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任祺安冰凉的唇吻去他脸颊的湿润时,他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眼泪。
或许出于愧疚、或许出于恐惧、或许出于心疼。
“别哭。”任祺安紧紧搂着他,就连尾巴都缠住了他的腿。
“别离开我……”
“不离开。”凌子夜亲亲他耳朵,“一步都不。”
他仍然有些不安地蹭在凌子夜颈间,即便已经刻上了永久标记,他还是用尖利的犬齿细细磨着那脆弱的皮肤,却没再下口,只是口齿不清地在他耳边问:“你现在是不是觉得不值得了…?”
“爱我…不值得了…”
他有些沙哑的低沉嗓音在耳畔振起,那下抑的尾音却显出一丝委屈的意味,让凌子夜心里发酸。
说来实在可笑,那个得过且过、如行尸走肉的凌子夜,是因为爱任祺安,是因为这份如精神食粮一般的爱,才慢慢成长起来,变得坚强、勇敢,得以在地狱中生存、盛绽,可到头来,任祺安却觉得自己配不上他,觉得自己不值得被爱。
凌子夜自诩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他更了解任祺安。
也许是那与生俱来的森林之王基因令到他成为一个天生的领导者。他固然专横、自我、霸道,却也沉稳、端方、有谋略。早在十几岁时,他就带领着组织的大家,与训练场里的机甲对战。他将每个人都放在最合适的位置上,发挥最大的力量,让大家在那残酷的训练场得以生存。
而离开组织之后,他又承担起本不属于他的责任,努力维系这能让大家安身的家,不论自己有多少无法说的疲惫与无奈,他都在尽自己所能地守护着每一个人,从未抱怨过什么、推卸过什么。
而这样一个坚韧持重的人,却会在莫以微走后将自己困在那一方走不出来的蔷薇花园,整夜整夜地辗转难眠,会害怕再面对别人的离开,怕到爱都不敢爱。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也会在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崩溃失态,也会害怕自己不愿意再留在他身边,也会自卑。
也会自降身段、放下那刻在基因里的倨傲,做另一种猫科。
他是强大的,也是温柔的。
更是脆弱的。
“——值得。”凌子夜喉咙有些哽,“永远都值得。”
他抿紧了唇,眼里写着无措和怀疑:“那为什么要哭…?”
凌子夜摇摇头,泪流满面地哽咽道:“……我爱你。”
任祺安有些不理解地看着他,尾巴尖轻轻拂过他的脸替他抹眼泪。混沌的脑子里迷迷糊糊只有一个想法:他的确不够好,如果爱他是一件这么悲伤的事情,那他希望凌子夜少爱他一点。
或者只爱他一点也好。
“……你很好。”凌子夜突然就又想对他强调这件事情,如果他不相信,凌子夜就一直说。
他木呆呆地看着凌子夜,没有很快做出反应,凌子夜又将手掌贴上他颈侧,再一次重复:“你很好,任祺安。”
他缓慢地折了一下耳朵,似乎终于听进去了一点。
“——能爱你是我的幸运。”凌子夜说。
没有人能否定他爱任祺安的权利,也没有人能否定任祺安被爱的权利,包括任祺安本人。
他无论如何都要爱任祺安,爱到生命终结的那一天,爱到失去自由的那一天。
也仍觉未够。
作者有话说:
【陈奕迅《远在咫尺》,作词:林若宁】
第66章 我偏太纵宠你
凌子夜在满身酸痛中醒来时意外地发现宿醉的任祺安竟没被生物钟叫醒。
凌子夜很难、或者说几乎没有在除监控录像以外的地方得见过他的睡颜。
再凶猛的猫科动物,沉睡时也是乖巧沉静的。他的尾巴仍缠着自己的腿,发间带黑色斑纹的耳朵尖端凝着一点窗外漏进来的晨曦光斑,内侧还有一簇白色的长绒。
都说老虎屁股摸不得,他也摸了,摸摸耳朵就更没什么可忌讳的。凌子夜无意识伸手,轻轻戳了戳那簇绒毛,指尖还碰到了耳朵内侧血管都清晰可见的粉色皮肤。
他耳朵重重掸了一下,凌子夜连忙缩回手,可看他根本没醒,似乎只是条件反射的动作,忍了一会儿,上瘾似的,又伸出了手。
然而这次还没碰到,凶恶的大猫突然睁开了眼睛,清明的眼瞳中没有惺忪的睡意,只有凌厉的审视:“做什么?”
凌子夜手悬在半空有些尴尬地和他对视两秒,心想一不做二不休,理直气壮道:“摸一下。”
他正要上手,却被任祺安一把截住,甩到了一边。
任祺安也是这会儿才惊恐地发现自己的耳朵和尾巴不知什么时候冒出来了,很快收了回去,但似乎太晚了。
“昨晚不是还让摸吗?”凌子夜撇撇嘴。
“……”任祺安闭了闭眼,感应着后脑沉闷的钝痛,“我喝多了。”
“——但是你看上去很喜欢。”凌子夜打断了他,上扬的嘴角怎么都压不下去。
任祺安费力地做了表情管理,盯着他恶狠狠道:“你这张嘴越来越让人烦躁了。”
“你都不记得了吗…?”凌子夜挤起眼睛,做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那你说的话,也是糊弄我的吗…?”
任祺安松了松手,努力回忆了一下,一些零碎的记忆缓慢地重现在脑海中,却怎么也拼凑不起来,只有与自己身上的勒痕能对上号的、凌子夜用枝条死死缠住自己问自己有没有想好要永久标记他的记忆还算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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