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这一万亩棉花全部种下去之后,云初跟刘仁轨才有机会碰在一起喝一口罐罐茶。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
县尊,且以茶当酒,满饮此杯,酬谢我等这些时日以来的辛苦。”
刘仁轨笑着端起茶杯敬一下云初,也就一饮而尽。
“一万亩棉田,十万将士的寒衣,如有所成,我等也算是为这大唐江山,尽了一点绵力。”
“其实,一点棉花在关中试种成功,以后就能在关中推广开来,以这种经济作物跟产粮地交换粮食,就能有效的减少长安带给大唐其余州县的压力。”
“话虽这么说,可是,一旦产粮地遭遇灾害,首先倒霉的就是长安,不知县丞有没有见过饿殍遍地的场面?”
云初摇摇头道:“我自幼长在西域,那里地广人稀,如果一片草场不好,我们就会赶着牛羊换一个水草丰美的草场,这些年来运气不错,总能找到好草场。
所以,县尊所说的场面,云初不得亲眼所见。”
刘仁轨指着窗外的一棵榆树道:“灾荒年的时候,这东西是一个好东西,人们会剥下榆树皮,放在磨盘里面磨成粉末,就能活一段时间。
当年河北蝗灾的时候,蝗虫铺天盖地般的飞过来,老夫至今还记得当时那种绝望,甚至那就不是绝望,而是心死。
不论你打死了多少蝗虫,还有更多的蝗虫飞过来,而蝗虫所到之处,草木皆空,而灾区的人,却每个人都清楚的明白,自己的末日到来了。
所以说,县丞,你一定要记住,钱赚不赚的有时候真的不重要,无论如何都要先保证粮仓里有足够的存粮才是真正的大事。”
云初叹口气道:“是啊,大唐的粮食似乎从来就没有够吃的时候啊。
说到底是亩产太低了,如果亩产能够增加一倍,从外地运进长安的粮食就可以减少一半。
八百里秦川,历来富饶,现如今却养不起长安一座巨城,真是太可惜了。”
刘仁轨给云初续上茶水,不再盘腿坐着,站立而起,指着窗外的青天道:“以前,人人都以为,这八百里秦川还能滋养天子气百年。
从现在的局面来看,再支撑二十年,就已经是极限了,否则,必定会因为盘剥太甚而导致民怨顿生,山东,河北,淮南,淮北,哪怕是汉中,蜀中,也在支应长安。
一旦这个民怨真的起来了,大唐将会面临,强秦昔日面临的问题,一旦百姓揭竿而起,天下大乱就成了定局。”
云初笑道:“县尊也认为迁徙京城到洛阳,就能解决这个问题吗?”
刘仁轨沉默片刻道:“长安偏西,不利长治久安。”
云初点点头,算是听明白了,迁都洛阳,已经成了大唐官员们的普遍认知。
如果是这样,他就放心了,也唯有这样,长安才能真正变成他的城。
云初既然觉得这座城将会变成他的城,所以,在发展长安的时候,他从来都是不遗余力的。
甚至可以说是无私地。
刘仁轨的棉纺织作坊正在如火如荼的修建着,从选址到挑选工匠,织女,他都是在亲力亲为,为此他愿意没日没夜的干活,只希望能给自己多留一些时间,用来培训那些棉纺织人手。
云初说的流水工作法,他如今已经研究的非常非常的透彻了,这种从秦代就有的好的工作法门,竟然失传了这么多年,让刘仁轨非常的不理解。
所以,刘仁轨认为,一旦这一万亩棉花种植成功,数百万斤棉花就必须在最短的时间里变成成品,否则,以现在的储存手段,将会浪费很多的棉花。
在刘仁轨跟云初共同协作下,长安市上的所有棉花都被长安,万年两县搜购一空,即便是如此,云初还鼓励胡人商贾们,只要从西域把棉花送到长安来,他宁愿不收这些胡人的市舶税。
搜遍长安,如果不搜云初家,能得到的棉花依旧很有限,不过,用这些棉花来培训织工还是绰绰有余的。
从长安县招收两千个贫苦妇人很容易,可是名声不好听,一个官员一口气招收了两千个女仆役的事情,在长安是绝无仅有的事情。
被长安市上那些无聊的人稍微流传一下,刘仁轨就成了夜夜笙歌的色中恶魔。
办好事情的时候,事情往往会向奇怪的方向发展,这对刘仁轨跟云初这种干实事的官员来说一点都感到奇怪。
尽管还是很想用针线缝住他们的嘴巴,事情还是要继续干下去。
紧接着,万年县也招收了一千个女子进入东市,进行棉纺织作业的提前培训。
云初已经跟刘仁轨商量好了,长安县的产品走军品,万年县这边的产品走民用品。
云初在万年县的名声很好,不单是一个一诺万金的诚实君子,又以日复一日的善行,证明他不是一个色鬼。
然后,事情就发生了新的变化,人们讨论的对象不再是刘仁轨跟云初,而是把好色的名头安置到皇帝头上。
因为,只有皇帝才有这么大的能力一次性召集三千个女人……
“这么说,云初跟刘仁轨两人合作的很好?”李治用脚嫌弃的踹一下趴在他脚下睡觉的巨熊,问李义府。
李义府拱手道:“臣下以为,京师两县过于融洽,对京畿并非好事。”
李治伸手取过一块蜜饯摸索着塞桌子底下的熊嘴里,不以为然的道:“这两人能强的过十六卫兵马?”
李义府诚实的摇头道:“不能。”
“这两人对朕,对大唐心怀不满?”
李义府叹息一声再次摇头道:“不曾,臣下就是心中隐隐不安。”
李治摆手道:“退下吧,没什么不安的。”
第一百零三章 尽信书不如无书
云初确实没有做什么让李治不安的事情,说真的,就目前为止,云初还不配让他感到忧虑。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自从身边有了这头巨熊之后,李治觉得自己的风疾似乎都变轻松了很多。
尤其是每日里带着巨熊在宫里漫步之后,不论是心情,亦或是身体都觉得轻松不少。
要知道他往日里担心风疾发作,就懒得动弹。
巨熊的身体臃肿,走起路来自然是慢慢吞吞的,恰好,李治也不喜欢快速走动,再加上一个手比较贱,一个嘴巴比较贱,所以,一人一熊走走停停,东看西瞅的,能耽误很长时间。
只要到了吃饭的时间,也是巨熊最喜欢的时间,这头熊与别的熊不太一样,越是肥腻的东西它就越是喜欢,以至于啃竹子这种事情,反倒成了它磨牙的零嘴。
巨熊有一只硕大的盆子,每次到了李治的饭点,巨熊就会叼着盆子凑过来,于是,李治耐不住巨熊可怜巴巴的眼神,往往会把饭桌上最肥腻,油水最多的菜亲手倒进巨熊的餐盆里……
李治不知道的是,正是每日里坚持漫步,与清淡的饮食,恰恰是减轻他风疾症状主要原因。
于是,巨熊越来越肥,李治却越发的显得清瘦。
吃什么东西对李治来说是无所谓的,但是对巨熊却很重要。
所以,每当李治带着巨熊在宫里漫步的时候,除过那个跟巨熊一样强壮的巨汉,没人敢靠近他。
不是害怕巨熊,而是害怕李治,宫人们跟巨熊混熟之后,每个人都知道这头熊除过喜欢抱人大腿,会不小心扯破衣衫之外,没有别的伤害力。
倒是李治……
他最近的脾气很差,杖责了很多人。
他只对那只巨熊有好声气。
巨熊折断了一根竹笋,这是一根箭竹笋子,喀嚓喀嚓两口就吃掉了竹笋的外皮,等竹笋鲜嫩的内芯,露出来的时候,巨熊咬了一半,然后蹲地上沉思良久,终于抓着竹笋内芯送给了李治,邀请他一起吃。
李治自然是不吃的,不过,巨熊的行为很明显的讨好了他,于是,李治就让宫人给他拿一柄铲子过来,就带着巨熊四处搜寻刚刚长出来不长时间的嫩笋。
只要找到一颗嫩笋,李治就用铲子铲下来丢给巨熊。
李治一路走,一路铲,巨熊一路走,一路吃。
走出竹林的时候,李治的额头微微见汗,见前边就是武媚的寝宫,就随手丢掉铲子,背着手走进了寝宫。
贪吃的巨熊落后了好大一截,等它吃完竹笋,李治已经不见了去向,就抬起头仔细地嗅嗅,就追寻着李治的气味慢慢吞吞的来到武媚的寝宫。
犹豫良久,终究没有进去,它还记得上一次在这个寝宫里拉下来了老大一堆青团,是被那么大的一群人怎么教训的。
所以,它干脆趴在宫门前,晒着暖和的太阳,不一会就呼呼大睡起来。
武媚的肚子已经很大了,还是拿着手帕擦拭李治额头的细汗。
“唉,陛下又伺候那头熊了吗?”
李治瞅瞅武媚道:“是遛熊。”
武媚轻笑道:“妾身怎么觉得更像是熊在遛陛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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