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蜀道上,云初一直没有作《蜀道难》,不是这首诗不好,而是担心自己作了这首诗之后,会影响大军征服蜀道的军心。
云瑾他们背上的粮食口袋,空了装满,装满之后又不断地变空,以至于心思最缜密的温欢也不记得自己的背囊鼓起来了几次,又空下去了几次。
李思的马车被拆开了,主要是过利州的时候,到处都是台阶,没办法用了。
云瑾他们甚至在这里试验了自己的木牛流马,结果,同样是失败的,木头制作的木牛流马,在山路上颠簸一阵子之后,就立刻散架了。
在这条山路上,最好用的搬运工具是骡子,而不是马,尤其是体型硕大的马骡,因为性情温顺吃苦耐劳的性格,成了运输货物的绝对主力。
云瑾在一块滴水岩下寻找了一块不太湿的石头,铺上一个毡垫子之后,坐在石头上,脱下脚上的鞋子举起来看了一眼,果然,可以从这头看到那头,鞋底子漏了。
如今,云瑾走山路脚底板已经不长水泡,血泡一类的东西了。
温欢见云瑾的鞋子漏了,就从背囊里拿出一双新鞋道:“借你穿两天。”
云瑾摇摇头道:“我自己有新鞋,也没有心思帮你把新鞋穿到合脚了再给你。”
温欢道:“你这么想你的兄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狄光嗣道:“我上当了一次,阿瑾不要上当。”
温欢道:“我还没有说你把我的新鞋穿的那么肥大呢。”
李承修道:“穿这种双耳麻鞋吧,透气,凉快。”
云瑾看了看李承修牛蹄子一样的双脚摇头道:“我还是穿鞋子吧,双耳麻鞋穿的时间长了,脚丫子会变形。”
温欢手搭凉蓬瞅着对面山上的一群女子道:“都说蜀中出美人,这里的怎么会这么丑?”
狄光嗣眯缝着眼睛沿着温欢的视线看了一下道:“你是怎么看出来人家丑的?”
温欢道:“美丽的女子就算是隔着一千里,看过去也是自带风韵,是美丽的,丑陋的女子就算站在眼前,她还是丑的。”
云瑾道:“利州能出皇后那样的美人,说这里多美人的话,应该不假。”
此时,李思坐着一架竹子绑扎的滑杆从后面赶过来,云瑾见抬滑杆的是程式兄弟,就对李思皱眉道:“这样不好。”
李思摆摆手道:“我这样做自然有我的用意,不涉及侮辱人。”
刚刚放下滑杆的程龙也摆手道:“这是我们兄弟自愿从别人手里抢过来的活计。”
李思笑道:“远远的就看到你们谈笑风生的,在说啥?”
温欢道:“在说利州女子美如画的事情。”
李思没好气的道:“又在拿我母后作伐是不是?”
说着话从云瑾手里拿过那双破鞋子,举起来看了一眼道:“漏了,换新的。”
云瑾看着李思拿来的新鞋子,准备咬着牙套上去,这种千层底的鞋子底子很硬,穿这种鞋子走路就跟上刑一般。
穿上之后双脚却觉得暄软。
李思道:“我用木锤子砸过,穿上不磨脚,就是不经穿。”
温欢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子,自觉不会有人帮自己用木槌往软里砸,也就收了起来。
几人也就休憩了片刻,见自家的纨绔营已经慢慢的追上来,他们就继续背上背囊准备继续赶路了。
如今的纨绔营里的子弟,到底年轻,身体底子也不是一般百姓家的子弟能比的,像他们这一代纨绔,基本上都是吃肉,喝奶长大的,经过千里跋涉之后,已经开始渐渐的习惯背负重物走山路了,也渐渐有了一些军人的气质。
背上背囊的那一刻,温欢叹口气道:“我觉得我快要变成骡子了。”
李承修轻快的走在前边道:“我们一般都说自己是马,或者驴子,就不说自己是骡子的话。”
云瑾在一边道:“说的没错,男人一定要有男人的标志才算是男人,如果没有,才是骡子。”
话音刚落,一道鞭影就出现在云瑾的视野里,他连忙低头,鞭子带着呼啸声从他头顶掠过,马上,云瑾就愤怒的朝鞭子的方向看过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边来了一支马队,马上坐着一群披着黑面红底披风的人,这些人脸上都戴着草帽,腰间有横刀。
走在中间的一个骑士正恶狠狠的瞪着云瑾。
温欢伸长脖子看了一会道:“百骑司的人,还是武宦官,怪不得听你说骡子他们不开心。”
狄光嗣呵呵笑道:“说骡子呢,就来了一群骡子。”
李承修咳嗽一声道:“兄弟们,给骡子们让开路。”
马上的百骑司低声喝道:“找死!”
说着话就掀开斗篷,跳下了战马,手按横刀挤开一众纨绔来到云瑾面前道:“你是谁家子弟?父兄是谁,报上名来。”
云瑾想了一下道:“你要是有紧急公务,就请直接走,不要在这里磋磨时间了,军中汉子本就口无遮拦,就此作罢如何?”
百骑司汉子正要发怒,就听马队中一个阴柔的声音传来:“赵令,莫要与他们一般见识,我们走。”
赵令认真的看了云瑾一眼道:“别让我再遇见你。”
说罢就重新挤出人群,骑上马,继续向前。
等那群百骑司的人走远了,纨绔营的人继续前进的时候,趁着拐过一个山坳,温欢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牛皮革囊道:“从那个家伙身上偷来的,也不知道里面装着啥样的机密。”
云瑾看一眼牛皮革囊上的火漆封口,皱眉道:“这是兵部的机密文书,快快还给他们算了。”
温欢摇头道:“我觉得这不像是给我们的密文,否则,他不敢在我们的大军中如此目中无人。里面的消息八成对师父不利。”
狄光嗣道:“刚才我看了,这群人似乎对我们有敌意,我们没有激怒他,他们就对我们有敌意。”
云瑾本就是一个极为干脆地人,取过牛皮革囊就用刀子给挑开了,里面果然装着厚厚的一叠文书,在温欢他们的阻挡下,云瑾匆匆的看完了密函对李承修道:“蜀中要多一个黜陟大使了。”
李承修道:“这个大使是谁?与师父这个剑南道大总管那个大?”
云瑾皱眉道:“应该是阿耶管军,黜置大使管民,军民分开。”
温欢道:“这个黜治大使是谁?”
云瑾摇头道:“朝廷那边争吵的厉害,好像一时定不下来,不过,兵部尚书姜恪在文书中对身在蜀中的太中大夫杨武说,要他做好准备,防备我阿耶过度参与政事。”
李承修看着云瑾手中厚厚一叠文书道:“还有谁?”
云瑾道:“把这些交给我阿耶去判断吧。”
第七章 鸡与黄鼠狼
既然是对自己不好的文件,云瑾记住内容之后,就连革囊一起放到伙头军的炉灶里一给烧了。
信使遗失机密文书是死罪。
反正被砍头的信使又不是他。
偷窥公文者斩首,这也是一条大罪过,只不过,云瑾不在乎罢了。
云瑾他们看到那一队骑士急匆匆的往回跑,还不停的询问军卒是否捡到了一个革囊。
军卒们自然说没有。
当然,如今军中风气不太好,就算捡到了也说没捡到。
不过呢,这也跟他们问话的时候缺少礼貌有关。
温欢偷东西的本事很高明,甚至比长安城里手艺最高明的扒手还要强一些,因为他的师父就是一个著名的老扒手,是在万年县牢头雁九的督促下教温欢的,堪称是倾囊教授的。
教完之后,正好是秋天,雁九就把那个犯了命案的老扒手送去砍头了,温欢还特意为自己的师傅准备了丰盛的砍头饭,算是全了师生之谊。
雁九是一个做事很稳妥的人,他觉得温欢这样的士家子学得一手扒窃本事不太光彩。
所以当那群百骑司骑士再一次来询问云瑾他们的时候,几个人都显得很是茫然。
百骑司的人也觉得在人堆里丢东西的可能性不大,再加上这里是纨绔营,人的素质比其余地方的人高一些,应该没有遭盗窃的可能,只是觉得都是自己不小心给遗失了。
这就是温欢这个世家子为何要学扒窃的原因,想想就明白,一大群勋贵们饮宴的时候,某人突然丢了点什么珍贵的东西,谁会去怀疑温欢这个宴惊四座的贵公子呢?
随着天色越来越暗,那个丢失了密函的百骑司脸色越来越苍白。
最后不知怎么的,拔出刀子就割了自己的脖子,尸体从马上栽下来,弄得满地血。
其余百骑司骑士的脸色也很难看,将那个自杀的伙伴尸体用披风裹了包好,绑在马背上,就急匆匆的离开了。
温欢瞅着他们远去的背影道:“第一次知道披风还有这个用处,一面黑一面暗红,看样子就是为了沾上血不显是吧?”
李承修挖一勺子鼻涕一样的浓粥塞嘴里道:“以前都是用马皮,不过只有将军才有这样的待遇,趁着新鲜将死马的皮剥下来,撒上厚厚一层石灰,再裹住尸体,用绳子扎紧,一晚上的功夫马皮脱水就能牢牢地包住尸体,这就是马革裹尸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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