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名或多名商贾共同出资,协商按份额或出力大小占股合营,以资金为基础、武力为后盾、营利为目的,利润依股份分配,赚取欧罗巴财富,受东洋军府商务局欧罗巴事务司管辖。”
在杨廷相的理解中,这个陈沐所谓的‘公司’形式,有些类似闽广海寇。
并不是闽广海盗真的像公司的概念,而是杨廷相觉得像。
主要陈沐的介绍太诱导了,以资金为基础共同出资,林阿凤们就是这样在广东福建沿海一带买船雇人的;以武力为后盾,林阿凤们的海盗小兄弟们就是林阿凤们的后盾;以盈利为目的,这更不必说了,要是不图财,海盗们把脑袋悬在裤腰带上出生入死又图了个什么呢?
陈沐的公司介绍,成功让‘公司’这个概念在新西班牙总督杨廷相脑海中与‘海盗武装集团’划等号。
“各公司于亚洲东海岸至西洋军府管辖海域经营其间如需护航,可出金雇佣官军舰队或向军府报备设立公司武装船队,各司发生纠纷由东洋军府统一受理,不得相互作战;船队武装强弱多寡由公司税额分出等级。”
“如需购置战舰,可向东洋军府商务局申请,经过审核后依照官价由军府统一购买。”
好嘛,杨廷相推翻先前脑海中的概念,在这份概念前添了俩字:大明朝官办。
大明朝官办海盗武装集团。
“新西班牙总督需在共治区设立东洋雇佣兵公司,用以安置退役旗军;各公司护航船队武装人员可由公司出资财粮饷,送入雇佣兵公司统一受训。”
讲武堂有个词专门描述这种东西,叫什么来着?
杨廷相用指节敲着额头,两眼直勾勾看着飘忽的煤油灯,突然抬手在面前的空气中点了点,自言自语道:“对了,产业链。”
东洋军府的军人合同期限刨除受训外实际是不到四年,也就是说两年后新大陆必然会产生大量退役旗军,而在战争中成长起来的军官未必会离开军队,就会造成军队臃肿,军官越来越多、旗军却固定在五万六千的数目上。
而在军队编制之外,如果没有大规模惨败,难以融入和平的旗军也将会越来越多,战场上只需要简单地扣动扳机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和平生活并非如此。
至少在他们走投无路之前,将他们引上这条路的罪魁祸首能给他们一个重操旧业的机会。
雇佣兵公司是很好的方式。
联系东洋军府最近的事务,杨廷相不难看出所谓的公司是为即将到来的徽商与一部分闽广商贾准备的,显而易见,等他们过来,所谓的东洋雇佣军公司就能开始盈利。
如果说陈沐让杨廷相着手准备商贾的公司审批、建立雇佣兵公司并在东海岸修建商港、发展造船业的计划意味着陈沐向欧罗巴的展望,那么接下来关于武装船队的标准细则就让杨廷相看到陈沐对欧罗巴的野心。
公司制度在陈沐的规划下并不在商业,尽管它们的主人是一群商贾,但明显是商业与军事并重。
商业上,东洋军府的商税为两成半货物关税与半成运输税,货物从常胜靠港后卸货由沿途村镇百姓出力运输向东海岸,各公司武装船队不准驶向西海岸。
在这个条件下,军府给予各个公司在新西班牙租用土地的权力,但土地只能用来种植少量粮食与大量经济作物或开设工厂,不准用作其他用途,像什么修大宅子、大院子全部禁止,土地的租赁者为公司而非个人。
军事上,各公司都必须安插东洋军府旗军,一开始只是派遣旗军作为向导与保护安全,但随公司贸易额增加,不但凭年度税额扩编武装船队,安插的军官与旗军也会随其购买船舰加入公司。
东洋军府不参与经营,但收税并掌控武力。
最低年纳税一千两获得许可购买五条小鲨船、十门二斤炮、雇佣一百名武装水手;年纳税两万两获得许可购买十条小鲨船、两条四百料鲨船、雇佣四百名武装水手。
到最后年纳税百万两准购十艘六甲级战舰、两艘南塘级战舰及雇佣相应武装水手,一个公司的武力就等于两个卫。
即使东洋军府收三成税,现在的杨廷相也不认为会有哪个公司能得到购买南塘级战舰的财力,他觉得陈沐定下这个规矩就是单纯让人看看……但如果哪个公司能一年给朝廷交上哪怕一百万两,杨廷相觉得满朝文武没人会在意卖出两艘南塘舰。
万历爷可能蹦着跳着就把战船卖了。
“修吧,修吧。”
杨廷相扯掉发巾抬起双臂挠挠头,皱着眉头自言自语:“新西班牙得把小鲨船自造了,南塘舰估计这辈子都卖不出去,但小鲨船,恐怕要卖许多啊!”
第二百四十五章 捋毛
新西班牙总督府在万历七年三月初发布新的法令,号召百姓去往东海岸麒麟卫修筑海港、鼓励自由百姓前往麒麟卫进入造船厂工作。
尽管杨廷相上任总督还没几个月,但阿尔瓦公爵已经快烦死他了。
实在是墨西哥城的地理位置好,方便向葡萄牙调遣战船,否则阿尔瓦公爵说什么也要带兵去秘鲁。
新西班牙已经不是西班牙的新西班牙了。
哪怕他们在这驻扎超过三万军队,依然让老公爵怀念起西班牙未被尼德兰拖垮前的风光无限。
富裕的尼德兰与真金白银的美洲在手,拳打法兰西脚踢奥斯曼,那时候西班牙就是欧洲大陆的龙傲天,所向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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