戈显然把不利于自己的证据全都做了模糊化处理,还把自己和皇帝给转性成了女人,而光看故事开头,十个人里面起码有八个人会觉得这个佩德里戈有些蠢过头了:竟然总是被别人带着走,完全没有自己的主见。更重要的是,回忆录只从革命开始三年后讲,许多大事都被省略了……
“后来呢?”一个维多的朋友找到维多,这部回忆录竟然只讲到1571年就结束了,两人的场景和篇幅那么长,倒不像是正经的回忆录,而是掺杂了部分历史事件的言情小说,他很不满,“后来的历史呢?”
维多这时候也很老了,但他依稀记得西比尔当时说的话:“没必要再继续了……”
“这是什么……”
“因为那之后的历史平平无奇!”
那之后的历史平平无奇?或许是认为如果当时没有赞同德兰的想法,后面的一切根本不会发生才那样认为的吧?我作为作者在此如此猜想着。
那么这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吗?
是的,在我这个作者这里,这个故事就此结束了。
大家是否接受这个结局,任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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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好啦,接下来就是正式的后记,也就是完本感言时间了。
我把它起名叫《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在这里,我首先回答两个之前有读者在评论区问我的问题,,简化起来,大概是这样的意思吧,如果我理解错了可以更正我:一直写自己所爱吗?这类题材如果选言情会热门许多,为什么会选择百合频道?
这两个问题其实可以归为一个回答。
我首先必须声明一下,我并不是因为爱才写小说的。说到为爱发电,这里又要提到一个大家应该都清楚的问题:作者们的创作欲一般是从何而来呢?
有人说能赚钱;有人说是小天使的鼓励;也有人是自己喜欢,有那种表达欲;还有那种二创,如果因此能找到一些同好就更好了……不一而足。
但我一般是杠精,是的,你没看错,我写小说很大程度上就是杠精的本能。
这本书如果有人在还没开文时就收藏的话,应该知道原本的标题是《魔女》,很普通的一个书名,我是打算写一个剑与魔法的故事,大概框架就是那种地下城的感觉,总之就是那种缝合怪,我当时兴冲冲地写了六七万字给我的朋友以及同样在写小说的好基友看,当然了,被泼了一头凉水。
大家的评价出奇的一致:不行,西方人名太多了,看的就累,我不怎么看西幻的,这怎么都六七万字了还没出新手村呢?爽点呢?爆点呢?你吸引读者的点在哪啊?都西幻了,怎么一点都不燃?
博人传都比你燃。
我的好基友无不忧伤地和我说:“我跟你说的这些问题其实你都知道,但是你就不改,这么多次了,你说你哪次改了?你既然都不听我的,为什么还要我来给你看文?”
然后我很认真地告诉她:“我是在综合我自己的想法后决定不听你的,不是说听都不听。”
我应该也说过,我永远是我小说的第一读者,如果我自己写出来不喜欢,那么读者喜不喜欢,关我什么事呢?虽然一般我写出来的东西,我怎么也不能称得上是满意就是了。
我是个很固执的人,在某些方面尤其是。
当时我拿那篇文去敲了我一个高中同学的企鹅,唉,其实我们很多年没联系过了,以前的交情基本上都是一起看书,她那时总会拿自己的生活费买书看,我因此蹭了她不少书看。我刚刚签约那阵子也找她看过文,她直接给我来了句:“你这写的什么玩意儿?”
我那时候确实写的很不是个玩意儿。
可以说,我其实没报太大期望,我只是想要她看到我的进步,就算还是垃圾吧,那也,是一堆比以前好一些的垃圾不是吗?我就是这么想的。
然后等来的就是当头一棒:“看完了……哦,我知道你这个序章就是结局吧,一般小说都喜欢这么写……”
我很震惊:“不是啊,你怎么会那么想?”而且我文档当时发过去还没15分钟,她是怎么看完的?就算三十年老书虫也没有那么快的。
然后我知道了,她是跳着看完的:“太枯燥了,看一会儿我就觉得自己要睡着了,感觉就像高中上历史课。”
我很喜欢历史课,我从来不知道她不喜欢历史课。好吧,重点也不在这儿,而是她说:“你这风格跟某某某很像啊,不过我不喜欢看她写的小说,你是打算成为她那样的作者吗?加油哦。”
“我已经很久都不看以前看的那些书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就破防了,下班结束后我他妈哭了一路,最后回到租住的房子时,我跟朋友打语音电话,鬼记得当时我是什么样的心情,总之我就那样哭了三个多钟头。
有些东西就那样破碎消失了,嗯,也有可能从未存在过……时间一直都在流逝,我向来对时间流逝不敏感,现在才反应过来,应该还是我自己的错。
然后我就打算写这本了,《历史的皇冠》,嘛,你不是说我写的像是在上历史课吗?那我就写历史好了。
刚好那时候我的合同也要到期了,我总是和朋友干嚎:“我再也不要写百合小说了,再写我就是狗。”
说出来有点难堪,我在百合频道也算是混了很长一段时间了,结果还混成这样,有很多原因,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大概就是,我基本上没有好好结尾的小说。
最开始是涉世未深,就是一顿操作猛如虎,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嘛,写就写嘛,卡文就硬写嘛,然后就是,不行啊,反正也没人看,摆烂吧,快点结束也免得折磨,最后,不值得,不值得,这本书现在这种情况根本不值得好好写下去。
写?写个屁。
我不喜欢全力以赴这个词,从来也不喜欢。我无法想象自己全力以赴后还没有回报的情况,因为那样我就只能承认自己是个废物了。只要我不尽全力,只要我还留有余地,我就能违心地告诉自己:会有这样的成绩很正常嘛,你也没怎么认真写啊。
然后一晃到了合同要结束的时候。
我还是个死扑街。
这也很正常。
我一点儿也不喜欢写作,每天坐在电脑前面一坐就是六七、七八个小时,很多时候写出来的东西连垃圾也称不上,完全不能用,只能都废弃掉。除非是脑子有屎才乐意这么干,我脑子没有屎,所以我是不得不。
杠精的本能让我想要反驳,最终支持我写作的动力主要在于不得不。
我是个如假包换,彻头彻底的废物,迄今为止的人生里,不管做什么都很容易感到厌烦,凡事都是三分钟热度,工作上总是会和上司吵成一团,凭借的也不是能力,而是多余的道德感。认识我的人最喜欢用善良来概括我的性格,不然就再加上一个正义,好像我是个正义感很强的人,哦,我还很公平公正,虽然说的难听点,也可以说是冷漠无情。
我很善良,但我也很冷漠无情,然后还是个废物。
假设我在某个方面具有那么一丁点儿天赋,我才不会写小说呢,我写小说仅仅是不得不,然后,这是我唯一坚持最久还没感到厌烦的事情。
仅仅是这样。
这本书老实说,我一开始就不抱任何期望,不认为会有人看。一般小说在上第一个榜单后就能预测成绩,事实上我猜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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