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宁决定给二丫涨钱,只是他没提,打算再看几天二丫的表现。
三个人挤在驴车上慢悠悠地回到家时,天色又晚了,但姜氏给他们留的菜色不错,肉多得沅宁都怀疑他们不在家,其他人有没有吃肉。
“伤筋动骨一百天,你哥的伤口流了那么多血,怎么可能不多养养。”
沅宁一听,好像是这个理,他打量了他哥一眼,微微一眯眼睛:“哥,你这段时间……是不是吃胖了。”
沅令舒:?
“你又要拿我和半扇猪比了?”
“哎呀,我都还没说呢!”
沅宁本来是想说这话吓唬他哥的,哪里想到沅令舒自己就是大夫,还能控制不好饮食不成,就算前段时间脚伤之后动弹得少了,相对的,他也适当减少了食量,主要是不动弹没胃口,吃不了那么多。
打趣失败,沅宁伸了个懒腰回屋睡觉,天气突然冷下来,一个人睡着可不习惯了。
“阿娘——”沅宁从屋子里跑出来,“先前做的羽绒被如何了?今日比昨日还冷些,感觉等不到休沐衍年的薄被就不够厚了,还是得加一床羽绒被。”
“做好了做好了。”姜氏把蓬松柔软的羽绒被给抱出来。
自家收的羽绒,价格又便宜,多多地塞来当被子和衣服也不心疼。
天气还没冷,姜氏就先把被子给缝了出来,因为羽绒不像棉花那样,容易跑绒,得把被胆缝成一格一格的小格子,而且羽绒容易从针眼缝里钻出来,缝好一遍小格子之后,还要再缝一层密织布的布条上去,内胆缝严实之后,外面还要装一层普通的被罩,将四角固定好,才能代替一床棉花。
虽然这样一床羽绒被内胆的工艺用的布料比较多,单若是用很多年也能保暖,不会像棉被那样板结,还需要动不动就拿到院子里晒一晒的话,总体算下来还是很值的。
更何况——姜氏最开始将被子缝出来的时候,就试过,两只手同时伸进被子里,过一会儿之后,棉被里的手才开始慢慢暖和,而在羽绒被里的手都已经开始发汗了!
这个好啊!竟然真比棉被暖和!而且还轻巧,盖在身上跟盖着毯子似的,蓬松的触感更是如同没有捻成线的棉花花朵,裹在身上可舒服了。
因为方衍年要念书,沅宁要去县城开铺子,姜氏优先紧着沅宁和方衍年把“羽绒服”给做了出来。
也是和羽绒被同样的操作,裁剪的时候留出缝格子的放量,先做内胆,再加外衣,和夹棉的衣服一个做法,却比夹棉的衣服轻巧暖和。
今年收的鸭绒看着多,可就做出来六床被子和两身衣服,二丫和三顺子的羽绒服都还不够呢,不过家里还有旧棉衣,能先应付着一阵。
镇上的小乞儿们已经不仅限于在镇上的酒馆和附近的村子捡羽绒了,毕竟僧多粥少,想要吃上饭,就得去更多的村子捡。
还好开松花蛋铺子的老爷不论他们拿多少鸭绒去,只要不是以次充好,都会换钱给他们。
有时候铺子没开门,他们还能将东西拿去镇门口的茶水铺换钱,那茶水铺的老板也是个好人,小乞儿们到处去收鸭绒的时候,还会帮着松花蛋铺子的老板以及茶水铺的老板说好话。
说松花蛋的铺子收新鲜鸭蛋,不过得新鲜的才行,而茶水铺老板用的茶叶好,还便宜,去镇上的人到那儿歇脚,不喝茶也能坐!
有些人打着占便宜的心里去茶水铺坐,结果看到其他人都喝水,也是忍不住买一碗,以至于,这天气都已经冷成这样了,茶水铺的生意半点没变差。
分明,一开始茶水铺的老板只是顺手帮个忙,他也看那些小乞儿挺可怜的,便帮方衍年收羽绒,也没要方衍年给的钱。
茶水铺老板想,反正他是给不起那些小乞儿钱的,但能帮上点忙,也算善事一件了,哪里想到还能有这样的收获。
气温骤降,沅宁当天晚上就将被子换成了羽绒被,阿娘给他和方衍年做的新被子,好大好大一床,别说两个人,就算睡三四个人进去都没问题!
这晚上分明只有沅宁一个人睡觉,他却在半夜被热醒了,后背都是汗,擦了身子换了身衣服才继续睡的。
果然还不到睡羽绒被的时候,这几日就先睡棉被凑合吧……
早上,家里煮的是番薯稀饭,地里的番薯已经彻底成熟,可以全部挖出来了。
后面精心照顾留种的那片番薯生长得尤其好,最开始田氏捡回来的番薯只有拳头大,而这些成熟的番薯,最大的一只手都握不住,能有小婴儿的手臂长!
不仅个头大,味道还好,尝起来甚至有明显的甜味!要不是家里还有七亩多的地要留种番薯,姜氏都想多煮些这种味道更好的番薯来吃了。
沅宁问了地里番薯的情况,将不同条件下产出的番薯进行了对比,并且记录了面积和产量。
他早早就开始为方衍年谋划了,以前方衍年不科考,这番薯就算烂在地里,也最好别被外人知道,可现在不一样了!
他还得好好将番薯的种植方式、习性、每年的产量、如何使用等方方面面都记录下来,今后肯定有用得上的地方!
等把东西记好,天色都大亮了,沅宁这才和沅令舟、二丫一起挤在小驴车上去县城。
今天车上少了个人,沅宁就带了两缸松花蛋和几坛豆瓣酱一起运到了城里。
这么每次来县城的时候都带一点,或许等铺子改好,正式开业,将家里囤的货拉到县城都能少跑两趟。
至于镇上的铺子,已经被沅宁改成仓库了,他今日去陶瓷铺定完货之后,还要挨家酒楼食肆和杂货铺去跑,告诉他们一声铺子开到县城来了,今后拿货会更方便。
杂货铺那头还要多说一声,零售价就按杂货铺的价格,但是一百枚以上的批发价依旧六文,即使搬来县城也不涨价。
酒楼食肆和杂货铺倒是都挺高兴的,这小哥儿很会做生意嘛!
酒楼食肆还和沅宁定了一些豆瓣酱,家里堆在镇上的两千斤豆瓣酱总算能正常销售了,口袋里进了账,沅宁感觉特别踏实。
一连忙活了几天,等方衍年休沐那日,沅宁就决定不出门了。
一个月就只能见他夫君五六天,他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别的地方。
不过,休沐那日一早,沅宁就赶着驴车去了县城,亲自接方衍年回家。
这人也真是,才几日不见,一见到他就不顾形象地跑过来,人都还在大街上,就跟年皮糖似的整个粘到他身上,撕都撕不下来。
书院里方衍年的同窗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精彩,什么颜色什么表情的都有,还有往自己胳膊上掐的,怀疑自己认错了人!
这几日,方衍年的降维碾压式学习方式可让他们开了眼。
最开始,他们还以为方衍年和他们是同类,后面嘛——
这小子就是他们学渣的叛徒!是叛徒!!!
因为每天早上方衍年都是一边跑步一边晨读的,夫子们看方衍年跑读得认真,便连晨读都给人免了,让这人可以到正式上课才回来。
班上有学生以为方衍年是故意这么做给夫子看的,于是就照着学,果然免了晨读,但夫子说,可以不来课室晨读,但是必须跟方衍年一起跑读。
第二天一早,那想出如此“妙招”没有去晨读的学子,还在床上赖床呢,就被夫子差使杂役把他从床上拔了下来。
因为怕他不够自觉,又担心方衍年被同窗贿赂,所以让杂役跟着他跑,晨读的声音小了还会被告状!
天杀的……那人是方衍年的同窗,本就是捐学进来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形容的就是他!
这种连半桶水都提不动的少爷,跑步?还一边跑步一边晨读?
别说一炷香的时间,就连半刻钟都没有,不……应该说,人都还没跑出视线,就已经趴下了。
那方衍年的身体究竟是怎么长的!怎么会有人能在跑步的前提下,还能朗读背书的!!!
“我不……跑了……我不……我晨读……”那投机取巧的学生像是死鱼一样趴在了地上,被杂役给提起来拎回课室的,别说晨读,人都差点累晕过去,趴在桌面上哼哧哼哧喘着气,直到快上课才缓过来。
困确实不困了,人都给气醒了。
尤其是看到方衍年身上热气腾腾,却精神抖擞、脊背挺直地走进课室,别说跑步之后的惫态,整个人散发的精神气,真真让人想起了站如松这个形容,感觉不像是文弱书生,更像是征战沙场的将军。
甚至,方衍年坐下之后,往身上随意搭了张毯子,喝了水,歇都没歇气就直接拿出了书本铅华笔,进入了学习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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