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说是我所推测的十几万具尸体,只要看了上海派遣军发表的八万四千具尸体这个数字, 山本就大为吃惊, 认为是“胡说八道”。关于这一点,高崎隆治在《现代之眼》一九七三年一月号中介绍了当时担任南京宪兵分队队长的栎派短歌作家崛川静夫大尉的诗歌:“弃尸八万,令人惊叹,有口难言”(收录于歌集《南京》〔一九四○年出版〕)。因此,我希望读者重读一下这首歌集后再作一番思考。
正如高崎隆治所说的那样,“一般认为宪兵大尉所记录的数字有一定程度的可靠性,这大概是常识”,因而可见上海派遣军发表的八、九万这个数字,未必就是大本营所夸耀的战果。
这些资料,都只是对遗弃尸体数的大概估计。不过,在中国和日本都有关于掩埋这些遗弃尸体时的统计记录,根据日本军的命令,主要从事遗弃尸体掩埋工作的是红用字会和崇善堂这两个慈善团体。据中国方面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的书面证据(检证一七○三、一七○四)说,前者掩埋了四万三千一百二十三具,后者
掩埋了十一万二千二百六一十六具,共计掩埋了十五万五千三百八十九具尸体。
关于上述情况,本书第一编第2、3、6节和第二编第1节都有详尽的叙述,希参照阅读。
可以推测,在十二月十三日占领后约一个星期时间,市京城内外有尸体十几万具。对此,山本则认为,仅就中国兵而言,遗弃尸体不足五千具。只有这样认为的人,才对“太胡说八道”而感到哑然。诚然,可能也会由此而断言此即“南京大屠杀”是“无稽之谈”。这的确比《“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作者铃木明有过之而不及了。
京都大学教授会田雄次比这个山本更进了一步。他在前面业已介绍过的与山本的谈话中,恬不知耻地断定:“即使在南京有一两百个死人,也不会有那种胡作非为”的事发生(《季刊:历史与文学》,一九七四年春季号。第八十五页)。这才是自暴自弃的“胡说八道”,真不知何以对之,也不知打算堕落到何种地步!一个令人恐怖的时代已经到来。
看错了记录
在山本七平与会田雄次的谈话中,他又谈起了一个趣闻,是与掩埋遗弃尸体有关的,放在此作一介绍。
事实上,在南京曾出现过大量人骨,看来这似乎增加了南京大屠杀的
可靠性。 不过, 在就“砍杀百人”问题进行审判时,中国辩护律师说:
“这是过去墓地上的人骨,与此无关。这里原先就有墓地,出现人骨的现
象是正常的,不能当作任何证据。”这位名叫隆文元的中国辩护律师是公
正的。
虽说这个谈话是如何美其名曰“别具一格的谈话”,但这又是何等荒唐的发言?首先, 这个名叫隆文元的人物就令人奇怪。 山本原先称之为“催文元”(单行本《我所认识的日本军》,上册,第二八六页),不久又改称为“隆文元”(单行本《一个异乎寻常的亲身经历者的偏见》,第八十五页。单行本《我所认识的日本军》,下册,第二四六页)。然而,这都错了,正确的应是崔培均(参与砍杀百人比赛的N少尉的辩护人)。而且,“公正的中国辩护人”不是这个崔塔均,而是M少尉的辩护人薛某(参照N少尉的狱中通信——《偕行》,载一九七○年六月号第三十二页,九月号第三十四页)。纰缪百出。
再说,“中国辩护律师”的发言,大概是指两个少尉被判死刑后所提出的“上诉申辩书”草案中的记述。其中只有“贵判决书虽说以出现为数众多的白骨丛葬地点为证据,但在被告等未到之处亦出现儿千具白骨,以此不足以成为断定被告的行为之某些证据”(铃木明:《“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八十四页)。所谓“原先就有墓地,出现人骨的现象是正常的,不能当作任何证据”等等,什么地方也没有写呀。铃木明从曾任第十六师团参谋长的中泽三夫少将那里听到的谈话中有这样一段话:“中国方面从南京附近收集尸骨,说是有多少多少具尸体。但是,在南京城外南面有无数墓地,因而以尸骨之数说日本人杀害了多少人等等,这是完全错误的”(前引书,第二三四页)。山本肯定是将中泽三夫少将的话改换成中国辩护人的谈话。他这样剪裁资料,实在令人费解。
此外,山本在与会田教授的谈话中还谈到了另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会田说;“即使胡作非为,能杀一万个人吗?这无论如何是不可想象的。”山本回答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员帕尔也说这是绝对不可信的。同一个人于同一时刻在各处目击屠杀情况,这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杀人,大概是为了要在十二日至十七日间强行稳定局面。”(《季刊:历史与文学》,一九七四年春季号,第八十五页)
应当认为,这里所谓印度代表、审判员帕尔的“话”,是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作为少数意见而在该审判员的判决书中叙述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该判决书里怎么也找不到所谓“同一个人于同一时刻”云云的记述。如果要寻找类似内容的记述,或许可以列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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