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住处后,我先送叶丹青上楼,又换了身干净衣服去买药和吃的东西。
叶丹青虚弱地坐在沙发上,她流了太多血,又不肯去医院,只好由我帮她消毒。我抓住她的左手,用酒精棉球轻轻擦上去,她立刻吸了一口气,手指下意识地弯曲,抓住了我的手。
“我轻点。”我拂开她的手指。
她紧贴沙发靠背,脸色灰如水泥,潮湿的头发狼狈地贴在脸侧。一定很疼,但她不叫,只是用力地掐自己的大腿,用另一种疼痛来使自己分心。
酒精的气味混着腥味,血液渐渐凝固在伤口处。我用纱布裹住她的手掌,缠了几层。喂她吃了点东西后,我把她赶去睡觉,待她睡熟了,我才悄悄关上卧室门,打了一桶水拎到楼下擦车。
车里的血已经干涸,不知情的人会以为这里发生了凶案。我飞快地将它打扫干净,打开所有车门,让风带走今日留下的种种气味,然后,按照导航找到租车的地方,把车还了。
租车的地方在叶丹青的小学附近。大楼的阴影里,傍晚的雨水还未蒸发。已经到了放学时间,小孩们穿着橙蓝相间的校服,吵吵嚷嚷在校门口奔跑,家长三五成群地聊天。
“不要跑嘛。”
“妈妈晚上我想去球球家。”
“作业写完了吗?”
“我去球球家跟她一起写!”
小女孩清脆的声音倒是有点像叶丹青。叶丹青也曾经从这个校门里走出来,或许也对妈妈说过,要去佳佳家和她一起写作业。
那些日子像一只越飘越远的灯笼。
我感到难过,麻木的心忽然被这些稚嫩的言语补救了一下,竟有了劫后余生的错觉。
也不是错觉,那一刀是叶丹青替我挡的,最后去断头路也是为了我。因为他们要杀我,因为不能让他们知道我与她同行。
死亡的气息悄无声息地降临,我能闻到它散发的腐朽的气味,像一口坏掉的牙。我擦掉一两滴泪,转身离开。
我去附近的市场买了一袋孜然饼,走到桥上正值夕阳西下。下午又断断续续下了几次雨,雨后的黄昏像一盏玻璃罩很脏的灯,晦晦地浮在四周。
江河依旧,山川依旧,我却觉得自己身上有什么东西,再也回不来了。
叶丹青睡得很熟,她在做梦,眼皮随着眼珠乱动。我轻轻拍着她,唱起小时候外婆经常在我睡觉时唱的蒙语歌。
“我像原野中的雏鸟
听到远方的母亲在呼唤。
哎,乖乖,哎,乖乖,
我像归途中的乳燕,
追寻母亲的呼唤。
哎,乖乖,哎,乖乖,
我像南飞的大雁,
千里之外听见母亲的呼唤
哎,乖乖,哎,乖乖,
我亲爱的孩子
睡在我温暖的臂弯……”
梦的棱角被我斩断,她的睫毛稍稍颤了两下,睡得很安稳。我自己吃了点东西,一直守在床边。刚过十二点时她醒了过来,仍然很衰弱。
“感觉怎么样了?”
“有点头晕,可能是失血过多。”
“不然我们在这多休息几天,过两天再走吧?”
“不,明天走。早点离开这。”
叶丹青固执地认为木兰是个是非之地,古峰这两天就会发现他派来的人失联了,留在这里夜长梦多。我也同意,但依旧担心叶丹青的身体状况。
“我没什么事,休息一晚上就好了。”她乖乖端起我煮的红糖阿胶水,又吃了大半个孜然饼。
再次躺下时,她要我和她一起躺着。我不能睡,害怕晚上有事,就和她聊天。我们谁也没提今天发生的事情,尽力用随便什么话题,擦掉白车在心里留下的弧线。
“其实我知道,”她说,“我爸的死也是他们干的,因为他一直闹着要更多赔偿。他们不怕好人就怕无赖,但也知道怎么解决无赖。”
我摸摸她,说:“别再想了。”
当年爆炸的工厂在郊区,现在已被大片蔬菜大棚和采摘园取代。回城的路上,叶丹青唯独在那里放慢了速度。
“木兰是我的噩梦。”她裹紧被子,“可我还是很留恋过去的日子。”
“你说我是不是有点可笑?”说完这句,没等我回答,她就坠入梦中。
第二天一早,我们按原计划上了火车。上车后,我收到了戴星野的邮件。
他们失踪了。
我没有回复,隔了一会他又问:你们还在木兰?
我说:在。躲起来了,无事。
不知道他会不会相信。他发来的信息已经说明,他的身后另有其人,不然以他在古家的地位,是不可能知道这些消息的,还知道得这么快、这么准。
“你觉得是谁?”我问叶丹青。
她压了压墨镜,看我一眼。我们已经心照不宣地有了一个答案,如果戴星野想要投靠一个人,那个人必定跟他父母没有直接的恩怨,还得跟古峰关系密切,能及时知晓所有信息。
只有古时雨是最佳人选。
只是古时雨向来不参与古家这些破事,这些年也很低调。戴星野一定把我和叶丹青的事都告诉了她,她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甚至见到叶丹青也没表现异常,有时还在古峰面前替她说话。
“她为什么不直接来找你?”我问。
“她知道我不信她,古家的任何人我都不信。”叶丹青说,“也许她还有别的目的。”
火车历经了十几小时才到达广州,叶丹青立刻联系了她在印度的同学,经由他认识了大使馆的人,把我的护照递交了过去。
趁着等待签证的时间,叶丹青打算养养身体、恢复体力。我租住了一套公寓,藏进这座人烟密簇的城市。
作者有话说:
十二月快乐(时间过得好快!)
第121章
雨,雨,雨。成日的阴雨,阳光极度稀缺。我们像两株恹恹的植物,躺在公寓的床上。
天气热起来了,南国风雨像黏稠的树脂,裹挟一切气味,形成万年不化的琥珀。打开窗你就能闻到它,闻久了便觉得自己也被裹在其中,皮肤上总覆着一层黏膜。
大学四年加上工作的前几年,我都生活在这样的热潮之中。皮肤洗了又洗,空调整日开着抽湿。
叶丹青因为一只手受伤,只能我帮她洗澡。她安静地坐在花洒下,在我为她洗头的时候来挠我的痒。我把泡沫蹭在她脸上,一朵朵棉花簇拥着她的五官。
“闭眼。”我拎起花洒。
她很听话。受伤的那只手不能沾水,于是手臂直直向前伸着,我把毛巾和浴球挂在上面,她不满地甩了甩,用浴球蹭我的腿。
“老实点。”我用“九阴白骨爪”在她头上抓了抓。她闭着眼睛笑起来,鼻息扑得水流嗤嗤响,像一只小水牛。
她的脸受了热水洗礼变得红扑扑的,有一种清水芙蓉的美好。她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抱住我,亲亲我的胸口,手指不安分地往下游去。
我捏住她:“说了老实点,不然下次不帮你洗了。”
她下巴垫在我身上,仰着头眼巴巴地看我。
刚洗完澡的五到十分钟还算凉快,开始吹头发的时候就觉得热了。外面依然阴沉,厚墩墩的云是太阳对世界拉的窗帘,令人疲惫困倦。
我们决定看电影,叶丹青拉开冰箱门,站在冷气中挑选冰激凌。我们买了很多吃的,像要真正、长久地住在这里一样。
我想起曾经在杜灵犀家的冰箱前,她被彩灯映衬得疲倦的身影。但是她说她不记得了。
“你怎么可以不记得!”
叶丹青倒是坦然:“那个时候没注意过你。”
看我生气,她拿冰激凌在我眼前晃晃:“赔给你。”
“本来就是我买的。”我满心委屈。
“那你不吃我都吃了。”
我抢过雪糕,挪到沙发另一端。冰箱冷气太足,巧克力脆皮上沾满冰粒。
电影开始了,她蹭过来,一大口咬在我的雪糕上。还没等我发作,她就自食恶果,冰得脑袋疼。
“活该!”我踹踹她。
我们依偎在一起看是枝裕和的《海街日记》,悠悠海风仿佛透过屏幕吹到我们身边。
她靠在我身上,嘴角还沾着巧克力。我拽了一张纸替她擦掉,电视的光影浮在她的脸上,让眼睛变成明灭的湖水。
“真好。”看到四姐妹在海边散步时,她无不惆怅地说。
“我们以后也去海边生活。”
“那你可能要忍受海风扇你巴掌了。”叶丹青调侃。
算上工作和度假,她去过的地方遍布全球,更别提那些人烟稀少的小岛。我问她,哪里最好,她说这里。我说广州吗?她拍拍身子下面我的腿,说,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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