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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病弱书生郎后_旧酿【完结】(25)

  这还是长这么大头一次有人跟沈忆梨说,让他别累着自己。小哥儿心头一暖,更加坚定了要生个大胖小子来报答简言之的想法。

  简言之对此丝毫不察,瞧沈忆梨乖巧点头,伸过手去在他后脑勺上揉了两把。

  -

  沈忆梨的厨艺一向没得说。

  午饭一道鲫鱼豆腐汤炖得鲜嫩入味,从集市上买来的豆豉拿辣椒和大葱爆炒激香,淋在鸡蛋羹上比肉末不差多少。

  哪怕是很普通的晒菜干,焯过两次水去掉土腥味,再浇上几滴香油,用葱姜蒜沫一拌就很下饭。

  沈忆梨还卤了鸡爪跟一小块猪头肉,就放在洗干净的青枣碟子旁边。

  简言之神情微敛,这些菜都要功夫去捯饬,小哥儿也不嫌累,竟肯这样细心料理一顿家常便饭。

  沈忆梨瞧他盯着菜肴看,以为是嫌肉菜多,花费贵,忙解释道:“鸡蛋和豆豉是先前钟婶儿送的,菜干是我自己晒的,回来路上经过一条小溪,就用水笼抓了两条鱼,这些都没花钱。”

  “我想你总练字辛苦,就做主买了些鸡爪和肉,那枣是吃了荤腥解腻最好。要是你觉着贵,往后我不买就是了.....”

  沈忆梨小心翼翼的样子看上去莫名有些可怜,简言之又一次被丧天良的感觉包围,于是立刻往碗里夹了两块肉验明正身。

  “钱就是用来花的,我不会觉得买点什么肉菜就贵到哪里去了,我只是担心你捯饬这些太累。阿梨,这是我们的家,所有事你都有权力过问和做主,厨房里的忙我帮不太上,一切花销听你的就好。”

  简言之一边说一边往嘴里扒拉饭菜,像是动作慢一点就会给人误会他心疼的不是人而是钱了似的。

  沈忆梨被他脸颊鼓鼓的样子给逗得发笑,眨眨明亮的眸子,道:“味道还好么?”

  “好!好吃极了,就这手艺,不到酒楼里当大厨那都可惜了!”

  简言之疯狂夸夸,塞完脸颊又把沈忆梨的碗给塞得满满当当。

  小哥儿就高兴他夫君吃的香甜,吃饱了才有精神,有精神身子才好得快,身子好全了才能圆房。

  沈忆梨:计划通!

  简言之:索命索呗,谁索得过你啊。

  -

  吃饭时沈忆梨就决定了要养鸡鸭,晌午刚过,他就加快了收拾杂物的速度,顺带打起了修整窝棚的主意。

  厨房后边的杂物间很早就清理出来了,但那地方背靠鱼塘,墙面受了潮,不少土砖都被虫蛀了,要是遇上大风大雪很有可能会塌掉一边。

  沈忆梨琢磨了一下手头的工具,找来一把铲子和一只木桶,先到后头的土坡上挖来满满两大桶黄土,又用捞鱼的网撑舀了大半桶淤泥。

  做午饭时专门烧了些花椒树皮的草木灰,把黄土和淤泥还有草木灰混在一起,细细涂抹在墙壁受潮严重的位置。

  他干活很细致,墙上的泥抹得厚薄均匀。怕一层不顶用,抹完一遍后还用大块木头燃成炭火,放在里面熏烤墙面,保证贴近土砖的那一层能完全渗透到缝隙里。

  简言之看的有意思,伸着脑袋往里张望了好半天,认真干活的沈忆梨才发现他。

  “快进屋去,专心念书呢,怎么跑出来了?”

  简言之无奈:“我又不是黄花大闺女,作甚一天到晚闭门不出?再说书看久了眼睛疼,你今儿都赶过我两回了,也该让我活动下腿脚了。”

  说着他就要进门来帮忙,沈忆梨可不依:“这不是读书人干的活儿,里头有泥,当心脏了衣裳!”

  简言之更无奈:“哪就这么金贵了,拿来我试试嘛,没准比你弄得还好呢。”

  简言之以前当医生的时候做事就很专注仔细,加上学习能力强,上手没两下就摸到了门道,糊泥抹匀弄得有模有样。

  “如何?”

  沈忆梨抿笑不答,看他一板一眼的涂抹墙面,也不再出言赶人了。自己搬了个小板凳,坐在门口用竹片编笼门。

  篾成片的竹子编织成网状,上下用竹竿固定结实。回头再在门边装个插销,就能正常开关门了。

  他们俩在一块干活,虽然不大常说话,可气氛却很好。

  沈忆梨偶尔会悄悄用余光打量简言之,看对方利索的往墙面上刮泥,然后用铲子来回铲平整。简言之也时不时会看下沈忆梨,看小哥儿手指翻飞,把竹片交叠编织,每编完一条还会用厚木片给匝紧实。

  晌午时光在这样的活计中消磨,没得给人一种岁月静好的味道。

  ——当然,要是院子外没出现一颗活跃跳动的脑袋的话,这份静好应该会持续更长的一段时间。

  沈忆梨眼尖,捕捉到动静后抬头轻喝了声:“谁?”

  简言之应声回头,快速往杂物间外走了两步:“怎么了阿梨?外头有人来?”

  经过上次被简思奇偷袭的事,他们俩现在对鬼鬼祟祟的人都有种格外的警惕。简言之甚至抓起来门边的竹竿,只等那人露头就是临门一棒。

  那人望见简言之的脸,登时大笑起来,推开院门就大剌剌往里跑:“嗐!我还说找错地方了呢,半天不见人!你小子是不是不拿我当朋友看了?闷声不响就搬来镇上,也不说上我家去吃顿饭!”

  来的这人年纪和简言之差不多,身量略矮些,肩背宽厚挺拔。一笑小眯眯眼就成了一条缝,光看面相都知道是个憨厚汉子。

  简言之从记忆里搜寻到这个人叫郑庭,是原身在书院时的同窗。

  郑庭说起来还是一股清流,家里做生意的,当真有钱得很。只是他心思不在读书上,成绩常年吊车尾,幸而有原身这个老末垫底,让郑庭还能居于第二,一来二去的就混成了朋友。

  这妥妥是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二的革命友谊。

  不过郑庭身上半点没有富贵少爷的娇矜脾气,好几次都给原身解过围,还三不五时的送点笔墨纸砚接济接济。

  简言之通过记忆对郑庭也有了点浅薄好感,放下竹竿,拍了拍裤腿上蹭的泥才道:“这不是院子还差点没拾掇好么,倘若脏了郑大少爷的鞋底,那岂不是我的罪过。”

  “得了吧,少大少爷大少爷的膈应人啊。对了!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郑庭喜滋滋把手里的猪头肉扬给简言之看,大半个猪头,也亏得是郑庭有膀子力气,否则一路找过来也确实难拎。

  “你小子不够意思,搬家的事还是我上商行取账本的时候听人说的,你托方无寻介绍的孟掌柜刚好跟我们家有往来。他说是个姓简的书生把屋子给买走了,咱们镇上姓简的统共就那么几家,跟我一个书院念过书的就只有你了。”

  “我听孟掌柜说那书生带了个哥儿,像是夫郎。我记着你没娶亲呢,怕认错人,就在外头望了许久。”

  郑庭把肉放到门廊处,目光路过简言之落到沈忆梨身上:“哈!你还真娶亲了啊?不错不错.....弟媳一看就是个贤惠能干的,模样也标志,日后再给你生个白白胖胖的大小子继承香火,可算便宜你这个书呆子了!”

  郑庭口中的书呆子满是调侃意味,简言之听了也不生气,笑着招呼郑大公子坐下喝茶。

  “你嫂子脸皮薄,别什么话都拿来逗他。”

  “我知道,这不夸我弟媳呢嘛。”郑庭嘿嘿一笑,是打心眼里为简言之成家了高兴。

  沈忆梨听到生崽的话果然脸红了,拎起猪头肉小声道:“夫君,你陪朋友闲聊会天吧。我去把肉给收拾出来,晚上重新做几道好菜给你们吃。”

  吃惯食堂和外卖的简言之对做饭一窍不通,忙也不帮上,只好抿抿唇:“那就辛苦你了,阿梨,晚上洗碗、擦桌子的活全归我。”

  沈忆梨摇摇头,本来还想说点什么,瞧郑庭正玩味的看着他和简言之,头一低就飞速躲进了厨房。

  第23章

  那边简言之目送着小哥儿进厨房,这边郑庭忍不住啧声了,半羡慕半嫉妒的冲他撇嘴。

  “你这亲啥时候娶的啊,我怎么一点不知道信?再说你先前不是一直都住在村里么,怎么又突然搬来了镇上?”

  “都过了弱冠,成家立业不是很正常?前一阵病得有些重,我舅舅舅母给安排了婚事,娶个哥儿来冲喜。”

  “这样啊.....”郑庭哼了声,笑得傻气:“那你家人给你娶的这个小哥儿还真不错,瞧你现在脸色好多了。哪像以前,病怏怏的,路走快了都要停下来喘几口。”

  简言之颔首:“我那舅舅舅母也就做了这么一件像样的事,阿梨跟我很合得来,我想着既然出来自立门户了,索性在镇上买间院子,回头去书院也方便。”

  郑庭以为他考了几年都没考中秀才该是要放弃了,打算守着媳妇孩子热炕头做点旁的营生,还在为年后入学没个伴而犯愁。

  此刻听简言之这样说他激动的差点蹦起来:“你还要接着考功名?!”

  简言之一哂:“怎么了,不行啊?”

  “不是不是!我家什么情况你清楚的,几代人都经商,我爹娘巴不得我能考上功名给家里长长脸,这不每年开学都把我往书院里送么?我瞧着你如今娶了妻,怕你想断了科考的念头,到时候剩我一个人在书院挨夫子的骂,那多无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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