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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赶山记_菇菇弗斯【完结】(63)

  好在也有多的时候,平衡一番,多则一日四五百,少时也有三百。

  只是单把松果带回来还不算结束,松果占地方,要想带下山去卖,还要把松子取出来才好。

  取松子的方法说简单也简单,可也是真的费力气,需要用木棒把松果挨个砸碎。

  砸的时候松果壳的碎渣飞溅得满地都是,时不时还往人脸上崩,颜祺和肖明明都是第一次做这事,开始时要么砸到手,要么半天砸不碎,后来才慢慢掌握要领。

  赶山客只卖生松子,省了炒熟的一步,不过为了自家人吃着方便,晚上吃完晚食,霍凌进灶屋用大铁锅炒了五斤新松子出来。

  松子在锅里受热开口,拿出来晾凉后轻轻一剥就能打开,白龙山的松子个头比较大,搓去那层皮之后是微微泛黄的米白色,吃在嘴里一股油润的果仁香。

  肖明明坐在颜祺旁边,小声道:“我小时候觉得香油就是最香的东西了,但吃着没味道,这个松子简直比香油还香。”

  剥松子剥得多了,仿佛连手指尖都是油光光的。

  霍凌看他俩面前的松子越来越少,壳子越来越多,又抓了一把新的放过来。

  “到下个月,还有野核桃、榛子和栗子,关外天冷,入冬后能吃的零嘴也就这些了,家家都要备上,年节里走动时好待客。”

  不过这些比起松子就没那么值钱,不用进深山也有,家家户户都会背着筐出来捡。

  核桃和榛子直接就能吃,栗子能炖肉、炖鸡,或是丢进火盆里烤。

  他提起水壶,给在座几人添了一圈水,坐下时被小哥儿碰了碰手指,接着一小把松子落在掌心。

  颜祺小声道:“我看你都没怎么吃。”

  霍凌其实是懒得剥,松子太小,他吃着觉得不过瘾,还是更喜欢吃榛子,连栗子和核桃都嫌麻烦。

  现在有夫郎帮着剥好,他半点没客气,一把全填在嘴里嚼了嚼,咽下去道:“好香。”

  颜祺扬起唇角,低头继续剥起来。

  这个东西不当饭吃,以及也许是平日里饭食都吃得好,荤腥油水足够,松子吃多了他隐约觉得有点腻。

  相比自己吃,还是剥给霍凌吃更有意思。

  霍凌一晚上被投喂了好几把松子,吃到最后打嗝都是松子味。

  ——

  七天过去,院子里晒的生松子已有将近二百斤了。

  霍凌拿出家里的麻布口袋,把松子分了三袋,到时下山时他们三个汉子背着,两个小哥儿就背些更轻省的干货,像是几样灵芝、各色蘑菇、草药和山果。

  草药当中不算快过了季节的天麻,另还有一种红果子,叫做五味子的,也是近来才刚挂红,到了采摘的时候。

  这种果子看着红通通的,总让人觉得味道当是不差,实则肉酸核苦,余味还泛着咸,难吃得很。

  唯有作为药材的时候是喜人的,当地人多是直接晒干了泡水或是泡酒喝,言说能补元气,也有拿鲜果蒸了,加蜜熬成膏的方子,能治肺虚咳嗽。

  假如卖给药铺,药铺还会专门用醋或者酒炮制,炮制完了方能入药。

  五味子在树上时是成串垂下,大小如葡萄,他们直接用剪刀或是小刀割断果梗,一摘就是沉甸甸的一捧,连着叶子带走,不会很快坏掉,临下山这几日里正好晒一晒。

  “到时家里留一些,你泡水的时候抓一把,要是觉得不好喝,就加点蜂蜜。”

  白龙山的野蜂蜜基本是椴树蜜,老道的赶山客能跟着采蜜的蜜蜂找到蜂巢,循着技巧取蜜,不过不会全部取走,总还要给蜜蜂留上一些。

  如霍凌,他不靠这个赚银钱,差不多每次只取一半。

  但掏野蜜除了要防备着蜜蜂蛰,还要避开偷蜜吃的熊瞎子。

  野蜂蜜一年之内要吃完,再多放滋味就跑了,故而上两个月里霍凌又去林子里掏了几个蜂巢,凑了几罐今年的新蜜出来,但因次次下山带的东西都很多,新蜜始终在山里放着。

  “到时咱们留一罐,给大哥大嫂一罐,送林家的暂且不给,等过年时再给,也有个由头,省的又推来推去。”

  在人情世故上,霍凌一向想得周全,颜祺点头记下。

  霍家人丁寥落,走动的人家本就不多,本村里便是村长周家,年年上门,外村就是舅舅家。

  今年霍凌娶了颜祺,也只多了个林家。

  对于颜祺这等新夫郎,算是好事,不需过年时应付各路亲戚,舅家他是见过的,都是好相与的人,霍凌之前说过年时要去给舅舅拜年,他并不紧张,还有些期待。

  因他没了亲人,以后霍凌的亲人便也是他的亲人。

  ……

  上山数日,前院渐渐给占满了,只留了中间一条能走路的空地,两侧或是架子上笸箩里晒着松子,或是地上草席上摆着五味子。

  包括房檐下也是成串的蘑菇和天麻,风吹来麻绳轻晃,相对干硬一点的天麻相互碰撞发出轻响,在夜里听来甚至有几分催眠的意味。

  眼看山货采得差不多,再多的话一趟怕是也背不下去,硬往背篓里塞只恐把东西压坏,霍凌便说最后几天只管翻晒,白日里旁的什么都不管,专心去林子里寻山参。

  第54章 参兜子

  入山挖参前, 霍凌摘下了挂在墙上的参兜子。

  不过去年用的时候,外面这个布兜子就有点旧了,今年拿下来时上面的绳子更是直接发出“滋啦”一声响, 将断未断。

  颜祺搬出针线筐子, 穿针之前把空了的布兜子里外里检查一番道:“不止这个地方, 别的地方也要缝一缝。”

  他眉头微蹙道:“不如直接做个新的。”

  “用了好多年了,是该换一个, 只是以前年年都凑合。”

  从布兜子上的层层补丁,就能看得出霍凌的凑合,简单的针线他也是会的,只是针脚没那么好看, 而且只会打补丁,不会缝新的布兜子。

  颜祺找出线团, 绕出一小截穿进针眼,拿起布兜仔细缝起来。

  霍凌则开始清点从布兜子里拿出来的一排工具, 有些是铁制的, 他放在磨刀石上挨个打磨,再用软布擦干净,还有些是骨制的, 因为年份日久而泛黄。

  颜祺没多久就缝好了快断掉的带子,还顺便把另一头的带子也重新加固了一下。

  这种用不了几针的事他做的很快,在霍凌看来就是手指翻了几个花就结束了, 到颜祺用牙把线头咬断的时候,他都没反应过来。

  愣了一下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盯着颜祺看, 以至于后者也跟着愣了一下。

  霍凌率先回过神,端着手里的一堆,示意颜祺凑近些。

  “给你看看霍家的宝贝, 这些都是从我爷那辈传下来的。”

  面前的一排,用霍凌的话说,都是挖参的工具,虽说每一次进山,不是全都用得上,可总要全都带着。

  霍凌问他,“你不是在山下见过咱家那根参?”

  颜祺点头。

  霍凌在家藏了一根“灯台子”参,放在一个木头盒子里,拿出来给颜祺看过。

  颜祺还记得那根参细细的,和手指头差不多,不算参须子的话也没有多长,怪不得说野山参难长,几十年往上的才能入药。

  三十年只能长成一根手指头,要是再嫩些,怕是也没什么吃头。

  “你想想,那些参须子是不是比头发丝也粗不了多少,要想一根须子不断地挖出来,就得靠这些。”

  霍凌挨个拿起来给颜祺看,这些工具长得和种地的农具差不多,只是个头都做的很小,可以放进斜跨的参兜子里。

  小镐头用来挖土,小铁耙用来耙石头,小剪刀用来剪碍事的杂草根,小斧头用来砍树根,还有一大一小两把短刀,一把像砍柴的砍刀,一把像割麦子的弯头镰刀。

  要说这些颜祺多少还能看得出用途,另外两根其貌不扬的签子,就是半点猜不透了。

  “这又是做什么的?”

  拿起来之前,他以为这根签子是木头的,到手才发现是和自己头上簪子一样的骨头。

  “拨参须子的,等把旁边的碎石土块草根都清走,就用这两个一点点把参拨出来。”

  之所以用骨头,一个是容易得,一个是不易朽坏,而且骨头可以打磨得足够光滑,用得越久,越不容易伤到参须。

  这么一套物件,除了两根签子外用的都是沉甸甸的铁疙瘩,因保养得当,可想而知多贵重,毕竟除了金疙瘩、银疙瘩,铁疙瘩就是乡下人能接触到的最值钱的东西,和铁锅一样能传家。

  “我有空就拿出来擦一擦,时不时抹点油,这是我爹教给我的。”

  颜祺把骨签子放回原处,下意识道:“看着不像是爷奶那辈的东西,还能往下传。”

  “嗯,毕竟一年到头用不上两回,没什么磨损。”

  他把工具挨个放回参兜子,兜子里还垫了一把乌拉草,“到时候咱俩再传给孩子。”

  不管到时候他和颜祺的孩子还想不想当赶山客,东西传下去就是个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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