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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在异界搞文娱_春风遥【完结+番外】(5)

  “巨石之城西接圣陀塞,东临荒芜之地,往北是苦寒之地。他一个没有什么魔力的小孩,也没有侍卫护送,你觉得是打哪面来的?”

  “那确实有些意思。”

  长队很快消失在视野范畴,两人开始谈论商会相关的正事,不再关注一个外乡人。

  城门口,路迦整整排了约三个小时的长队,真正体会到大陆强弱实力下的等级秩序。

  有特殊名牌的不用排队,有特殊身份的譬如巨石之城急缺药剂师,也不用排队,一手遮天的家族类似莱茵家族甚至可以腾空飞行。

  轮到路迦,城门守卫说:“一天一枚金币,待几日?”

  城内禁止斗殴,某种程度上算是天然的安全屋。

  只是这保护费贵得离谱,高阶法师当保镖也不过是这个价格。

  “三天。”路迦掏出三枚摸尸得来的金币。

  荒芜之地完整的尸体太少,很多甚至已经连同钱袋子一起成为肉泥。他一路走来,也只摸到了十几个金币。

  身后的兽人看到路迦掏出来的金币时,笑得有些不怀好意。

  路迦径直走进城门。

  沿途,他冷静分析当下需要面对的两大难题,其一是搞钱,巨石之城往来密集十分热闹,物价更是离谱,自己全部家当加起来也坚持不了多久。

  其二是搞人。

  他不是没有感觉到排队时身后兽人的歹意,如今得先下手为强,解决对方,黑吃黑反向劫财。

  还需要找个打手。

  路迦很自然地把主意打到羽毛笔身上。

  这玩意挺厉害,杀个兽人应该不是问题。

  前两天还在为饥饱问题发愁,这会儿进城,他第一次开始思索心脏的来历。

  记忆中,好像在哪本书里看过,放逐之地疑似封印着一位恐怖的存在,魔王还亲自去探查过一次,可是无果。

  魔王巡礼的本质是对资源的掠夺,放逐之地原本不该在巡礼范畴中。

  “莫非魔王是想用鲜血为饵,钓出封印的东西?”

  然而这颗诡异的心脏当时忍住了,一直到自己穿越前的一段时间,才开始吸收。

  越想越有可能。

  刚死的尸体能量是最精纯的,之后每分每秒都会不断逸散,要真是这样,它可真能忍。

  羽毛笔曾不屑地表示现在大陆居然用金币作为主要货币,金币已经流行有千年,那它起码是一千多年前的存在。

  “打个赌如何?”路迦眼神闪烁:“就赌我能在一盏茶的功夫内,知道你的身份。”

  羽毛笔不客气地笑他痴人说梦。

  “我赢了,你就帮我当三回打手。”

  “输了呢?”

  “我就去发动自杀式袭击,故意挑衅一名高手。”

  “……”

  重新定义自杀式袭击,伤己不伤敌那种。

  这个赌注,完全戳中了羽毛笔的心巴!

  它巴不得路迦赶紧死,反正是低级血契,不用承担太多反噬,届时再去普通城邦寻找下家。

  “好。”羽毛笔生怕他反悔,一口应下。

  路迦嘴角勾起,找了个暗处,双方愉悦地签订第二次契约。

  重新走出来的时候,路迦视线一扫。

  巨石之城以人类居多,都是来走商的,各种族相处还算和谐。

  此刻有几方不同势力的人正聚在路边酒馆聊天。

  “魔王巡礼地之一竟放在荒芜之地。”

  “管他呢,荒芜之地都是恶徒,全死了也无所谓。”说话的人心事重重:“倒是一次性屠戮三个区域,魔王的力量似乎更强大了。”

  路迦突然凑上前,掏出一枚金币,意思酒水钱他付了。

  随后他自然地插入话题:“魔王应该是当世最强大的存在了。”

  光头大汉看了他一眼,纠正说:“之一。”

  人类圣城里,同样有能和魔王扳手腕的伟大存在。

  路迦:“魔王一统魔域,建立地下城,也是最成功的。”

  要不是看在酒钱的份上,这么长敌方志气的,他们早就开骂了。

  路迦无论是长相还是气息,都更偏向人类,并未被怀疑身份。他忽然喃喃自语:“最成功的比比皆是,那最失败的呢?”

  路迦看向众人:“纵观圣魔大陆史上,你们觉得最失败的要属谁?”

  “阿莱克斯。”

  能被历史记载的自然不是籍籍无名者,几人异口同声说。

  除了常识,原身对大陆历史了解的不多,日常更多关注魔药和黑魔法,渴望脱离废柴体质。

  路迦正要问话,几人再次齐声道:“没有之一!”

  羽毛笔:“……”

  路迦感受到了腰间羽毛笔浓浓的怨气,都快把他腰熏软了。

  显然,他已经成功知晓羽毛笔的来历。

  哪怕是魔王,只剩下一颗心脏估计也难存活,想要知道心脏原先的身份并不难。

  首先,它一定曾是大陆最强者之一,比魔王还厉害。

  其次,它失败了。

  最后,加上先前的推论,它死得很早,死得很惨。

  这样的存在,绝不是籍籍无名之辈。

  从几个酗酒的汉子嘴里,路迦听说了阿莱克斯的传奇故事。

  没有人知道阿莱克斯的种族,有传言说他是吸血鬼,也有传是亡灵法师,这位神秘莫测的存在手下曾有千万亡灵大军,所向披靡。

  阿莱克斯的巅峰时期,差点一统圣魔大陆。可惜因为其残暴的作风,引起无数反抗,最终还是失败了。

  亡灵法师这个种族,在他死后千年彻底没落,直至消失。

  阿莱克斯同样是最杰出的阴谋家。

  他成功分裂了精灵一族,时至今日,暗精灵和光精灵依旧斗得不可开交。

  后世者只看结局,阿莱克斯失败了。

  所以在他们眼里,阿莱克斯是最伟大的失败者。

  嗯,没有之一。

  作者有话说:

  路迦【打响指】:拿捏一颗心脏,轻而易举。

  PS:某些特别原因,主角对这个时代会适应良好。

  第3章 龙族

  路迦走出酒馆,很难把现在看着有些蠢的畸形心脏和大陆传说联系在一起。

  “阿莱克斯,你怎么混成这样了?”

  “闭嘴,我不是阿莱克斯!”

  “哦。”路迦:“那我骂一句阿莱斯克,你不会有意见吧?”

  “……是阿莱克斯。”

  路迦插科打诨:“你果然是阿莱克斯。”

  “……”

  羽毛笔心累了,冷笑:“你可以再大声点。”

  路迦无视激将法。

  酒馆那几个醉汉都不敢直呼阿莱克斯的全名,不但不提,说起一些事情来还反射性抖了两下。

  阿莱克斯已经死亡逾千余年,余威尤在啊。

  羽毛笔忽然说:“我只是阿莱克斯遗失的小玩具,幻化成心脏,附着一点阿莱克斯的意志。”

  路迦信它就有鬼了。

  路迦问出重点:“你现在有多厉害?”

  他好有个心理准备,知道以后什么档次是不能招惹的。

  “血。”

  “什么?”

  “取决你能给我提供多少精血。普通牲畜的不行,越高等的生命越有利于我的恢复,我要从中吸取生命精华。”

  魔王巡礼时积攒下的一点生命精华,大部分帮助它苏醒,还有一小部分用来复活矮人。

  剩下也开不了几次大。

  路迦一句话总结:无大用。

  但他面上笑吟吟道:“既然你说你是阿莱克斯分斯,以后我就叫你小斯吧。”

  唤作小斯,日常想办法当小厮差使。

  正说着,路迦嘴边的笑意突然凝固。

  斜眼的余光中,街对面的兽人状似在逛地摊,但几次不怀好意的视线掠过这里。

  “居然真找过来了。”

  传闻兽人性情凶残,喜好打劫。显然这是在守株待兔,等着三日后路迦出城,来个杀人劫财。

  “小斯。”

  这个称呼听得羽毛笔微微一抖,莫名有些不爽。

  路迦轻声道:“找个机会,宰了他。”

  进城门前,路迦清楚听到身后兽人和守卫说只待一日。倘若有急事,不会费时间跟踪自己。

  料想是遇到什么麻烦事,进来避难,身上又没有足够钱财。

  如此看来,兽人一定会找机会下手,他只要等着反杀就行。

  路迦边走边思考,忽然被路边极为逼真的雕像吸引注意力。

  巨石之城的现任城主是人类,所以城内供奉着人类圣者的雕像,圣魔大陆每一片有主的区域,基本都能见到不同种族至强者的雕像,有的种族甚至强制要求民众信奉。

  源源不断的信仰之力,也是至高者增强力量的渠道。

  过路人看到个脏兮兮的小子一直仰望雕像,发现是个魔法低能儿,不禁摇头。

  经常会有走投无路之人在雕像下祈祷,希望沐得圣人一丝恩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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