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成了新来乍到者的一种印记。很明显,新来乍到者在美国一直比英国多,不仅在生活富裕和
追求时尚的贵族阶级中是这样,在知识阶层中也是这样。普通的美国女教师,共和国语言规范
的主要护卫者,不是来自具有文化传统的阶级,而是来自小农场主、城市职员和劳动者阶级。
我相信,甚至一般的美国学院教师的情况也大体是如此。这些人主张和注重言语的精确,并不
全从逻辑的考虑出发,也显然是由于这有助于掩盖他们自身在文化上的不安全感。许多折磨着
中小学生、困扰我国作家的无缘无故的清规戒律,多半就是从他们那里来的。他们是惠特曼、
马克·吐温和豪厄尔斯等人文学著作中的“语病”的主要挑剔者和批评者。但是,如果把他们
的影响看成全然是、或甚至主要是邪恶的,那就错了。他们英勇地讨伐我们中间出现的方言土
语且战果辉煌,以致语言中的一些怪涎现象,如极不顺耳的伦敦方言中的呜咽声和不可思议的
人为增舍字母“h”等等,在美国的任何地方都很难立足。他们护卫着通用的语言,以致即便
是矫饰最甚的美国英语,也完全没有作为英国标准英语特征的那种愚蠢的装腔作势。
美国的语言就是以这种特殊方式,表达了美国文化的两重性:识字普及
性和非文学性。由书本确定的标准,是以普及识字为前提的;要不是每一个
人都须通过普及的公共教育而受到女教师们的管辖,她们的“独裁专政”是
完全不可能的。此外,如果美国存在着一个强大而集中的文学贵族阶层,并
能将其随意的言谈文字确定为所有有教养的人应当遵循的语言标准,那么由
课本规定的精确标准就会是多余的和不可能实现的。在这里,识字的普及取
代了贵族的特权。语言学者们注意到,使一个词的口头运用符合其书面形式
的倾向,“一般说来,会随着文字出版和书面语言在一个民族的语言意识中
愈益变得突出而逐渐增长。”这个倾向尽管在英国也有某些表现,但它在美
国表现得强烈得多。克拉普指出:“每一批新到的美国公民取得和掌握这种
语言,并不是一种自然的承袭,也不是一种特权;对他们说来,这是一种获
取,一种通过花费脑力认真地使用和学习才能得到的东西。”通过学习阅读、
写作和口头使用共同的语言,众多的民族被融为一体。
早期的新英格兰定居者,是一些中产阶级和有文化修养的人士,也是建
立公共学校的倡导者。追溯起来,他们与建立起统一的语言有很大的关系,
新英格兰的学校教师,和新英格兰的小商贩们一样,到处周游,并且随身带
着拼写读本,把它作为语言高雅的尺度。在十九世纪初期,新英格兰的店主
可以列出一长串货品:“威士忌、糖蜜、印花布、拼写读本、专卖的烤炙食
物的烤架,应有尽有。”美国语言的一致,有赖于学校教育和普及识字,而
诺亚·韦伯斯特正是从这一事实中得到了很大的好处。他在《英国语言论文
集》中论述说:“只有建立学校,使用统一的书本[当然最好是韦伯斯特的
拼写读本!],才能消除说话中的差异和保持美国语言的纯洁。”然而,役
有很高的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准,这是不可能办到的:
英国人应当注意,当我谈到美国的自耕农时,他们和英国的没有文化的农民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这个国家的自耕农是相当独立的地产拥有者、自己命运的执掌者和自己田地的主人。这些人受
过相当的教育,不仅学会了阅读、写字和记怅,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人还每周读报纸;除了家
家具备的《圣经》之外,他们还阅读最好的英语布道和有关宗教、伦理、地理和历史的专门著
述,如瓦茨、艾迪生、阿特伯里和萨蒙等人的著作。东部各州有足以为每个人的孩子提供教育
的公共学校,而且大多数孩子事实上从这些学校得到了教益。
韦伯斯特显然深信有必要用书本确定一个客观的语言标准。他靠一本拼
写读本发迹,人们很难期待他会相信别的东西。“为了革除那些令人不快地
玷污了美国上流人物言辞的滥用和讹误……特别是为了通过废弃那些乡土口
音的明显差异(它们一直是各州相互嘲弄的话题)来达到读音的准确和统一”
——韦伯斯特在为他的课本提出的版权申请和为他的 拼写读本所写的前言
中这样侃侃陈述。
韦伯斯特在为语言立法的同时,却又否认怀有立法者的目的。他说,所
有这样的立法都是多余的,因为在语言问题上,真正的权威是美国人民。毫
无疑问,当他在《美国英语词典》的前言中引述富兰克林的名言“不懂拼写
的人恰是拼写得最好的人”时,就包含着这个意思。在韦伯斯特看来,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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