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炎这几日与赢子毅相处,知道他为人刚直板正,此刻见他非常失礼地打断叶昭的话,虽然有些惊讶,但还是倾身道:“请说。”
赢子毅世家出身,相貌称得上英俊,据说年轻时也颇有美名,不过他常年戍边,漠北的风沙将他的皮肤吹得黝黑,眼窝深陷,看着便有不怒自威之势。此刻他眉毛头微皱,更显肃然。
“当初,长平县伯来信,说访到了李氏后裔,我原本是不信的。”他不像别人一样或是亲近或是巴结地叫叶昭“世子”,而是严格称呼朝廷给他的正式封号,“只是兹事体大,这才要来亲自瞧一眼。”
“嗯。”林炎应了一声。
“如今看来,殿下为了救几个贫病村民,不惜身入虎口,这份舍生为民的心胸,天下少有。若不是为此,光凭一个国玺,本不够我等交出这项上人头。”
林炎道:“将军言重了。”
赢子毅摇了摇头。“我手下五万人,每一个都是我的兄弟手足,我们喝了血酒来此,就是做了再也回不去的打算,要为殿下干成这番事业。但是,”他骤然话锋一转,“殿下既然是要做惊天动地的大事,还请庄重自持,为天下之典范。”
林炎微微一愣,道:“将军何出此言?”
赢子毅扫了紧挨着林炎落座的归允真一眼,沉声道:“自古美色误人,女子尚且如此,何况男人?”
终于明白赢子毅在说什么,林炎“砰”的一下放下酒杯,正要起身开口,归允真在他放在身侧的手背上一摁,示意他不要动。
林炎满腔愤慨,被归允真这一巴掌硬生生按了回去,忍不住转头看他。
赢子毅那话一出,满堂将领也都不约而同地看着归允真,如果目光有温度,他恐怕早就烧起来了。
归允真不慌不忙地端起身前酒壶,为自己斟了一杯酒。接着,拿起桌边一把匕首,拔出半寸,伸指在上面轻轻一割。他垂下指尖,让刚涌出的一滴鲜血落进酒里,而后一手持杯口,一手托杯底,以一个郑重的姿势端着酒杯,站起身道:“听说今日是誓师宴,所以才冒昧前来。”他说到这里,微微笑起来:“不论诸位是看得起我,还是看不起我,他日战场之上,总要一起披肝沥血。赢将军说,麾下五万人都是将军的手足。所谓手足,便是同生死、共进退,归某此心亦然,今日这杯酒,便是见证。”说完,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归允真喝完酒,利落地放下酒杯。“本来是不速之客,也不便久留。”他转头看向林炎道,“殿下,我先告退了。”一边说,一边悄悄地朝林炎使个眼色。
桌案之下,林炎松开一直紧握的拳头,轻轻呼出一口气,点头道:“好。”
宴席结束,林炎没有回自己营帐,而是直奔归允真住处。他怕归允真在休息,极轻极轻地撩开门帘,进去之后,发觉他并没有睡觉,而是在榻上打坐。林炎不想打扰,静静地坐在旁边等。
等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只见归允真原本苍白的脸上逐渐泛出血色,与此同时,他的身体也微微发起颤来。眼看他眉尖微蹙,似是在强忍痛楚,林炎担心起来,走到他身边,正想开口关心,归允真猛地一抖,整个人往前一扑,俯身喷出一口血来。
林炎吓了一跳,一把将他搂住,颤声道:“你这……”
归允真摇了摇头,抬手抹去嘴角血迹,嗓音微哑:“水。”
林炎立刻去帮他倒茶,却发觉因为他这地方许久没有住人,连壶里的茶水都是冰冷的。林炎皱眉道:“我去帮你找点热水。”
归允真笑了一下,道:“哪有这么娇气,冷水就行。”
林炎还是叫人找来了热水,倒在茶杯里,小心地吹得温了,才递到归允真手中。归允真喝水的时候,林炎就对着归允真呕出来的那一大口血发呆。
归允真看到林炎的神色,放下茶杯道:“没事的,只是些淤血,吐出来就好了。”
“是吗?”林炎一把抓住他的手,探他腕脉,过了一会,皱眉道:“你的伤,本来就是你运劲太过,此刻就该好好凝神修养,你……你居然还用内力强通筋脉!内伤是这么治的吗?”
归允真道:“凝神修养,要养到什么时候去。这样好得比较快嘛。”
林炎怒道:“好得快?这样强通,你不痛吗?而且伤根本!”
“就是不小心内力走岔了,能伤到哪里去。”归允真随意地摆摆手道,“再说,马上就是洪河汛期,咱们要进军王都,一周之内非要渡河才行。要想渡河,得先拿下河关城。此城依山而建,易守难攻,朝廷驻重兵把守,没几场硬仗等闲拿不下来,我这伤,还是能早点好就早点好吧。”
林炎听完他这番话,默然良久,长叹一口气道:“你这话,和赢子毅方才分析战局时说的一模一样,这样精准的预判,他要是听到,就不会把你当做……”
归允真笑着打断他:“当做什么?你的男宠吗?”
林炎脸色一黑,道:“刚才在堂上,为什么压着我,不让我解释?”
归允真耸肩道:“解释什么?我们两个的关系,他也没看错啊。”
林炎急道:“那能一样吗!”
归允真往床上一靠,找了个舒服的姿势,慢悠悠地道:“你觉得,这个赢将军……是个好人吗?”
林炎一愣,道:“为什么这么问?”
归允真似乎觉得有点冷,脱了外衣,拉起被子盖在身上,下巴磕在被角:“我跟你说,我这双眼睛,见过的人比你可多多了。”
林炎一笑,在他床沿坐下,道:“见过的人比我吃过的米还多是吧?”
“我见过的人,无非就是两种。”归允真道,“第一种,看到我的脸,就想把我占为己有的;第二种,看到我的脸,就觉得红颜祸水不可留的。哎呀……”说到这里,他被自己“红颜祸水”的形容逗笑了,“如果非要把世上的人分作‘好人’和‘坏人’的话,第二种,一般会是好人。”
“是吗?”林炎板着脸道,“我觉得是蠢人。”
归允真大笑。“那是你觉得。那个赢子毅又不认识我,见你待我这样,心里有些想法也正常。他不藏着掖着,当众说了出来,是个实诚人。”
林炎长长地叹了口气,道:“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宽宏大量?就不能小肚鸡肠一下?”
“谁说的?”归允真倾过身子,凑到林炎耳边,几乎是贴着他的耳垂道,“我可小肚鸡肠了,有个人上次把我欺负成那样,我还没忘呢!”
说完,他重新靠回床边,心满意足地看着林炎的脸一点一点地红起来。
第229章 死天下
离洪河汛期还有三日,河关城上空,万里无云。
城下一望无际的原野之上,一万人一字排开,举目望去,队列没有尽头。风吹草地,也掀起无数战衣的衣摆,无垠空地上,来回回荡的只有风声。
整整一万人组成的队伍,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声音,静得仿佛一个人都没有。
“静如处子,动若脱兔。”归允真因为伤还没好全,被林炎严令不许上阵,因此他只是穿着一身便服骑在马上,在旁边的高地上远眺,眼见赢子毅手下大军军容整肃至此,忍不住开口赞道:“难怪是不败之军。”
“不败之军,能攻下不败之城么?”林炎与他并辔,声音微紧。
归允真明白林炎的担忧。三百年前,李氏先祖之所以定都洪京,看中的就是洪河天险。洪河一年有三次汛期,河水涨起来的时候,连舳舻巨舰都能瞬间倾翻,想要去王都,只有赶在汛期来临之前,由河关城渡河。
河关城建在洪河唯一一处可以行船的窄道上,两面皆是高山,宏伟的山峰将一座狭长的小城紧紧夹住。此城掌握从北方平原通向帝都的唯一入口,从建成之初就是天下第一军事重地,历朝历代,驻守在此的尽是举世闻名的名将,军中更有以“进调河关”为第一等的荣耀。
河关城一面临河,两边倚山而建,唯一的突破口只有北面的城墙。而这道城墙,足有十丈之高,寻常的云梯根本无法企及。自从三百年前王都建立,河关城大大小小历经五十余战,从未有一次被攻破过,因此它被称作“不败之城”。
“北夷人擅长骑射,赢将军扼守天狼,与他们交战,也都是以骑兵为主。”归允真缓缓道,“现下是攻城战,骑兵派不上用场,我想,但凡换一个人领兵,恐怕都会把收编来的饥民义军作为先锋,而不是直接押上自己最精锐的主力吧?”
“攻城战,城门不破,云梯难架,先锋八成是送死,谁做先锋谁倒霉,是吧?”林炎道,“倘若赢子毅也这么想,那他就不是赢子毅了。”
林炎话音刚落,半里外的原野上,一匹马骤然前行。
身后黑压压的大军纹丝不动,迈步的只有一匹马,一匹通体漆黑的雄壮黑马。这匹马的马鬃没有修剪,随着迎面吹来的风高高地扬起,昂首阔步时,宛若野马一样目空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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