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陆明华选人也是经过慎重思考,不会选择很没骨气,挨不住审讯的人。
他也不知庄Sir能够靠“猜”啊!
而陶成邦再有骨气,当庄Sir点名他,他也无法辩驳,只能招供。
干完这票赚的钱。
女朋友还回去等他结婚呢。
马军则把两批悍匪全部覆没的照片给陶成邦看了……
这时他丢掉手上的烟蒂,伸出脚,用皮鞋尖碾灭,抬起手道:“好了!”
“说说吧。”
“幕后指使是谁!”
陶成邦双手吊着,裂开嘴巴,牙齿布满血水:“劫匪带队老大叫曹楠,手下一伙都是内地人……”
“请我们的老板姓陆,这是我在开车时意外听到的对话,剩下的消息……真不是我能知道的了。”
陶成邦性格冷静,讲话有条不紊,依据充分。
这是他最明显的性格特征。
“陆?”
“是不是叫陆明华!”
这时庄世楷穿着西装,端着咖啡,抬眼看向陶成邦。
只见他很有风度的慢慢走进审讯室,询问的语气不温不火,问完还喝下口咖啡。
“庄Sir!”
“庄Sir!”
马军等人齐齐让开一步,出声打招呼。
庄世楷站在陶成邦面前,盯着陶成邦期待个答案。
“不知道。”
陶成邦不顾眼角溢血的伤口,努力睁开眼睛,老老实实看向庄Sir:“庄爷,我该说都说了,你答应留我条命对不对?”
“走吧。”
庄世楷出声讲道。
马军在旁有些意外,立即上前一步:“庄Sir,这么容易就放过他?”
“那怎样?”
“做掉他报仇?”
庄世楷端着咖啡,侧头看向马军:“他还不够份量扛!”
也就说,在庄爷心里陶成邦一个小小马仔,连挨警队刀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谈什么报仇了。
对于这种小角色?
庄Sir没有杀掉的欲望。
如果对方主动配合的话,放他一马不是不行。
“多谢庄爷,多谢庄爷。”两名伙计上前解开吊住陶成邦的铁锁,只见他立即趴倒在地,跪地向庄爷多谢求饶。
“滚吧。”庄Sir轻轻一脚将他掀翻在地,陶成邦便真的顺势滚出审讯室,给审讯室地上留下一摊血迹。
嗯,他的滚不是比喻,是形容,真躺地上一圈圈的“滚”。
这和“竖着出去”有些差距,不过好歹保住性命,真活着出去。
两名伙计跟着出去给“陶成邦”办手续,而风暴天的总署内,除去自己人,倒不会有市民、市政、廉署的公务人员出现……
这场风暴注定会洗去很多痕迹、血腥。
带走很多人命。
“我就知道是他。”庄世楷五指攥紧咖啡杯,把喝空的咖啡纸杯攥成一团,随手抛进旁边的垃圾桶。
“庄Sir,陆明华是保安局的人,我们怎么做?”马军站在旁边,攥紧拳头,手臂肌肉鼓起,心里也憋着口气。
庄世楷扯扯衣领,肃声下令:“先调收集证据,调查个清楚。”
“Yes,Sir。”马军轻轻点头。
他知道庄Sir的“调查”只是铺垫。
一击必杀!
才是主要目的!
庄Sir做事的风格就像是狼,闻风而动,群起而攻,把对方撕成碎片。
现在则是默默徘徊,观察猎物,等待机会。
庄Sir是头狼。
警务队里的一干庄系警官、华人警员则是群狼!
“盯死他!”
“别让他跑了!”
庄世楷侧头看一眼马军,然后盛气凌人,大步流星,走出审讯室内。
“是!”
“长官!”
马军肃声应命。
……
“竟然真是你。”庄世楷回到办公室里,翘起二郎腿,坐在椅子上,手指轻轻敲着椅子扶手。
他的表情不喜不怒,很难看出有什么心情,眼神倒多少有些波动。
那是惋惜的神色。
说实话,全港范围里很难有人够胆子和庄Sir作对,倒不是庄Sir没仇人,相反,他的仇人很多,而且个个都不是小角色。可那又怎样?
他的支持更多!更能打!
只要人多钱多位置高。
谁怕有仇家啊?
混江湖没点仇家。
又怎么出来行?
除非逼急对方,否则很少仇人敢跳出来,王安淇便是给逼急的人。
更少人敢拱火!
陆明华是少数有资格的几位。
“这次你跳出来搞事情又给我捉到尾巴。”庄世楷叹出口气:“你要没了。”
作为庄世楷警队生涯少数碰到的几个有力对手之一。
且是唯一活到现在还有实力的对手。
庄Sir内心其实很尊重陆明华的手段,可惜这场风暴让很多人都变得急躁,也许真以为是个机会?
“叮!”庄Sir甩开一个打火机,看着火苗笑道:“拱火?”
“玩火自焚!”
对于对手最大的尊重!
便是有机会就打死他!彻底打死!
当晚。
中环。
某座三十层的高级公寓。
陆明华拿着一瓶人马XO走到酒桌前,用起子拧开瓶盖,啪嗒,把酒放在大理石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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