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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_任东来/陈伟【完结】(151)

  30年代大危机后,主张政府干预的凯恩斯主义风行一时,联邦政府在反垄断领域越来越横。1945年,美洲铝业公司(Aluminum Co. of America)因被控垄断铝业市场,被政府强制拆散。1970年,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因在大型电脑的硬件、应用软件和操作系统三大领域包打天下而被控垄断,这场官司整整打了12年。里根(Ronald Reagan)总统执政后,因科技进步和微型电脑的飞速发展导致信息业格局大变,联邦司法部被迫撤消了起诉。1984 年,美国电报电话公司(AT&T)因被控垄断电信行业,被解体为7个地区性公司。

  在美国政府看来,一个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适宜企业迅速发展的市场竞争环境,要比某一家超级垄断公司的成功或被拆散后的命运重要得多。

  二、自然垄断何罪之有?

  然而,微软案的难度在于,由于反垄断法本身的含糊性、不确定性以及现代科技和市场机制的高度复杂性,联邦司法部和联邦地方法院实际上并无足够的证据证明下列问题:微软被指控的行为究竟是合法还是非法?微软视窗捆绑浏览器究竟是造福于消费者还是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范围?对微软的处罚到底是适当还是过重?拆散微软将会促进竞争还是造成行业标准混乱?

  一些高科技业行家和经济学家认为,微软案与早年的标准石油案和AT&T案等传统型反垄断案有重大区别。如果客观地回顾个人电脑的发展史,人们会发现,微软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领域形成的垄断实际上是因自由竞争、市场开拓、特殊机遇和技术领先而形成的一种自然垄断(Natural Monopoly)。依照反垄断法,美国境内的一家公司若占有某种产品70%以上的市场份额,即被认为具有市场垄断地位,但是,一家公司因技术创新或机遇运气而在市场上取得自然垄断地位并不违法。

  1977年,苹果公司(Apple Computer)推出风靡一时的微型个人电脑(微机),开创了电脑发展的全新时代。80年代初,一直将个人电脑视为玩具的电脑巨人IBM终于如梦初醒,决心尽快进军个人电脑市场。可是,因多年来忽视了对微型电脑的研究,一时来不及研制微处理器(CPU)和操作系统这两项核心技术,加上被没完没了的反垄断官司整怕了,IBM决定暂时向技术领先的小公司购买微处理器和操作系统应急。

  经调研和论证,IBM决定采用英特尔公司(Intel)开发的8088型微处理器。在操作系统领域,当时领导潮流的是数字研究公司(Digital Research)的CP/M操作系统。为了尽快推出产品,IBM屈尊俯就,登门商讨合作事宜。谁料想,数字研究公司未能把握商机,一上来就开出了高价码,每台电脑按惯例收取授权费200美元,并附加其它条件。IBM见这个小破公司竟然不识抬举,便试探着与MS BASIC语言的总设计师之一、电脑神童盖茨的微软公司商谈合作。

  盖茨是何等精明的人物,他立刻敏锐地意识到IBM微型电脑有可能轻易击败苹果电脑,成为真正人手一台的个人电脑,一个巨大的新市场有可能即将出现。一般来说,在新市场开拓初期,技术水平暂时的高低有时并不重要,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抢占市场份额并在此基础上创立市场标准。实际上,微软当时并没有操作系统产品,但盖茨迅速从西雅图一家极有创新意识的小公司买来了一个名为86-DOS的操作系统,并借鉴CP/M的优点对86-DOS进行了改进。然后,盖茨向IBM 开出了极有诱惑力的合作条件,即微软完全配合IBM和英特尔的硬件标准和规格,特别设计PC-DOS 操作系统,每台电脑收授权费不到50美元。IBM大喜过望,双方一拍即和。

  在当时,对于许多象微软这样的小公司来说,这笔巨额交易足以令人陶醉一生。但令人称奇的是,微软并未被套牢在IBM战车上成为替IBM架桥铺路的马前小卒。IBM的老总原以为他们可以把20多岁的小毛孩儿盖茨玩于掌上,任意摆弄,但最终结果却恰好相反,是自命不凡的IBM沦为替他人做嫁衣裳的倒霉蛋。在律师家庭长大的盖茨对复杂的商业合同法知之甚详、驾轻就熟,在他的坚持下,微软不但保留了PC-DOS软件的独占权,而且可以授权其它电脑硬件厂商使用由PC-DOS略为修改而成的微软MS-DOS.这样,在这场巨额交易中,盖茨洞察先机,神机妙算,使微软在合作中占据了免费搭车、左右逢源、灵活自主的优越地位,为微软未来的腾飞埋下了成功的种子。

  1981年,IBM正式推出个人电脑(IBM PC)。凭借电脑巨人的赫赫威名和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IBM个人电脑一时畅销全世界,全球电脑厂家争先恐后地为IBM电脑开发应用软件,这就使与应用软件紧密相关的微软DOS不费吹灰之力便成为行业标准。苹果的麦金塔(Macintosh)操作系统因与DOS标准不兼容,只能眼瞅着丢失了大好河山。数字研究公司的CP/M操作系统虽然起初比微软DOS1.0 版略胜一筹,但用户要额外花高价购买,所以绝大多数用户自然宁愿使用已预装好的PC-DOS.这样,盖茨奉行“吃小亏占大便宜”的原则,将DOS1.0 版低价与IBM电脑搭配出售,完全是借力发功,使微软一起步就进入了世界上最快的成功之路。

  IBM个人电脑占领市场后,因供不应求、价格较贵,给生产IBM兼容型电脑的一帮小公司以可乘之机。康帕(Compaq)、戴尔(Dell)等厂家凭着小公司的冲劲和弹性,抢先推出使用英特尔386微处理器和预装微软MS-DOS并且与IBM硬件标准百分之百兼容的386型电脑,对IBM王朝的霸主地位形成严重威胁,使个人电脑市场出现了春秋战国、五霸七雄的局面。在群雄逐鹿的混战中,IBM因机构庞大、反应缓慢,在几次关键性的战略决战中一败再败,其个人电脑逐渐被挤兑得无人问津;苹果公司因迟至1994年才授权其它电脑硬件厂商可以使用麦金塔操作系统生产苹果兼容型电脑,结果不但痛失抢占市场份额和创立统一标准的良机,而且因独木难撑被挤兑到了破产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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