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意思的来了,上述各分舰队的指挥权,并不嫡属于第一舰队或者第二舰队、第三舰队,而是直接嫡属于海军统帅部参谋部。
但是,海军参谋部并没有制定战略方案的权力,这个权力在于海军军令部!
大唐海军的指挥构架,是比较复杂的,大体上是皇帝直辖海军统帅部,海军统帅部下设军令部、参谋部、军政部、后勤部、舰政部等部门。
其中军令部负责制定作战计划,换而言之就是决定打不打,打哪里,抽调那支舰队去打之类的,把控的是战略方向。
而参谋部则是负责具体实施作战计划,制定详细的作战计划,并实施作战计划,所以参谋部是直接负责指挥下属的各分舰队,各分舰队乃至印度洋舰队都是直接受参谋部指挥。
然后到了印度洋舰队这里,印度洋舰队司令官,却是又拥有巨大的自主权,在战役爆发之前,参谋部还可以对其实施具体的战术指导,但是因为距离和通讯速度的缘故,所以这个时代的大唐海军和陆军一样,都是给予了野战部队在战术选择上的巨大自主权。
印度洋舰队司令官陈鹏鸣,虽然受到参谋部辖制,但是一旦舰队出海后,他可以自行什么时候打马六甲,怎么打马六甲,甚至打不打马六甲,当然了,舰队里还会有参谋部安排的副司令以及参谋长之类的,此外还有随军的翰林院秘书,俗称监军。
陈鹏鸣如果想要偏离参谋部制定的战略计划,也会受到上述诸人的限制,并且事后需要就其决定进行报告乃至解释的,如果决策有所失误,那么其政治前途基本也就到头了。
大唐海军的这种指挥体系,其实和陆军那边比较相似,都是在考虑到现在的通讯以及交通落后的前提下,尽可能的维持部队的指挥通畅,但是同时又兼顾权力不至于失衡,尽可能的维持各方面的一个平衡。
不过呢,军令部虽然牛逼,参谋部也牛逼,但是在这马六甲,他陈鹏鸣就是最大的了,哪怕是刚抵达的联合登陆舰队,也是归期节制。
这倒不是因为联合登陆舰队本身就是归属于印度洋舰队下辖,也不是陈鹏鸣这个印度洋舰队司令官有权力指挥这个联合登陆舰队,而是因为他除了印度洋舰队司令官,海军上将这个身份外,还有另外一个很特殊的钦差身份,或者说差遣:督办南洋印度军务!
督办二字,几乎让他在南洋以及印度地区,拥有了至高无上的军事指挥权限,根据李轩授予他的这个差遣,他可以节制绝大部分在南洋地区以及印度地区的作战部队以及民兵部队,不管是陆军还是海军又或者是大唐西洋贸易公司的公司舰队!
嗯,近卫军除外!
第1415章 登陆马六甲
大唐的军事指挥体系,和传统的封建王朝是不太一样的,但是和后世的现代国家也是有着极大的不同,哪怕是和近代国家相比,也是有着很大的差别。
大唐的军事指挥体系,是根据了大唐自身的特点以及时代的局限性,综合考量下的一种指挥体系。
这种指挥体系,一方面是增的中央的权威,另外一方面还增加皇帝个人的权威,以便防范军方将领野心,在这个基础上,尽可能的提升部队的指挥效率。
所以就出现了如今大唐帝国的指挥体系。
这种体系说不上好,也说不上有多差,但是无疑,这是目前比较适合大唐帝国的指挥体系了,也是李轩所能够接受的指挥体系。
平衡之下的最优选择!
在这种指挥体系下,马六甲战役里陈鹏鸣海军上将就是拥有了极大的权限,不过限制也是很多。
在战术方面,陈鹏鸣海军上将拥有极大的权限,不过也只局限于此了,他并没有权力决定战术以外的事情,更加没有权限决定军事以外的事情。
而随军的翰林院秘书处一等秘书罗元建,奉旨监军的他就是肩负着确保陈鹏鸣的权限只局限于南洋以及印度战事内,而不能插足到其他方面。
不过陈鹏鸣海军上将却是并没有因为监军的存在,而感受到什么节制,因为罗元建并不会在军事问题上,对陈鹏鸣提出任何的建议之类的。
换句话说,只要陈鹏鸣海军上将老老实实带兵打仗,打南洋,打印度,那么基本上就没有罗元建什么事了。
只有在陈鹏鸣抗旨不遵,违背命令,罗元建才会动用他的权力对陈鹏鸣海军上将进行节制:强行押送陈鹏鸣返京述职。
不过,同样也是为了防止文官干涉军事的可能性,所以罗元建的权限也只局限于此了,哪怕是最后陈鹏鸣违背命令,抗旨不遵,罗元建动用他的钦差权限限制了陈鹏鸣之后,南洋大军的指挥权也是轮不到他来插手,到时候他必须押着陈鹏鸣一起返回金陵城述职。
罗元建并没有权限直接判定陈鹏鸣乃至任何一个军人的罪名,他拥有的权限,只是根据圣旨上授予他的权限,强行带陈鹏鸣返回金陵城述职。
至于到时候陈鹏鸣有没有罪名,轮不到他来判定,而是由李轩来判定!
罗元建带陈鹏鸣回京述职后,南洋各部队的指挥权,将会将会按照大唐军方的一贯传统进行顺延。
按照军衔高低以及职务高低进行顺延!
在大唐帝国里,永远也不可能出现文官指挥部队的情况,也不可能出现文官直接判定一名军人任何罪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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