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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巷原来那么长_顾徕一【完结+番外】(84)

  程巷想想一直拖着行李箱、站在楼道里说话也不是个事。

  便进去了。

  看一眼易渝身上穿的皮卡丘连体睡衣,这还是她以前和秦子荞一起去买的呢。

  易渝一看她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 说:“好了我是受,行不行?”

  哐当。

  程巷手里拎的行李箱倒在了地上。

  易渝将啃完的苹果核丢进垃圾桶, 抽张纸巾擦净了手, 跟秦子荞说:“那我先走了啊,不然你看她这脸, 都能包饺子了。”

  秦子荞平静的点点头:“嗯。”

  易渝走进卧室换好了衣服, 新中式裙褂配胸前一块硕大的天眼石,一头舞蹈家一般长及腰际的飘飘长发,看起来那叫一大佬。

  但秦子荞这屋子不大, 玄关又窄, 她路过程巷身边时还说:“劳驾让让。”

  程巷跟张海报一样贴住墙面。

  易渝一扬手:“Ciao~”

  防盗门悠悠的关上了,程巷跟机器人一样嘎吱嘎吱的缓慢转头, 瞪住秦子荞。

  秦子荞仍是一脸平静,问她:“吃苹果吗?”

  “吃什么苹果!”程巷急急换了拖鞋, 三两步蹿到秦子荞身边:“你俩到底怎么回事啊?上次在鬼笑山我就想问了!”

  “就是你见到的这么回事。”秦子荞耸了耸肩。

  “那那那,你俩怎么搭上的啊?”

  “就是你让她来给我送泰国手信的那次。”

  “为为为,为什么啊!”

  程巷跟易渝共事一段时间, 也算有点了解这个人了。

  她很神秘。不是说她拒人于千里之外,她挺会笑着跟人耍贫嘴的,消解了那张脸上的距离感。她真正的神秘, 在于她骨子里的养尊处优,在于她用对一些物质的热情,掩盖了她对这世界真实的冷淡。

  她那不可言传的家世,让她对再好的东西都有种饕足感。程巷听过公司里的人说过,她从没有过任何一段感情,哪怕能稍微走近她的人,也没有。

  那那那那那……程巷瞪眼望着眼前的秦子荞。

  秦子荞拖了把椅子坐下:“她那天来找我送东西,问我有没有什么可玩的,酒吧什么的,哪儿都行。”

  “我哪儿去过什么酒吧,我就只被巷子拖去过酒吧,躲在墙角偷看那些长腿小姐姐抽烟,再感叹我俩为什么这么土。”

  “我说没有,她说她快无聊死了,我想了想,说那你跟我来吧。”

  程巷双眼瞪得像铜铃:“那你带她去哪了?”

  “动物园。”

  “啊?”

  秦子荞说:“我带她去喂卡皮巴拉了。”

  养尊处优的易渝易大老板,带着她那不可言传的家世,周围人可望而不可及的距离感,从小到大,没有吃过任何苦头,也没有任何交心的朋友。

  那日在邶城动物园,她穿着一身连体胶衣站在烈日下,一手叉腰,一手拄着把铁锹,锹头上沾着刚刚给卡皮巴拉叉过的草。

  易大老板额上的汗珠滚滚而下,双眼被太阳晃得有点晕,心里想:

  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

  从动物园离开后,秦子荞请易渝去胡同口吃了碗炸酱面,就是连凉菜都没有的那家,菜单上只有一种东西就是炸酱面。

  平时连吃松露都是蔫蔫的易大老板,那天连干两碗炸酱面。

  末了抽张纸巾擦擦嘴,满足的呼出一口气来,抚抚自己的胃,望向坐在自己对面这个眉清目朗的姑娘。

  秦子荞是单眼皮,长得其实有点酷,以前在附七中念书时,也有女生偷偷找程巷打听过秦子荞。程巷总是摆摆手,笑着说她还没开懵呢。

  秦子荞前二十六年的人生,就沉浸在各种末世科幻小说、种小葱和养卡皮巴拉里。

  她的皮肤不算白皙,是动物园阳光晒出的一种充实的、甜蜜的金棕色,衬得睫毛也泛着浅金。易渝望着她,眨了眨眼:“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不能再请你吃一碗了。”秦子荞吃完自己的最后一口面:“这家炸酱面,有点贵。”

  “不是。”易渝:“我是想问,你有女朋友吗?”

  “然后你们就谈了啊?”程巷嗷的一嗓子叫出来。

  “你这么激动干嘛?”秦子荞瞥她一眼:“我们很熟吗?”

  熟啊!程巷在内心咆哮,熟得不能再熟了啊姐们儿!我连你穿开裆裤的样子都见过!我可是万万想不到啊!

  结果秦子荞说:“没谈。”

  “那?”

  “就是单纯的身体关系。”

  都身体关系了还单纯呢,秦子荞的语文造诣可真行。

  程巷呆呆坐着,想起高中她追陶天然的那段时间,秦子荞总陪着她在小竹林边慢慢走,听她说着陶天然的一些琐事。

  “陶天然今天的早饭居然吃了油条你敢信吗?我还以为她只会吃面包呢。”

  “陶天然在语文课上打了个喷嚏。”

  “陶天然今天上体育课跑八百米时先迈的左脚,哈哈哈是不是很可爱?”

  秦子荞都被她说懵了:“先迈左脚怎么了?”

  “一般人不都先迈右脚吗?”

  “不,先迈左脚。”秦子荞蹙眉。

  “是吗?”程巷嘶一声,开始自我怀疑起来。

  两人便站在地面拼接的石缝边,摆出起跑姿势。

  “诶……”

  这简直就像如果你长久盯着一个字瞧的话,就不认识那个字了一样。

  两人比划了半天,发现自己连起跑姿势都不知怎么摆了。

  秦子荞一扬眉:“我可真是不理解。”

  “不是,到底先迈左脚还是右脚啊?”程巷攥着拳,还在纠结。

  秦子荞呼出一口气:“喜欢一个人很麻烦不是吗?她早饭吃了什么、她有没有打喷嚏、她跑步先迈哪只脚又怎么了?为什么要喜欢一个人呢?”

  程巷抿住唇角,又放开,接着唇沿便弯了起来:“天哪荞荞!”

  秦子荞搡她一把:“别这么叫,好恶。”

  程巷弯着唇:“你问住我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可有些时候,我们就是不明所以的,喜欢着一个人呐。”

  很多年后,她坐在老友小小的公寓里,学着她亲妈马主任的口吻问秦子荞:“那你喜不喜欢易大老板?”

  秦子荞耸了下肩,看起来没什么所谓。

  程巷怀疑她还是比较喜欢卡皮巴拉。

  程巷靠住椅背,望着天花板,终于将因惊讶憋得那口气从胸腔里放出来:“真羡慕啊,真羡慕你们这种单纯的身体关系。”

  秦子荞:……?

  程巷吃完秦子荞家的所有薯片后,终于从秦子荞家离开,回了余家。

  第二天,她简单收拾了行李,搬离余家别墅。

  只有余予箩送她,抱着她的腰,却一句话也不说。

  程巷摸摸她的头,笑道:“不想让我走啊?”

  “不。”余予箩将脸埋在她身前,声音听起来闷闷的:“我觉得你早就该走了,等我长大了,我也是要走的。”

  说着仰起脸来:“不过,你要回来看我。”

  “好。”

  “算了你不要回来看我了,我们约在外面见。”

  “好。”

  “你带我去看电影,还要请我吃麦当劳。”

  “好。”

  “不吃肯德基是因为,肯德基配的饮料是百事可乐,百事可乐没有可口可乐好喝。”

  程巷笑了:“好。”

  余予箩箍着她的腰,最后小小声的说:“姐。”

  她仰脸看着程巷,咬了一下唇:“你要快乐一点。”

  程巷摸摸她的头。

  她的确觉得,她要替余予笙活得快乐一点。

  她想了很久,还是将余予笙的那件高中校服、还有那巴掌大的日记本,塞进行李箱带走了。带到她新租的公寓里,郑重藏进衣柜最深处。

  至少这样,余予笙亲笔写下的那些句子。

  和程巷对着树洞倾吐过的一模一样的句x子。

  会好好被珍视,而不是永远浸在压抑里。

  乔之霁居然没再联系过程巷。

  又一次要见乔之霁,是去工作室看她订购的珠宝。

  陶天然约了程巷,先到工作室去等乔之霁。

  一翻过春节,陡然就有了莺飞草长的春意。工作室是一幢仿工业水泥风的两层小楼,陶天然穿一件深芦灰的长款风衣,配西裤,一双乐福鞋,露出冬日里很久不见的白皙脚踝。

  小楼外尚且枯黄的芦草,轻扫着她的小腿。

  因为今日要进工作室,所以她戴了那副金丝边眼镜,挡住眼下那枚像滴眼泪的小小旧伤痕。在初春的阳光里,微微眯起眼睛来。

  程巷走过去:“嗨。”

  她压压下颌,算作招呼。

  程巷:“今天天气真好。”

  她点头:“是不错。”

  程巷又道:“风也有春天的感觉了,吹过来柔柔的。”

  陶天然又点点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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