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卍字会的报告——《日本军在南京屠杀中国老百姓和解除武装的
军人以及红卍字会掩埋尸体的实际情况》(检证一七二八)——中可以看
到:“屠杀后,在南京及其近郊尸体堆积如山。红卍字会方面说,为掩埋
这些尸体而要组织掩埋队。日本方面不同意,拖了大约有一个月时间。因
而在实际开始工作时,尸体几乎已经腐烂,变形,无法辨认”(前引书1,
第三八六页)。这可能是误传。
金陵大学非常时期委员会主席、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委员贝茨博士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法庭上作证说:“大批中国兵在城外不远的地方投降,被解除武装,七十二小时后,死于机枪的扫射下。事情发生在扬子江边。国际委员会为了掩埋三万士兵的尸骸,雇用了工人。这是我们的劳动救济措施。投葬于扬子江中的尸体和用其他方法掩埋的尸体, 数字无法统计”(《远速》,三十六号,载前引书1,第四十九页)。这许多尸体并非由委员会自己掩埋的,恐怕是向红卍字会提供经费,由红卍字会来从事这项工作的。在安全区国际委员会致日本大使馆的公函中,似乎反映了这一点:“星期二早晨,红卍字会(根据该委员会指示进行工作的团体)出动卡车,准备收容遗体时,卡车被夺走,出现了种种窘相,昨天被带走十四个进行掩埋工作的工人。”(前引书2,第一二六页)
负责处理遗弃尸体的,不只是红卍字会,另外还有慈善团体——崇善堂也组织了崇字掩埋队,该队从昭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到十三年十月三十日共掩埋遗弃尸体实际达十一万二千二百六十六具。这个数字也列在详细的“崇善堂掩埋队掩埋尸体数统计表”中,它作为检察方面的证据(检证一七○三),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被提了出来,为法庭作为证据采用(前引书1,第三七六至三七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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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 │ 女 │儿童│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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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 善 堂┃109,362 │2,091 │ 813│112,266 ┃
┃红卍字会┃ 42,942 │ 83 │ 46│ 43,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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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152,304 │2,174 │ 859│155,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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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卍字会和崇善堂两个掩埋队所收容的遗弃尸体,总数达十五万五千三百三十七具,其男女性别和儿童的分别统计,如上表所示。
红卍字会和崇善堂的埋葬尸体记录,据说一部分被日本军发现后没收了。因此,两个掩埋队的报告,作为检察方面的书面证据,曾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其中所列处理尸体的数字,只是根据保存的记录(山冈繁:《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战争受害地区》,第十一页)。如果这是事实的话,两个掩埋队所处理的遗弃尸体,其总数自然还要多得多。
红卍字会和崇善堂列表所示尸体掩埋数的可靠性
红卍字会掩埋队和崇字掩埋队的尸体掩埋统计资料,就其提出的情况而言,它的可靠性不是无可怀疑的。因此,辩护方面最终提出如下论点:
前面提出的证据,是在日本军占领南京后,实际上是在十年后的一九
四六年调查所得的资料,不知道这种调查以什么样的资料为基础,尤其是,
要在十年后确定尸体的数字,这几乎是不可能的。这里列举的数字,只能
说是完全想象出来的(中略)。
下面就这些证据所提供的数字,举例说明它是特意伪造的,是不可信
的。
据法庭证第三二四号的证词说:从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至二十
八日崇字掩埋队共掩埋了四百零四具尸体,平均一天掩埋一百三十具。然
而,从一九三八年四月九日至十八日,在兵工厂、南花台等广大地区掩埋
了二万六千六百十二具尸体,平均一天掩埋二千六百具。如果将前后掩埋
尸体的情况比较一下,很明显,有其夸大和杜撰之处,难以令人置信。当
时,在日本军清理过的地区——雨花台一带,已是战斗后五个月了,自然
不存在这种尸体。在其他地方,如水西门一土坷、中山门-群马、通济门
-方山等等,也可以指出其类似的矛盾。
对红十字会的掩埋数来说,也可以指出如前所述的矛盾。例如,有说
一天处理六百七十二具尸体的,又有说一天处理九百九十六具尸体的,而
且突然说有处理四千六百八十五具(二月九日那天)的,有处理五千八百
零五具(二月二十一日那天)的。即使进行掩埋工作的工人人数有增减,
也不会出现那么大的差别,可以认为,那只是追求数字而已。
另外,在崇字掩埋队所列掩埋尸体的数字中,对所有被害男女和儿童
的人数都有适当减少的;尽管如此,在红卍字会所列的数字中,都没有妇
女和儿童。当时,非战斗人员几乎已经逃走,没有人留在战场上,要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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