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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软小夫郎换嫁后_霁青【完结+番外】(27)

  摊主正端着馄饨给邻桌的客人,听了应道:“好嘞,三位请稍等。”

  天色终于大亮,笼罩了几日的阴云散去,一缕明亮的曦光自云层间破开,掠过高大巍峨的城墙,洒落在宽阔的街道上。

  街道两边摆着不少早食摊子,有卖包子的,有卖汤面的,还有卖煎饼的,各种叫卖声此起彼伏。

  很快,三碗熱腾腾的馄饨便端上了桌,热气与香气登时扑面而来,汤里滴着芝麻榨的香油,汤面还飘着葱花。

  沈应从筷子筒里抽了几双竹筷,先给了陆芦,再给了坐在他们对面的江松。

  “吃吧。”沈应道:“吃完了我们就去市集。”

  陆芦接过他遞来的筷子,捧着汤碗缓缓喝了口热汤,身体瞬间暖和起来。

  刚出锅的馄饨正烫嘴,他夹起来轻轻吹了吹热气,再慢慢咬了一口,汤汁立时在口中化开,切碎的春笋和蕨菜配上炒过的鸡蛋,吃起来鲜香十足。

  沈应见他小口吃着,喝着热汤问道:“味道怎么样?”

  陆芦道:“好吃,香油的味道很香。”

  沈应道:“那等会儿我们也买点香油回去。”

  他说着夹了两个鲜肉馄饨在他碗里:“你尝尝我的,里面有肉馅儿。”

  陆芦嗯了一声,也给沈应夹了两个笋蕨馅儿的。

  江松在一旁看着互相夹馄饨的夫夫二人,忍不住笑了笑,等他们夹完了,才问道:“芦哥儿这是头一次进城?”

  陆芦这才想起来江松还在,略不自在地点了点头。

  江松道:“那正好,等卖完了野物,让大应带你到街上逛逛,我到时候牽着二倔在城门等你们。”

  沈应听了,说了个好。

  三人说定之后,吃完馄饨,在摊子前分开,分别前往东西两边的市集。

  和开着各种鋪子的主街不同,市集两侧多是摆摊的摊贩,卖菜卖肉的都有,比青湾村的乡集人更多,肩擦着肩,脚碰着脚,熙熙攘攘,很是热闹。

  沈应去到之前摆摊的位置,在桥边一棵槐树下,旁边是个卖杂货的货郎,比他先到,同他打了声招呼。

  这次除了捡到的虎皮,沈应还猎到了三只野山羊、两头野狍子和几只野鸡野兔,下山时他送了一只野狍子给江松。

  沈应把野山羊和野狍子系在槐树下,对陆芦道:“你要不先去逛逛?等我卖完了再来找你。”

  陆芦看着他道:“我等你一起。”

  沈应本想说不用等他,担心陆芦不认识路,一会儿找不到他,想了下说了句行。

  为了能快点和夫郎去逛街,沈应随即吆喝起来:“走一走,瞧一瞧,山里的野物,都是新鲜的!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陆芦站在他旁边,也跟着吆喝了一声:“大娘大婶都来瞧瞧吧,山里捉的野鸡野兔,肉可肥了!”

  沈应听着他的吆喝声,扯了下唇道:“跟槐哥儿学的?”

  陆芦点了点头。

  刚吆喝完,一个穿着绸缎衣裳的婶子便停在了摊子前,指着野兔问道:“这野兔怎么卖?”

  沈应回道:“七十文一只,这回也就捕了两只,都是母兔子,肉又多又紧实。”

  大婶听他说一只野兔七十文,犹豫了一下,这價格都能买上一只大公鸡了。

  陆芦跟着说道:“大婶,这是山里捉的野兔,不仅肉嫩好吃,兔毛还能留着冬天做护膝呢。”

  大婶见说话的是个嘴甜的哥儿,又听他说到兔毛,有些心动,顿了下,没再犹豫,说道:“行,那这两只我都要了,正好拿回去炒鲜椒兔子吃。”

  没想到这么快就开了张,陆芦和沈应不由相视一笑,大婶数了铜子儿递来,沈应拿草绳捆着野兔,让陆芦把铜子儿收下。

  大婶打量了两人一眼道:“这是你夫郎?”

  沈应笑着嗯了声。

  大婶头次看到这般俊朗的汉子和这般清秀的夫郎,笑了下道:“难怪瞧着样貌都这么好,这兔肉若是好吃,我下次再来给你们买。”

  陆芦红了下耳朵,见大婶提着两只野兔转身,又连忙说了句:“大婶慢走。”

  等到大婶走后,没过一会儿,又来了个大伯买了两只野鸡,这回的野鸡比起上回较小,只卖了五十文一只。

  一转眼,两人便赚了两百多文,之后又卖掉了剩下的野鸡和野狍子,只余下三只野山羊一直无人问價。

  便在沈应打算换个地方吆喝时,上回买野鹿的管事来市集采买,远远瞧见了他,朝他们走了过来。

  上次的野鹿才成年不久,腿上又受了伤,加之公鹿一向比母鹿便宜,因此只卖了三两銀子。

  管事问了下野山羊的卖价,见对方上回才来照顾过生意,沈应主动给他折了下价,一只野山羊卖他二两銀子。

  春天的山羊肉虽不如秋天肥美,肉质却也十分细嫩,炖成羊肉汤吃既温补又益阳。

  管事看他主动折了价,瞧着是个爽快人,加之上次在他手里买的野鹿肉很是得主家喜欢,便将三只野山羊全买了下来,让他们牵着野山羊同他一起回府。

  管事带他们走的是府上的偏门,没让他们跟进去,而是叫他们先在门口等着。

  陆芦头一回见到这么大的宅子,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这一路走来他们都在巷子里,走了这么久连宅子的大门都没瞧见。

  管事刚要进去,沈应又叫住了他,把背在包袱里的虎皮拿出来给他瞧了一眼,“我还在山里猎了一张虎皮,不知道主家老爷喜不喜欢。”

  他只是顺道一问,想着看能不能一块儿卖出去,能住这种大宅子的要么是城里的富商,要么是当官的老爷,无论是谁,买这样一块虎皮都绰绰有余。

  管事也不拐弯抹角,直接问道:“你卖多少价?”

  沈应也坦率地回道:“五十两。”

  管事看了眼虎皮的花纹成色,没给他确切的答复,只应了个行:“我帮你问问。”

  沈应点头说了声多谢。

  待管事进去之后,两人站在偏门外等着,过了会儿,从里面出来了两个小厮,瞧着是在厨房里做活的。

  管事跟在他们后面,叫那两个小厮将三只野山羊牵去厨房,又将野山羊的銀子拿给了等在外头的沈应。

  不等沈应问虎皮的事,管事便先开口道:“我替你问了,我家老爷正好缺件虎皮做的裘服,不过我家老爷也说了,五十两略贵了些,若是四十两便要了。”

  沈应早便听人说过,像这种大宅子里的管事,采买东西时多少会捞些油水,所以他刚才有意说了个高价,一开始他还以为顶多只能卖个三十两。

  沈应点头:“四十两也行。”

  管事于是把装着四十两银子的钱袋子给了他,沈应也把放着虎皮的包袱递了过去,管事拿在手里又看了几眼,才将虎皮收下,让他下次有什么好东西直接送到府上来。

  原以为野山羊已经卖得够多了,没想到一张虎皮竟能卖到四十两,陆芦不免有些惊讶,他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多银钱。

  以前他爹亲还在的时候,家里最多也就攒下十两银子,这在村子里已经算是不错了。

  沈应把卖野山羊的六两银子也装进了钱袋子里,一共四十六两,叫陆芦拿着,陆芦怕在自己手里不小心丢了,没接过去,让沈应拿着就行。

  沈应于是一手揣着钱袋子,一手牵起陆芦的手道:“走吧,我们去街上逛逛。”

  街上人来人往,这么多人看着,陆芦不好意思抽出手来,只得由沈应牵着。

  前两日冯香莲来闹事,江家人帮了不少忙,平日里对他们二人也颇为照顾,沈应和陆芦来之前商量了一下,打算这次进城给他们买点礼物回去。

  当然,在此之前,沈应要先给他的夫郎买。

  到了主街,他们先去了城里最大的首飾鋪子,上次沈应说好了,要给陆芦挑一支银簪子。

  逛首飾鋪的多是些姑娘哥儿,也有成过亲的媳妇夫郎,但很少有像沈应这样高大硬朗的汉子,更别说还是陪着自家夫郎一起来的。

  刚走进去,很快便有挑首飾的姑娘哥儿朝他们看了过来,沈应没去看他们,径直走到柜台前,叫首飾铺的掌柜拿簪子给他看。

  而他身旁的陆芦却是头一次来这种地方,还被沈应牵着手,难免有些拘束。

  首饰铺掌柜看是汉子带着夫郎来买,连忙拿出柜台里的簪子,笑着介绍道:“这些都是现在城里最时兴的样式,刚才走的那个哥儿才买了一支,两位瞧瞧有没有喜欢的?没有我再去拿别的。”

  他说着,把放着簪子的漆盘推到陆芦面前。

  沈应松开陆芦的手,看了看,扭头去问身旁的夫郎:“有没有看上眼的?”

  陆芦站在柜台前扫视了一遍,漆盘里放着各式各样的簪子,有缠绕着花枝的,有镌刻着云纹的,还有顶上抱着莲花的,一看便知价格不菲。

  他最后将目光落在边上一支形似竹节的簪子上,簪首缀着几片银片雕的竹叶,像极了那日沈应给他做的那支竹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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