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厮杀依旧,可归海一刀身前的人却下意识的弯下腰,挤着同伴,为归海一刀让开了一条大道,直通他们的主帅,如临大敌的眼神和他们的行为一样,荒唐可笑。
民风彪悍的岭南出来的僚人有一天也会手心全是汗水 放在以前,他们只当做笑话来听,可在归海一刀肆意狂舞的气势压迫下,一个呼吸也是慢慢呼出,心寒的不敢有一丝懈怠。
作为俚獠、夷獠知名的勇士,朵木在整个僚人部落中有着超然的地位。
虽然改投于孟木头人麾下,但是在妾多僚人中绝对是最强大的勇士,自交战来,他一直在后阵掠阵观看于他来说胜与败无关紧要,战争的最大乐趣,是找一个对手生死相见,这也是他改投的原因,孟桃huā不肯与高手如云的汉人为敌,他就找敢于唐人一战的头人孟木。
尽管局势如山倒,可朵木依然无聊,他想找一个可以与他一人死战的对手,当看到归海一刀的第一眼,朵木便笑了他相信从无败绩的他这次遇到值得认真对待的高手了,于是,朵木动了,拨开人群,扛着一把同样巨大的弯刀,荡开人海,出现在归海一刀面前。
两人身高全在两米开外,同样两把异于常人的巨刃,同样杀意如潮同样气焰肆无忌惮。
一时间,周围再凶否惨烈的厮杀,也遮不住这区区两个人的光彩,老天爷借他们的出现,来给这场注定成为传奇的交战,添上一点略显神话的色彩。
他们像天神一样伟岸。
“你是汉人的高手?”,朵木笑了笑,眼角处的肉瘤让他笑起来比绷着脸还恐怖朵木借着这句话平心静气了,这是他发起攻击前的准备。
这个时代是崇拜英雄的,当归海一刀和僚人山寨第一勇士朵木对峙的时候,所有人都没有出手偷袭,那样简直就在背叛这个英雄时代的信条武士的对决,历来都是值得尊敬的,任何阴谋诡计,无论实施的成功与失败,带来的都是自己的失败。
“嗯,我是汉人的高手我很厉害,你要和我打?”归海一刀淡雅一笑,他识字不多平身老父让他记得的惟一“忠”,字耳:他不好色,一个妻子一个儿子而已;他好酒,可袁天罡说喝酒伤身,上乘的武学须养身静气枯坐如老僧,为此,归海一刀滴酒不沾,哪怕小桂子说他比自己还太监也无所谓。
年复一年,他是大明宫有史以来最尽职的御前统领,无论刮风下雨都要召集御前侍卫在大明宫〖广〗场上亲自演武,原因简单的不值一提,因为他喜欢练武。不知何时,练武已经成了归海一刀的习惯,没女人归海一刀会和所有男人一样活的很寂寞,可没功夫练,归海一刀根本就不会再活一天。
至于武人最在意的胜与负,就在朵木发出的挑战的那一个意念间,归海一刀才恍然醒悟,自己好久没有注意胜负这种无聊的东西了。
“我们都是武夫,我不做侮辱你的事,我会全力以赴将你一刀两段的。”归海一刀这句话说的荒唐,可说的极认真。
车怪的铜黑色的肉瘤变得红的发亮,朵木简直要喷火了,“汉人勇士,我敬你勇猛,可你太看不起僚人第一勇士朵木了,我可不希望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个对手因为轻敌而被我杀死,那样我又要发狂了,我家中的婢女已经被我失手杀的太多了。”
在朵木心中,能和他对阵本身就是一种荣耀,从他十三岁起,就再没人战胜过自己,那个叫孟桃huā的女人,也不过和自己打一个平手而已,从朵木的角度,这句话倒也不算狂妄,不过说出了一个乡下人扬威乡下的事实而已。
“战!”归海一刀不再废话,平静的说了一声,双手握刀。
一瞬间,刚才还盛怒的朵木也刹那收起了愤怒的脑残样,波澜不惊。
“战!”
话音稍落,两人两刀带起一阵刺耳撕裂的长风,雷霆玩具的交击在一起,带起万点火星。
空气轰然爆哦※※※※※※※※※※※※※※※※※※※※※※※※※※※
弯下腰,拍了拍躁动不安的战马。
不断抖动的马蹄让这匹战马看起来有点惊慌失措,摇摇头,李治振了振披着黑色皮裘,不知何时,高高用紫色丝带扎着的长长的马尾辫,在风中彻底凌乱,被风吹到前胸。长发挂在了嘴角,而深秋秦淮河畔刮起的风,也吹的人眼睛发酸,不愿睁开。
不得不说,此时坐在马上微眯眼睛,逢大事有静气,处变不惊的李大帝,潇洒从容性感的没边了那挂在嘴角的黑发竟然让这牲口有点一溧亮,不仅像个太监,此刻更像个女人。
目光淡淡的从马下低头念经的舍得小和尚掠过,虽然没有直接接触李大帝的目光,可舍得还是本能的背后寒澈澈的,刺入他心底,一股不安让舍得本能做出了一个举动:小和尚转过身,双手合十,深深作了个揖,“贫僧乃出家之人不能妄开杀戒,望陛下见谅,阿弥陀佛,善哉善哉。”,面对舍得小和尚近乎解释的举动,李治不置可否的点点头。
回过神来,舍得有点茫然自己这个突兀的举动,为何如此呢?
沈贤一身紫色锦衣走了过来,道:,“陛下,三百艘战船已经顺江而下再有半个时辰就要堵住秦淮河北上南下的缺口,将这群僚人堵死在金陵渡口,现在就算放他们上船也没用了,为了以防万一,臣已经令人在江面上设了八道连横铁索,插翅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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