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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在异界搞文娱_春风遥【完结+番外】(184)

  原来是在为这件事苦恼。

  “当然。”伯兰尼淡定走去宝库,片刻后取来一个精致匣子。

  打开后,里面是一本书造型的摆设。

  象牙白色,整体不知道是用了什么材质,每一页薄如蝉翼,摊开可发光当小夜灯,合上则会自动激活幻咒,进入虚拟场景。

  这些场景由一幕幕皮影组成,正是他们异世界斗败魔王的故事。

  羽毛笔看完,压力瞬间大了。

  怎么这么有创意?!

  迟疑一下,他问:“其他龙族送的什么?”

  “艾丽斯用火元素钩织了拳击套。”

  什么东西和手工扯上关系,特别是强者的手工活,顿时就会显得很温暖。

  “里奥那家伙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星河沙做枕头,确保经常能用到,我前些天有事去了趟圣城,圣人准备送一盘残局,看路迦能否解开。”

  听到圣人要送这个,羽毛笔面露轻嘲。

  总算有一个不怎么样的礼物了。

  伯兰尼及时后半句:“圣人表示。如果路迦解开的话,就可以提一个要求。”

  残局也不是很难,说白了想要什么自己提,直接免去了思考的过程。

  羽毛笔:“……”

  都毁灭吧。

  避免自己的书被翻烂,伯兰尼最终还是说了句龙话:“礼物有时候和纪念品一样,象征双方曾经有过的某种联系。”

  比如龙族和路迦因书结缘,圣人提起路迦第一次去圣塔时在观棋。

  “你可以放大这种联系,以此挑选合适的礼物。”

  羽毛笔听后若有所思。

  先前阅读过的一本书,里面一个不经意的小细节浮现在脑海中,他顿时有了想法。

  从喉咙里勉强挤出一声感谢,羽毛笔正要离开时,伯兰尼看着被批注瞎说的历史书,忽然想更近一步做补充。

  毕竟,未来他们也是史书的一页。

  “你和我的年纪比,谁更大?”

  泛指得是羽毛笔第一次死亡时的年龄。

  奈何像是听不懂龙话似的,羽毛笔面不改色:“我是才长大的新生儿。”

  躯体重生,他很年轻,现在是适婚年纪,和路迦很相配。

  伯兰尼颔首,然后在历史资料上留下新的性格批注:他承认他自卑。

  ————

  忙碌的日子里,时间总是过得飞快。

  日升月落,很快来到了路迦生日。

  所有相熟的各族势力间,路迦无疑是最小的,他确实是从小缺爱的典型,能通过庆生获得较大的愉悦感,大家都准备得很充分。

  这日,熟悉的朋友们久违地聚在巨石之城,热闹了大半天。

  期间路迦礼物收到手软,容貌在他这里似乎没有上限,年长一岁后,更加漂亮的不像话。在莉莉安拿出礼物后,大家下意识把目光都投去了羽毛笔那里。

  “什么啊?”莉莉安小心探去脑袋。

  全在好奇羽毛笔是否能拿出更新颖的宝贝,尤其是伯兰尼,不知道那日对方究竟从自己这里获得了什么灵感。

  路迦失笑解围:“最重要的是能聚在一起,轻松一下。”

  这是心声。

  魔王也需要年假!终于能名正言顺地休一天,不调休的那种。

  一句话尚未说完,羽毛笔已经拿出一个软包装的物品,不大,上面系着绸缎礼结。

  没有魔法波动,看上去也没什么重量。

  大家顿时更加好奇了。

  圣人甚至上前一步,确保看得更细致。

  路迦当场揭秘,仔细地亲手拆开,竟然是一个羊皮卷制成的小本子。

  他不解看向羽毛笔,后者缓缓吐出四个字:“交换日记。”

  分享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情,他们本就结缘于日记。

  有了交换日记,哪怕异地,也能及时分享日常,将那些不能言说的情愫诉诸于笔下。

  手上的本子好像瞬间有了不一样的重量。

  路迦掌心覆盖在微微磨砂感的封面上,片刻后,面上带着浅浅的笑意。

  他最不擅长口头的情感表达,纸和笔这张最原始的方式,恰恰也是最合适的。

  “很好的礼物。”路迦目中笑意更深。

  笑容具有传染性,周围人嘴角跟着有了弧度。

  莉莉安这时拿着暗影相机站在广角处。

  “那个,礼物都拆完了,来,拍照留念吧!”

  这件事上大家都很配合。

  路迦和羽毛笔站在最中间,内莉搬着高脚凳踩在上面,卡伦和抽奖来的幸运粉丝站在第一排。

  精灵王,圣人和龙族因为身高站在后面。

  延迟三秒,莉莉安快速也跑来第一排。

  伴随咔嚓一声。

  白光一闪,五彩斑斓的烛火定格,最前方十几层的大蛋糕后,摄像头精准记录下一张张笑脸。

  甜腻腻的糕点和笑声从零点一直持续到旭日初升,天亮之后,大家再次各奔东西。

  东和西里面也包括路迦和羽毛笔。

  凡赛谷最近也发现了魔矿,路迦要立刻赶去,羽毛笔继续帮他坐镇新区这边。

  日记本先被路迦拿去,作为第一个记录者,当天晚上,在处理完极西之地麻烦的魔兽突袭后,路迦就坐在塌上,开始写今日见闻。

  期间,搁在本侧的另一只手,几次忍不住想要翻到最后。无奈分别前,羽毛笔特意交代过,先不要看尾页。

  看来果真是写东西了,会是什么呢?

  断章断久了,第一次被留钩子,路迦体会到了心痒难耐的感觉。

  “不然,就看一眼?”

  上一次最后的落款是情诗,他实在很想知道这次会是什么。

  反反复复纠结了很久,最终化为嘴角一声浅浅的叹息:“算了。”

  还是遵守约定吧。

  为了控制住好奇心,路迦选择和自己签订契约,绝不提前揭秘。

  契约结束,左手拍右手:“我真是个天才。”

  之后半个月,一切都很顺利,只在一件事情上,出现了偏差。

  就像制定学习计划时,热情无比洋溢,真正做起来就是另一回事。

  由于大部分时候,路迦看到有趣的东西,都是习惯性直接终端拍摄照片,实时传送给羽毛笔。

  没多久,他就在海量工作日常中,忘记了写日记。

  直到这一天,伯兰尼突然来访。后者在附近的安全区建传送阵,回程路上顺便过来看一眼路迦。

  小聚片刻,分开时问:“东西呢?”

  路迦疑惑眨眼。

  “不是要托我带日记?”

  月初,路迦拜托伯兰尼有空时,帮自己把交换日记带给羽毛笔。

  “!!!”

  看他瞳孔都快竖起来了,伯兰尼已经知道了答案。

  当晚,室内灯火通明,新任魔王正在试图用一支笔,一盏灯,一个晚上创造奇迹。

  伯兰尼整理账目,视线不时扫向对面,认真说:“我听说人类小孩有补作业的事情,但补日记的……”

  世所罕见。

  路迦埋头苦干,笔刷子都快要舞起来。

  期间他不断上划终端的聊天记录,企图回忆当天发生了什么,语音转文字拓写。

  最后还是伯兰尼实在看不下去,说:“虽然不想承认,但那位确实很了解你。”

  阿莱克斯送本子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种情况。路迦做事主打一个效率,让他慢下来持续做一件事,本来就不切实际。

  何况又是在如此忙碌的时节。

  “对啊。”路迦停笔琢磨着。

  羽毛笔清楚自己的性格,不可能完全没有心理准备。

  所以为什么还是要求交换日记?

  摒弃了最初的心虚,路迦的笔杆子无意识在腮帮上戳来戳去。

  梨涡越陷越深之际,他忽然眼前一亮:“懂了!”

  拿到了就得写,写不完的时候就要补……补不完的时候就要学会偷工减料。

  日记包含很多种文体,可以写作文,也可以写诗句,歌词等等。

  尤其是诗句,情意绵绵,还可独立成行,堪称水日记的绝佳方式。

  了解是相互的。

  羽毛笔了解路迦,后者亦然,稍微一点拨后,路迦几乎可以确定,对方想要的就是一首情诗。

  可惜……提笔写了两句后,就宣布失败:“我实在是不擅长写诗。”

  无论是过于迂回,还是过于暴烈的表达,都是他缺陷的区域。写出的东西,其流畅性还不如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

  对面伯兰尼听得眼皮微微一抽。

  事情进展不顺利的时候,路迦从不反省,习惯性先谴责原生家庭。

  当然,和龙族大家长在场也有关,就更写不出来那些缠绵悱恻。

  他一动不动坐了许久,对面伯兰尼也没有再出声,确保能让路迦能有一个安静思考的环境。

  直到天边初露鱼肚白时,这个活化石终于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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