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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三八大案纪实_李宏林【完结】(52)

  “老大”落网

  不好!孙德林猛地一激凌,突然有一种预感:那个向导是不是警方的“线人”?

  孙德林停住脚,不再往前走了,本能地向后面退去……可是,这样岂不更坏事

  吗?

  正在孙德林忐忑不安地折腾的时候,几名武警战士向他奔过来了。

  跑!这个字在孙德林脑子里一闪,两只脚飞快地奔跑起来……

  “站住!”武警战士们在后面追赶,边追边喊。这是一群为了祖国边境的安宁

  而恪守职责不怕死的娃娃兵,他们即使已经知道前面那个疾步奔逃的东北大汉身上

  带着可以要人命的枪支,也奋不顾身地冲了过来。

  奔跑中,孙德林用手向那支手枪摸去……枪是现成的,还压着子弹。按他的性

  格,回头一匣子扫过去,至少能抓四五个垫背的,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可是又

  一想,那样岂不把老三也坑了吗?这次来东兴,无论住店、办通行证,他们哥俩用

  的都是真身份证。我完了不要紧,老三不是也要“进去”吗?如果再把沈阳的事勾

  连起来,就更糟了。反正买枪不犯死罪,押我几年还可以出来,何必自寻绝路呢……

  这样想后,孙德林收住脚步,站住了,转过身,高高举起双手……武警战士们

  冲过来,给他戴上了手铐,从他身上搜出了那支“五四式”。

  孙德林从武警干部脸上那带着嘲讽的微笑中猜出,举报他的就是那个向导。也

  许,自己从一开始就踏进了警方设下的埋伏。他们早已在边检站设下罗网,等着自

  己送上门来。

  就这样,那支“五四式”在孙德林手里还没焐热,就被边防武警收缴了。

  孙德林以走私武器、弹药罪,被东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至该市人民法院。

  在南宁游山玩水的孙德松,一回到东兴就傻了眼。犯罪嫌疑人在刑拘审查期间

  不许会见亲属,孙德松呆了几天,急得抓耳挠腮却毫无办法,最后只身一人回到沈

  阳。

  汪家仁、汪家礼听到这个消息,大吃一惊。他们原以为,孙氏兄弟此去广西,

  未必能把枪买到;但是孙德林买到枪后却被边防武警抓了个现行,很出乎他们意料。

  没想到,在沈阳“黑道”上东打西杀了10多年的“老大”,竟然会在大西南边境栽

  了跟头。

  汪家仁心里很慌,问汪家礼:“你说,他在里边能不能把咱们的事抖落出来呢?”

  “我看不会。”汪家礼显得胸有成竹,“他那个人有脑子。买枪犯了,就案子

  说案子。他能再往自己脑袋上加罪名吗?再说,还有老三呢!他要是把我们供出来,

  老三跑得了吗?”

  和汪家仁不同,在震惊之后,汪家礼产生一种很难说得清的复杂心情。他比汪

  家仁想得远,想得多。他暗暗庆幸,边防武警只抓住了孙德林,没抓住孙德松。如

  果他们两个同时落网,事情就可能变得复杂了。

  他又觉得,孙德林“进去”,对他们来说反倒是件好事。让那个家伙在铁笼子

  里蹲几年吧,他们身边少了一个威胁。

  不过,当着愁眉苦脸的孙德松的面,汪家礼还得装出一副同情、焦急的样子,

  不住地唉声叹气。

  “我还得去广西。”孙德松说,“不管怎么样,我得去广西活动活动,把大哥

  救出来!”

  “能判多少呢?”汪家仁问。

  孙德松从皮包里取出一本《刑法》,说:“我买了一本这个,新的,从去年10

  月1日起施行。”他迅速翻到折叠的那一页,说:“走私武器、弹药罪放在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里,第二节第151条是这么规定的:‘走私武器、

  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货币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

  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汪家礼将那本书要过来,翻看着。

  这几个匪徒过去杀人抢劫,无恶不作,何曾想到过法律?今天,出于对落网同

  伙命运的关切,他们居然也琢磨起《刑法》的条文来了,真是绝妙的讽刺。

  汪家仁用手摸了摸秃顶,皱着眉头说:“这上面说的好像都是些‘活动话’呀!

  前面说判‘7年以上’,后面又说判‘3年以上7年以下’,到底按哪个判呢?”

  孙德松说:“我大哥应该属于情节较轻的。他没等过边境检查站就被抓了,而

  且没有拒捕,态度也好。我估计,往最坏说不能超过4年。”

  “那也难说呀!”汪家礼又叹了口气,心里却在兴灾乐祸,“法律还不是由人

  来执行吗?要是‘老大’在里边不老实,打人啦,越狱啦,把警察或者法官得罪了,

  多判几年也不一定!”

  跟踪“奥迪”

  上午很快就过去了,下午他们回到车行,继续在汽车与人群中徜徉,转动4只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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