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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顶流青梅标记后[娱乐圈]_桃子廿【完结】(112)

  林却摁灭手机屏幕,上前绕到她身后,为她拉上了裙子的拉链:“没看什么,抱歉,工作时间摸鱼。”

  鹿聆眼眸微动,轻笑了声,转过身,手指轻挑起林却的下巴,迫使她必须与她对视:“嘴上讲着抱歉,眼睛里倒是一点歉意没有——没什么好瞒着我的。”

  鹿聆松开手,向后轻靠在化妆台的边沿,双手抱在胸前,睥睨着面前规矩站着的林却——闷。

  与街头忽然的初见时候的感受重合。

  胸闷缓缓蔓延开,像满溢出来发柠檬汁,浸透她整具身体,侵占所有感官——

  最后,鹿聆舒了口气,挪开视线,讲不清是安慰林却,还是以一种极其祥林嫂的方式,诉诸委屈:“她们说的什么我不用看也都知道。”

  “出道第一天,我就知道会有一些和我本人八竿子打不着一点,但就是会被一些人奉为真典的传闻存在——或许是很小一部分人,但声音最大的总也是很小一部分人。”

  “我不想解释了,也懒得解释,你也没必要掩饰什么——”鹿聆直起身,向前走,“掩饰,就好像她们说的你也赞同一样。”

  “你不可以赞同。”

  鹿聆在林却身边站定,温热的气息扑在她的耳垂上,耳朵很快泛上了一层红晕,头脑和心脏一起短暂停摆。

  休息室内,工作人员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台前的灯光,媒体,也已经蓄势待发。

  而她们在众目睽睽之下,摊开心脏——

  “我没有赞同。”

  鹿聆准备后撤的刹那,林却倏地握住她的手,“之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

  她还想说什么。

  但当视线再次与鹿聆相撞后,想说的话最终还是咽了回去,突兀伸出的手也松了下来——

  “咚咚咚——”

  鹿聆循声看去,林却背过手,握住鹿聆手腕的那只手在身后不觉紧攥着。

  “——鹿老师,我们可以上场了。”

  “好——”

  林却回过神,强迫自己集中精神,黎黎递给了她一个相机:“一会儿你就在侧台,拍几段花絮,多拍一会儿,后期剪辑的时候也好有的选。”

  “好——”

  鹿聆登场,林却距离她只有两米远,这样近的距离,她望着被闪电一样的闪光灯和暴雨降临一样的快门声包围的鹿聆,然后低头望着在她镜头里的她。

  她此刻站在风暴中心。

  她在风暴中心微笑着,直视着那些予她荣光,也赠她雷霆的一切。

  “漂亮啊,”

  “呦呦。”

  她这样看着,思绪无意识飘散,现实与刚才在她手机中一闪而过的信息杂糅,她开始幻想——

  这些对准她的闪光灯中,会不会忽然出现一道刺目的红色光线,然后一头野兽,巨大的身形,青面獠牙,这里的一切都变得混乱,

  相机被踩碎,那些躲在屏幕后面肆意对鹿聆指点的人也如同碎掉的相机,碾落成尘埃。

  她会站在她面前,护着她,无所畏惧地与那野兽对峙。

  那曾经让她死亡的能力再次从她的躯体内迸发,化作一把刀,无坚不摧的刀,劈向它——鲜血,溅落;

  巨兽,倒下。

  猩红,滚烫,红色模糊视线。

  她以一种绝对悲烈惨状的姿态,站在她的面前。

  那圣洁的白的裙摆也沾染了鲜红。

  沾染鲜红的食指,碾落在她唇之上,红色之上是她的唇——亲爱的,我们共享同一片红色。

  想带她逃走,像那个她们一起躲在蔷薇花下的夏天。

  那是独一无二的夏天,是被她亲手埋葬的往生。

  ——可是,好想吻她,在此刻。

  于闪光灯前。

  在风暴中心。

  “……LURING,抱歉,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林却回过神,第一时间确认手中相机的画面。

  鹿聆无视黎黎做出的手势,对那位记者笑了下:“您请讲。”

  记者显然也没想到鹿聆会答应,原本暗淡下来的眼睛瞬间明亮,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机关枪一样输出问题:“您真的会出演林天娇一角吗?您觉得可以演绎好这一角色吗?”

  鹿聆的笑容明显怔了下。

  林却拿着相机的手也不觉收紧。

  林天娇,吗。

  【作者有话说】

  一则小通告:

  某渡的微博和抖音已经注销,明天新笔名就和大家见面了,因为微博已经注销,所以就在这里和大家提前讲一下吧,新笔名是:桃子廿。

  廿,二十的意思,写文的时候我二十岁;桃子是我最喜欢的水果。

  换个甜甜的名字,希望能让我自己也甜一点[亲亲]

  第96章 chap96.

  ◎相对自由,相对勇敢◎

  林天娇是第五十四届文学奖最佳小说《火!火!火!》的女主之一,另一位女主名为邱丽雅。

  故事围绕两个人展开,随着小说获奖,网络上也涌现了大量的同人作品,这在现在文学向作品里,称得上是“罕见”。

  两人之间的感情如同小说的名字,是一抹浓郁的、如同火焰的红。

  主角林天娇的出场时十三岁,在海岛中央的广场上,与一群孩子进行决斗。

  邱丽雅是这场霸凌的发起者。

  她是海岛渔会会长唯一的女儿,对林天娇进行霸凌的理由十分简单:不顺眼,至少在开始抛出的原因是这样的。

  海岛是被高速发展的世界所抛弃的一部分,这里的女孩们没有被规训,她们的暴力也是暴力,是信奉最原始弱肉强食原理的拳脚相加。

  林天娇当然不会坐以待毙。

  她知道她们对她实施暴力,是因为邱丽雅。

  无关是非对错,只是邱丽雅让她们这样做。

  邱丽雅是学校的老大,她妈妈是海岛的老大,自然所有人都要听她的话,如果不听,下场会和她一样——怎么会一样?

  林天娇不理会扑上来喽啰。

  她们是没有自我意识的傀儡,是主动走入牢笼的囚徒,她们和她一样该死。

  最该死的还是高高站着,揣着手臂冷眼漠视傀儡继续傀儡的邱丽雅。

  林天娇只看着她,双拳紧攥,腿被打软,嘴巴还是硬的。

  她咒骂邱丽雅是假装天才的蠢材,是天底下头字号的蠢蛋,是剁碎扔进海里都会被鲨鱼嫌弃恶臭的垃圾。

  落下的拳头越重,她的咒骂便越恶毒,直到她骂道那一句“只会靠母亲作威作福的虫子”,拳头停止了。

  林天娇躺在地上,邱丽雅的影子完全挡在她的眼前。

  她的眼睛已经肿起,从鼻子里流出的温热顺着唇齿间的缝隙渗进舌头,邱丽雅的影子毫无预兆地靠近,林天娇下意识蜷缩——

  “呵。”

  僵住。

  “你这不也是害怕?”

  邱丽雅居高临下睥睨着她,鞋尖一下下戳着林天娇的侧脸,极尽羞辱,开口的同时扫过周围所有人,一字一句说:“你的妈妈,你们的妈妈,有一个算一个,也都一样看不起我的我妈妈,但是那又怎么样——她们和你们一样,见到我们就只想躲着走。”

  “谁稀罕你的爱。”

  自此之后,林天娇开始了对自己的复仇,十三岁到三十三岁。

  三把火,第一把火烧向邱丽雅和她引以为傲的母亲,但这把火被林天娇母亲的眼泪扑灭;

  第二把火,烧向成年后的邱丽雅,这一把火燃起,但最后也熄灭了,熄灭于一个来自邱丽雅的吻;

  人们称她们之间是爱情,但林天娇知道,她与邱丽雅从来不是爱情。

  她恨她,恨到骨头里,流淌在血液里;活着,那她们之间只有她可以活着;死了,那她撑着最后一口气,也要拉她下地狱。

  于是,第三把火,点燃了她自己。

  故事的最后,满天的红,早已荒芜的海岛沦陷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林天娇看到一个身影,一个她恨了,也记了一生的身影,走进了火海。

  这样看,《火!火!火!》似乎是一本简述狗血烂俗爱情故事的小说,关于她的评价也好坏参半。

  著就这本书的作者双白,对此并没有发表任何观点。

  她没有接受任何公开采访,颁奖典礼由出版社主编代劳。

  但就算是主编,也无从知道她的长相,甚至于声音也一无所知。

  “我们大多数时候用邮件交流,相对老派的现代交流方式。”

  主编这样说。

  “但可以确认,双白是女作者。”

  一个偏激、同时又十分有道理的观点:文字不仅有温度,和人一样,文字也有性别。

  质疑双白性别的人也有,但和斩钉截铁认为地球上方形的人数量无二。

  出道作便斩获最佳文学奖的女作家,当所有人都在翘首以盼她的第二部作品时,她却销声匿迹了五年。

  而这五年,关于《火》要改编为电影,电视剧的传闻没有断过,几乎是每个月都会爬上热搜一下,但始终没有实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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