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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赶山记_菇菇弗斯【完结】(61)

  过阵子天再冷些,还有一种叫做冻蘑的。

  等冻蘑也采罢,一年的鲜蘑菇季也就结束。

  山中时令分明,最是不等人的。

  而采蘑菇最忌讳的就是误采到毒蘑菇,颜祺和肖明明对白龙山里的蘑菇没有那么熟,林长岁也认得不是那么全,只恐有认错的时候,是以都跟着霍凌,先学上一遍再说。

  如榛蘑、松蘑最是难认错,这可是冬日里家家都会吃的,就连年夜饭桌上也必定有一盆小鸡炖蘑菇,当中的蘑菇就是榛蘑,用别的都不是那个味道。

  红蘑也好认,山里能吃的红蘑菇就这一种,颜色是深红的,看着有些奇怪,实则别名“素肉”,和酱油一起烧吃起来就像肉一般醇香。

  独雷窝子和鸡腿蘑要仔细些,有两样毒蘑菇容易与其搞混,对于毒蘑菇,大都没有正经名字,一概都叫“蹬腿蘑”,便是吃了要蹬腿归西的意思。

  大人也常拿这个吓唬小孩,比起各色名字好使多了,好让孩子们别乱摘蘑菇往嘴里塞。

  余下一个猪嘴蘑长的是最丑的,黑了吧唧,和木耳一样长在树干上,做不好仍有些毒性在,能让人嘴肿成猪嘴,俗话说的“被猪嘴拱了”,但专有人好这一口。

  说到底,最好吃的还是榛蘑、松蘑、羊肚蘑几样,且也好认,不会采错。

  其它蘑菇在集上也不常见有卖的,就算是有也是零星几朵,像是霍凌往年采的杂蘑,多是晒干了留着自家吃了,毕竟本就要囤冬菜。

  今年人多,也都盼着银钱用,他便想着不妨都多采些,凑在一起拿去卖了,回来好分账。

  几人学明白后分别散开,但并不多远,大个儿和黄芽儿来回跑着巡逻。

  霍凌去与颜祺凑在一处,昨夜里颜祺和肖明明一起睡的,今早为着进山又是一同忙活,两人都没好好说上几句话。

  此时一并蹲在一颗红松树下,霍凌终于能问道:“昨夜里听你们说话说到挺晚的,可睡得好?”

  颜祺夜里确实和肖明明说了好半晌的话,两人自从来了下山村,再没像这般头挨头睡过觉,话匣子打开就收不住,后来要不是顾及次日需早起进山,怕是能一路说到天亮也不困。

  但睡得晚归睡得晚,等睡着后也的确是踏实。

  “还成,挺好的。”

  他反问霍凌,霍凌叹口气,小声道:“大哥打呼噜,吵了我半晌,最后推他一把,人没醒,但总算是没声响了,趁那会儿工夫我赶紧睡着了。”

  颜祺失笑,笑罢又赶紧看霍峰,见之间隔着挺远,必定听不见,方继续道:“大哥也不是日日打呼噜,估计是昨天走山路累着了。”

  “可是咱俩得有小半月睡不到一处。”

  霍凌说着,语气还透着些委屈,颜祺脸色微红,干咳一嗓道:“那……那明哥儿两口子,还有大哥不也是一样。”

  他这时在想,幸好家里屋子不够多,需像现在这么分着睡,不然夜半时分,被霍凌缠着办那事,再想到隔壁睡着明哥儿,他怕是宁可把自己憋死也不要出声的。

  霍凌噙着笑,不再逗人,伸手把手下的几朵松蘑给摘了,放进篮子里。

  松蘑刚生出来的时候摸着有些发粘,说明新鲜,若是干巴了,就说明已经冒出来一阵子了。

  “这个能拿回去炖白菜,炒肉也成。”

  颜祺想想道:“还是炒肉,带上来的肉没吃完,放到明天万一坏了岂不可惜。”

  肉价贵,得一块肉不容易,也不是家家都有井,其实不少人哪怕天气热,也都是把肉咬牙放着,俭省着吃,摸着发粘了洗洗也照样下锅。

  霍家人却从不这么干,为了那口吃的省的钱,闹了肚子还不够抓药的。

  尤其霍凌和颜祺还在山里,真有个病症都不好找郎中。

  再者,一天两顿肉菜确实奢侈,不过想到山外人要花钱买的吃食,他们能不花钱随便吃,心里还是挺舒坦。

  即使省下这一口,能多换几个钱,可他跟着霍凌日子过久了,也知亏什么也不能亏了嘴的道理。

  且这个时节的蘑菇实在太鲜了,只觉不多吃几顿,都对不起长出这些好东西的白龙山。

  松蘑和榛蘑是单独放的,其余蘑菇遇见了也摘下了,几个颜色的挤在一起,红的是红蘑,黄的是鸡冠蘑,白的是雷窝子、鸡腿蘑,像是攒了一篮子野花似的,好吃又好看。

  在这片林子逛了半个多时辰,能找到的都采得差不多,由霍凌带着又往下一处去。

  第52章 打松子

  人多力量大, 这话不假,单靠霍凌和颜祺,进山一整日也采不到五人半天采到的数量。

  等天色渐晚该往回走时, 几人把手里的篮子摆在一起, 各个都满得冒了尖。

  霍凌和颜祺还采了些野果子用树叶包着, 这会儿分给几人吃着解渴。

  这果子在当地叫菇娘果,悬在树枝上似一个个小灯笼, 长得也奇特,外面一层皮,搓破后里面是黄色的果实,滋味清甜。

  来这里之前, 颜祺都没见过,单看外皮的模样, 也想不到其中的果子能吃。

  在场的几个汉子从小吃到大,两个小哥儿却不同, 尤其肖明明还是第一次吃到, 看神情就知道是喜欢的。

  不过这个也不只是深山里才有,林长岁看他爱吃,就说等着在家里院中种上一棵, 想吃就能吃,也不需四处找了。

  拎着蘑菇回到院中,霍凌留下黄芽儿看门, 带着大个儿和霍峰与林长岁,又转道去了林子里看捕兽的陷阱。

  于霍峰和林长岁而言, 进山是采山货赚银钱,于霍凌和颜祺,则是家里难得来客, 定是要好生招待的。

  这林子里捉飞龙的陷阱和那逮野物的绳套都是常设的,凡是在山里,霍凌每日都会来转一圈,也不是日日都有收获,但若是有就是赚了。

  大个儿一早就看出霍凌等人要去的方向,跑在最前,霍凌听见它那变了调子的大叫就知是上了货。

  “嚯,两只飞龙,今晚上有口福了。”

  霍峰从簸箕下拎着飞龙翅膀将其抓出来,掂量一下道:“只是夏日里都瘦了些,没个几两肉。”

  野物都是秋冬最肥美,为了过冬各个贴上厚膘,皮毛也厚实,春夏季里,像是野兔貂鼠的毛不单稀落落的,颜色也不好看。

  但吃飞龙,又不是啃肘子,比起吃肉,更胜在那口汤。

  同时霍峰也注意到了霍凌新制的机关,霍凌当着两人的面将绳套重新绑回去,林长岁起初还刻意避开不看,想着这是霍凌吃饭的本事,总不能让外人学去,霍凌却并不在意。

  这东西也没多高深,凡是在山里呆久了的,多少都能想得到,只是这附近没有什么猎户在,他也没个人打听,或许同样的法子别处早就有人用了。

  于是他自然道:“这法子捉个鸟雀走禽之类的好用,再大些就不行了,无非是能省些时间,留在这处也不用人守着。”

  林长岁说起,他在镇上做杂工时,曾见有人高价收山里的鸟雀。

  “要那……羽,羽毛好看的,养在笼……里,听鸟,鸟叫。”

  他比个数目道:“多的能,能给五……五六两呢。”

  这生意霍凌也听过,只是鸟雀不易捉,而且又气性大,轻易难以养活。

  去看大集上那些卖鸟的,别看手上只有五六只,其实可能为这五六只,已是弄死了几十只,仅活下来这些罢了。

  相比之下,还不如采采山货换钱,挣的也踏实。

  “那些个富贵人家,钱多了没处花,吃香喝辣已是不够,还要向外找乐子,什么斗蛐蛐的,斗鸡的,养鸟的,训狗的。”

  霍峰摇摇头,“不像咱们,有口肉吃就能乐呵一天了。”

  林长岁听他说训狗的,想起什么,张了张嘴,显然有话要说。

  霍峰和霍凌不嫌他口条不顺溜,他也难得遇见人能多聊上几句,遂继续道:“我,我也知道,一个,在……镇上,姓,姓康。”

  “姓康?可是住在太平巷的那户康家?”

  霍凌顿住步子,这下是真起了兴趣。

  林长岁点头称是,霍峰不由道:“怎的,你认识这康家?”

  霍凌摇头,“不算认识,只是听侯力说起过,当初他听说我想给大个儿配种下狗崽子,便让我去康府打听,道那户有个小公子喜养狗,大个儿这般好种公若是被他看上,能得好处。”

  霍峰是知道侯力这个人的,只是没见过,没等他继续问,林长岁就摆手加摇头道:“那家,不,不能去。”

  霍凌没想到林长岁还跟着牙人去康家做过事,虽只是待了半天,康家倒是大方,一人给了足足五钱,但林长岁提起时脸色都变了。

  “再来……一,一次,多,多少银子,都不去。”

  听完霍凌说的话,颜祺把手里的鸡蛋都打坏了。

  蛋壳掉进碗里,他忙用手指蘸了点水,将那块碎壳子弄出来,撇掉后看回霍凌,面上仍是惊诧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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