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予淮皱了皱眉,本打算挣开她的手。
可余光扫了一圈,周围的人群中似乎夹杂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她的动作停滞一下,最终选择了直直地站在原地。
不出所料的,在对方的手掌离自己的脸还有半米左右距离的时候,有道身影毫不犹豫地冲了过来。
靳舟将江予淮挡在身后,抬手重重打开对方的手,眼中是几乎要化为实质的怒气。
“你想做什么?”
廖莲晶没有防备,被这股力带得后退几步,差点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她本想发火,但面前这人看起来比那柔柔弱弱的医生要强势许多,不像是个好惹的人。
于是她硬邦邦地问了句:“你是谁?我做什么跟你有求相干?”
“我是崇笙的律师。”
廖莲晶愣了一下,听起来对方和自己的女儿是熟人。
可这律师是个什么意思?
她挥了挥手:“我管你什么律师不律师的,你敢拦我我连你一块打。”
眼见她又要去拉身后的江予淮,靳舟的眼神彻底冷了下来。
她紧紧将对方的手攥住。
“听不懂律师是什么意思是吧?”
“殴打、辱骂医务人员或损毁财物可构成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要你敢动手我会立刻报警。”
“现在能听懂了吗?”
【📢作者有话说】
有些c市方言,不知道大家能不能看懂[狗头]
7 ☪ 07
◎站在门口的只剩下靳舟和江予淮。◎
廖莲晶挣脱不得,又听见坐牢这个不吉利的字眼,气焰立马蔫下去不少。
“我就说了两句不好听的,哪需要报警那么夸张的……”
她嘴上嘀嘀咕咕了两句,挤开人群去找被保安拉走的崇大强了。
闹事的人走了,周围围观的人也都散去。
几个护士关心了几句就回到工作岗位去了。
站在门口的只剩下靳舟和江予淮。
靳舟转过身来,表情十分冷静,看不出什么情绪。
江予淮的面上有一丝惊讶,似乎没想到她会突然出现。
“靳律师,原来是你?”
靳舟嘴角扯了扯,没有开口拆穿对方其实早就看到她的事实。
即便看到靳舟脸上的嘲讽,江予淮也如同没什么自觉般,继续自说自话道:“刚刚的事情多亏了靳律师出手相助,待会我请你吃饭吧——”
靳舟眼神冷淡,越过她往病房内走去,只留下不尴不尬的半句话落在地上。
“……就当是感谢你了。”
崇笙正坐在病床上,看起来已经醒过来有一阵子了。
但见到靳舟时,她的表情却有些异常。
瞳孔微微放大,嘴唇不自觉地颤抖,好像很抗拒她的靠近。
靳舟释放出善意:“崇小姐,我是靳舟,还记得吗?”
崇笙小声地回答:“记得,靳律师……”
见她还能意识清醒的回答问题,靳舟松了口气。
“身体怎么样?感觉还好吗。”
崇笙嘴唇紧闭,没有开口回答这个问题。
那就是不好了。
靳舟只能尝试继续和她沟通:“崇小姐……昨天发生了什么事情,可以告诉我吗?”
崇笙的眼神瞬间变化,惊恐、无助、畏惧,多种情绪交织在一起。
“我不知道,我不记得了……”
“不要问……求求你。”
崇笙的情绪突然激动了起来。
“我不问了,你放轻松一些。”靳舟伸手想去安抚她。
但崇笙却把被子往上提起,将整张脸都遮了起来。
靳舟的手便悬在空中,有些不上不下的。
就在这时,江予淮走进来。
换了件衣服,这人好像又变回了那个专业冷静的主任医师。
她淡淡开口解释着崇笙的病情。
“患者在过程中受到了强烈的精神刺激,目前有些应激,具体情况还需要留院察看。所以如果为了患者考虑,我不建议靳律师现在就强迫她去回忆案发时的细节。”
应激……
靳舟皱了皱眉,脑中转瞬之间闪过了许多思绪。
在受害者应激,无法与人正常交流的情况下,警方很难获取到清晰有效的证词,案件的侦破难度增加。
最终为了节约时力,便很有可能会以家庭纠纷为由草草结案。
不仅如此。
如果应激发展下去,恶化成严重的精神疾病,原定的开庭时间恐怕也会无限期地后延。
靳舟深吸一口气。
“这种情况有办法可以在短时间之内治愈吗?”
江予淮摇头。
“只能调整环境心理干预,缓慢恢复。”
虽然对江予淮的人品颇有微词,但靳舟也清楚对方的专业能力是实打实的扎实。
既然她说短时间之内无法恢复,那就一定是没有办法了。
这个计划之外的变故算得上推翻了之前所有的努力。
但对于靳舟来说,也还没到要束手无策的时候。
得到答案之后,她没有在医院继续耽误时间。
屏幕上的时间跳动至19:01:11。
颈椎传来一股明显的酸痛,靳舟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保持这个姿势过了很久了。
下午的时候,郑义那边传来消息,刘志已经于一点返回c市,并第一时间向警方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过错行为。
他声称自己与崇笙的夫妻感情真挚,因为无法接受对方想要和自己离婚的事实,这才一时冲动,做出了伤害她的行为。
到这一步,犯罪事实其实已经十分清楚了。
如果能够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自然是对受害者而言最大的慰藉。
但真的能这么顺利吗?
显然不是。
在通话时,靳舟试探过郑义的口风。
对方明显打算的是让刘志争取受害人的谅解,将案件从轻化处理。
身为案件的主办民警,郑义的想法会在很大程度上左右案件的走向。
而对于她有意无意的提醒,他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
不可否认,因为已经在职数十年之久的缘故,郑义在处理某些案件上的经验要比靳舟多得多。
但这也就决定了,比起法条他行事更依靠惯常准则。
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大家都明知的准则。
而婚姻中劝合不劝分,家庭纠纷不过多干预,这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所以在郑义的手上,案件的发展趋势已经十分明朗了。
到最后,刘志所需要面对的大概率是十天不到的拘役,最多再加上几句苦口婆心的教育批评。
靳舟不准备眼睁睁地看着这样不尽人意的结果发生。
既是因为律师的职业准则和身为女性的同理心,也是因为——
这件事本就还有更加合乎程序的解决方案。
的确,从入罪标准的层面上来讲,刘志的行为只造成轻微伤,并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这能代表刘志一定不构成其他犯罪吗?
答案恐怕也并不是那么绝对的。
靳舟抬眼看了看桌边摆放的陈旧报纸,这是几年前发生在a市的一起家庭暴力案件。
同样是丈夫对妻子使用暴力,同样的未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势。
法官最后根据x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判处丈夫虐待罪。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那一位人面兽心的‘丈夫’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至于这一位——
明天,靳舟准备去医院看望崇笙,顺便确认对方的意愿。
那之后,她会再去一趟警局。
起诉离婚自然也会同步进行。
在靳舟当前掌握的证据当中,家暴和分居都已经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重要参考要件。
但今天下午之后,天秤上又增加了一个更具压倒性的砝码。
那就是崇笙和刘志的孩子,刘阳。
靳舟抬起头看向白板上花费了不少时间构建出来的人物关系图。
根据了解,崇笙多年无子,五年前才生下独子刘阳。
由于工作忙碌,从很小的时候起,刘阳便被托付给奶奶,并不和崇笙夫妻一起生活。
刘阳今年五岁,如今已经一年级,就读于某私立小学,两人也并未将其带在身边,而是让其居住在学校附近的另一套私宅当中。
看起来就是一对忙于工作而疏于照顾孩子的夫妻,似乎挑不出什么毛病。
可如果联系到另一个人,很多看起来顺理成章的事情却又瞬间变得有些漏洞百出了。
刘志的情人:杨熙雅。
靳舟起身,将这个人的名字重重地划了一圈。
五年前,杨熙雅本是某公司一名普通的职员。
后来她与刘志相识,短短一个月内便辞掉工作从大众的视线中消失,直到一年后才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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