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做不到,骂完王莽,窦融心里直难受。
目送王莽进入济阳宫后,窦融只暗道:“尧教于隶属而民不听,至于南面而王天下,令则行,禁则止,然而王莽失去了帝位,却能在赤眉中迷惑樊崇,令赤眉军改制共和。”
“由此可见,王莽绝非完全无德无能之辈,否则当初也不会骗得天下人笃信他是再世圣人,虽然做事荒唐,可至少这辩起经来,恐怕得搬出刘歆才能对付啊。”
然而老刘歆虽然已从凉州入魏,却已经犹如枯灯,时日无多,再也走不得远路,依然呆在长安。
所以窦融担心,第五伦招王莽来,或许是为了以胜利者的姿态炫耀,但以皇帝的经术水平,别最后自取其辱,那就糟了。
然而让窦融感到意外的是,老王莽才进入济阳宫偏殿片刻,随着一声大呼,就被人匆匆用担架抬出来了,御医急着在一旁掐人中。
众人大异,窦融更心生奇想:难道皇帝陛下在里面说不过王莽,竟不讲武德,对老人家动起手来了?
可等他们进入殿中,却见第五伦仍像没事人一般,在那安然坐着炙肉,而在场负责记录的侍郎官朱弟则微微摇头,只说王莽是……
“气的,气急攻心。”
言罢又道:“陛下明明只与他说了五句话……”
窦融感到惊奇,他先前在城外长篇大论洋洋洒洒,对王莽都不痛不痒,第五伦怎么做到五句话气倒王莽的?这真是句句扎心见血啊!这难道就是自己与皇帝陛下的差距么?
朱弟自不敢言,今日所记载也是要收藏于秘府,不能示人的,他得将嘴巴缝死,才对得起陛下的信任。
当事人第五伦自也不会再言,刚才他还是很慌的,若真把王莽简单气死,那多没意思。
只听御医禀报,说王莽没有生命危险后,第五伦才松了口气,笑道:“气一气也好。”
也怪王莽太不经气了,第五伦这才开了个头,他就倒下了,不过没事,接下来他们相处的时间,不会太短。
眼看窦融等人有话说,第五伦摆手止住众人:“诸卿之言,予心中皆知。王莽有大恶于天下,他,必死无疑!不会等太久,予肯定会给天下人一个交待,诸君勿虑。”
“但予还是希望,王莽能以伏罪之心受裁。”
这是第五伦坚持的,毁掉一个人的肉体容易,但要让他心服口服,却很难,而他的国家,刚得出了“汉家气数已尽”的定论,接下来就轮到新朝了,也应该趁此机会,对新室的得失兴亡,有一个合适的结论!
但看王莽至今依然以至圣自居的模样,不容易啊。
可第五伦自有办法。
第五伦道:“过去王莽讳疾忌医,听到的实话太少,连予师子云的绝命谏言,他都没机会一听。”
“现在好了,如今日般刺耳的话,且让他听个够。”
“不止要听,还要让他看!让王莽知道,当初究竟错在何处,又犯了多大的恶行大罪,令天下竟至于此!”
“等王莽醒后,令人侍候饭食,粥要煮软些,他牙都快掉光了,灌点人参汤照顾好。”
皇帝如此贴心,不知道真相的,还以为王莽也是皇帝丈人行呢……
“且先带他去与樊崇相见。”安排好后,第五伦复又问窦融。
“董宣董少平,到济阳了么?”
第519章 罪与罚
济水河下游的定陶,已经成了一座臭城,董宣在这进行的屠杀,导致上万赤眉俘虏丧命,一直到马援部抵达,尸骸都尚未处置完毕。
而董宣收到第五伦诏令,沿着济水往上游走,越往西,臭味就越轻,然而即便离开定陶上百里,他在自己的旧衣裳上嗅一嗅,仿佛仍能闻到恶臭!
这不是更换几件衣裳,多沐浴几次就能洗去的,罪恶烙在身上,难以磨灭,将伴随董宣一生。
随着战争结束,赤眉残部往东、南流窜,河济的秩序在慢慢恢复,尤其是济阳县城周边就更加好了。魏军的部队控制各个乡里亭舍,清除趁乱打劫的贼寇,着手恢复驿置。甚至还有黑衣官吏重新组织生产,春耕耽搁了几天,但现在抢种,秋后还能有些收获,万万不能再错过。
但逃跑的流民可没那么容易收拢回来,他们已经被没完没了的战乱弄怕了,宁可躲在山林里躲几年,日子是苦了些,但好在没赋税徭役,无非是将新生儿统统溺死,以保证成年人活下去,活到世道太平罢了。
于是乎,那些被王莽划成“野人”的赤眉义子义女,倒也不像依然心存反抗的赤眉“国人”一般被严密控制,他们已经被解开了绳索,在魏兵监督下,给撂荒的土地重新开垦,然后撒上粟种。
如果那一万俘虏没有被董宣处死,应该也会如此吧?
董宣站在田埂边看了很久,而后便进入了济阳宫,谒见皇帝陛下。
这亦是董宣第一次见第五伦,与盖延横竖都没看出第五伦“英雄”何在不同,董宣对第五伦印象却极好。济阳周边的秩序恢复、济阳宫内的维持简约,没有过多繁杂礼仪装饰,无不暗暗显露出皇帝务实不乐虚的性格。
“董少平。”
第五伦只道:“卿受诏来此,却不着官服、印绶,为何?”
董宣面无表情地回答:“臣如今是待罪之身,自当如此。”
第五伦问道:“那且说说,汝何罪?”
董宣却道:“太守二千石犯罪,若兖州牧在,则兖州牧定罪,如今兖州牧缺,则该交由廷尉来断,不该由罪臣本人置喙。”
第五伦笑道:“廷尉丞随驾而行,对你的断罪早已有结论,只是听你一说。”
董宣再拜:“其罪一,残贼多滥。”
魏国的法律不可能凭空创造,很大程度上是延续汉、新,源头则追溯到秦律去了。在法律里,贼寇也是受保护的对象,俘虏与之相似,若是官吏办案时不分青红皂白,杀戮太重,超过了犯人该受的刑罚,亦是罪过。
比如汉成帝时,有一位酷吏尹赏,去江夏郡做太守,因为“捕格江贼及所诛吏民甚多”,犯了残贼罪,被免职。
没错,对残贼罪的处罚,就是免职,这也是董宣自去官服印绶的原因。
直到出了这么大的事后,第五伦才注意到这条律令的漏洞:残贼罪太简略,甚至没有按照滥杀数量的量刑标准。
这是有历史缘由的,与“残贼”相反的一个罪名,则是纵囚,也就是故意减轻罪犯处罚,在律令上,纵囚则与贼人同罪!一个官吏若是背上这罪名,极可能丢性命的!
如此一来,残贼顶天免官,纵囚却可能掉脑袋,那肯定将罪往重判啊。
第五伦对此反思:“汉文帝虽去除肉刑,但律法依然严苛。上下相驱,以刻为明,严酷者获得公名,判案平缓者却有后患。这亦是造就汉时酷吏过多,对待平民百姓处置过于酷烈的原因?”
第五伦遂有意加大对“残贼”行为的处罚,好歹划个红线。不过这都是后话,董宣犯法在修律之前,还是得按原来的判。第五伦虽然搞过弄死渭北诸多豪强的冤假错案,但在对待自己颁布的法律时,还是颇为严肃的,绝不会因为个人情绪、喜好就带头破坏。
虽然是落后的封建法律,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但有法,总比没法强啊。
而堂下,董宣继续自陈其罪道:“其罪二,无令擅为。”
“陛下去年刚颁布了战时律令,若非两军交战,斩贼、俘百人以上,当禀于将军,千人以上,禀于天子。百人以下,太守二千石及偏将军方能自决,若有尚方斩马剑在,亦可自决。”
“定陶处决俘虏多达一万一千零五百三十六人,而臣既未能禀报马国尉,又不曾报于陛下决断,且无御赐宝剑在身,乃先斩后奏,此为大罪也。”
第五伦反问:“那此罪当如何处置?”
董宣道:“魏律上承汉、新两代,有矫制之罪,又分为矫制大害、矫制害、矫制不害三级。”
“其中,矫制大害,当判腰斩。”
“矫制有害,当判弃市。”
“矫制不害,罚金四斤。”汉初才四两,这已经是汉武时加码后的罚款了。
“无令擅为,比起矫制罪弱一级,刑罚也减一级。至于臣所为,造成是大害,还是有害、无害?就不该由臣来决断了。”
董宣的业务确实很熟,这些罪名,这实际上是从造成的客观后果来判定它的程度。
毕竟汉臣动辄矫制,尤其是出使外国的使者们,从常惠到冯奉世、陈汤,动不动就矫制干掉一个西域国王,或者发动一场战争。至于事后会不会受惩罚,主要看你是否打赢,这是第五霸在世时,曾对第五伦津津乐道的事。
而以这次的事来论,董宣擅自杀俘,综合河济战局来看,并未对局面造成损害,甚至让定陶守军腾出手来,阻拦赤眉军偏师进入战场,让第五伦能从容歼灭樊崇主力,反而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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