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女人爱黄金,杨宛如第一眼就喜欢上这道金灿灿的“富贵荣华”,她甚至比茅元仪先吃到口中,还连吃了两口,这才发现有些不妥,便笑了笑道:“甜而不腻,糯而不粘,口齿留香,回味悠长,还有这富贵堂皇,雍容华贵的卖相,不愧是富贵荣华呢。”
王修微却不太习惯这种口味,她轻轻放下瓷调羹,也点了点头,淡淡道:“确实与众不同。”
两个美女都这么说,其他人当然更没有意见了。
“徐公子……呃……不知这道荣华富贵,可有什么妙处……呃!”王好贤吃得太猛,被噎住了,连打两个饱嗝。
“这个嘛,也是有的,可以通肠胃、抗衰老,美白肌肤、保持弹性、避免老化,”李彦那个时代,有段时候特别流行养生,他也懂得一些,依样说道。
不想话音刚落,观风阁内立时一片莺莺燕燕,杨宛如也忘了和李彦的恩怨,小手抚着白嫩的脸蛋,瞪着水汪汪的媚眼,惊讶地问道:“真的?那我可要多吃一点。”
李彦点了点头,作用肯定是有的,但是能有多大就难说了,如果吃多了甘薯这种含糖比较高的食物,说不定还没来得及衰老,就已经发胖,或者得糖尿病了。
不过别人显然不这么想,听风阁内除了王修微、杨宛如,还有五六位歌姬,此刻都唧唧喳喳,或惊讶、或叹息,都是遗憾这道黄金菜不能经常吃。
“可以养颜护肤!妙,果然是妙,这道富贵荣华,果然也是青楼必备!”王好贤眯着小眼,迫不及待地大声问道:“却不知这第三道黄金菜,有何妙处?”
李彦笑了笑:“还是老规矩,先请各位品尝。”
经过前两道菜的铺垫,特别是一道助阳,一道美容,又都是从未见过、色香味俱全的新菜,众人的期望值已经被吊了起来,都直愣愣地盯着上菜的包有才。
这次端上桌面的,却是一只其貌不扬的陶瓮,揭去盖子,浓郁的清香随着蒸汽喷薄而出,谭元春深深地吸了口气,“咦”了一声:“有鸡汤的味道。”
“谭公子说得不错,这第三道菜正是一味羹汤,”李彦做了个手势,包有才会意地将盛好的第一碗送到谭元春面前。
洁白的瓷碗中,距离碗口寸许的地方,黏稠的羹汤表面色泽嫩黄,淡淡的白汽和着清香袅袅升起,和前两道菜一样,这道羹汤的卖相也十分不错。
谭元春拿起白瓷调羹舀了一口,细心品味,不由暗暗苦笑,怪不得让自己第一个品尝,这道菜显然是最花功夫的,想要贬低,却也不能胡说,那样丢脸的只能是自己。
“有鸡汤、鲜贝、火腿、蛋花,主料却是陌生得很,”谭元春只好不褒不贬,缓缓说道。
李彦笑了笑:“玉米,也叫珍珠米、红颜麦,这道羹汤,便是叫红颜如梦羹。”
“红颜如梦?”王修微低低呼道,痴痴看着碗中个三鲜玉米羹:“却不知为何叫做这个名字?”
李彦微微一愣,他也不知道玉米为啥叫红颜麦,只好胡诌道:“玉米结在植株上,原是包裹着叶片的,一层又一层,只有剥开这些衣服一样的包叶,才能看到里面乳黄粉嫩的果体,果实顶端又结有长须,好似女子的青丝。长须为发、绿叶为衣,体香嫩白,宛若绝世佳人,故而民间又叫红颜麦。”
杨宛啐了一口:“呸,真下流。”
风流才子们向来不缺乏意淫想象的能力,都直勾勾地看着杨宛、王微,似乎想像着他们就是那长发飘飘,绿叶为衣的红颜麦,想象着扒去绿叶,藏在里面的那又香又白的胴体。
“妙!妙啊!”王好贤又叫了起来:“韭黄可助阳,富贵荣华能驻颜,再来一碗红颜羹,黄金三菜,果然都是青楼必备。”
王好贤话音一落,便有才子跟着叫好,李彦却无比惊讶地看到王修微嫩白得几近透明的脸颊上滚落一颗颗晶莹的泪珠,似乎察觉到李彦的目光,王修微抬起绝美的脸庞,对着李彦笑了笑,说不出的凄美。
王修微抬起手腕用绣帕轻轻拭去脸上的泪痕,低低吟道:“白瓷碗中羹汤稠,记得同君田边走。千里君今千里我,冰清玉洁为谁留。”
李彦心中大喜,王修微是江南名妓,有了她这首诗,黄金菜想不出名都不可能,不过看到王修微悲戚哀伤、梨花带雨的模样,又不禁心疼莫名。
第一卷 番薯香
第二十二回 银钱
美人吟诗,众才子自然要应和,观风阁的气氛再度变得非常热闹,精明如王好贤者,也知道不管黄金菜以前如何,是不是李彦在胡诌,但从今而后,必将美名传遍天下。
李彦向茅元仪告辞离开,接受王好贤的邀请,到二楼的厢房商议黄金菜的事情。
黄金菜一共三种,王好贤已抽空让人打听过,知道玉米在中原一带已有零星种植,不过很少,韭黄则没有人听说过,至于那道富贵荣华,连食材是什么也不清楚。
知道材料,又见过样子,要做出红颜羹并不难,难的是找出没有人听说过的韭黄,还有弄清楚富贵荣华的食材。
王好贤长得圆嘟嘟地,是个大胖子,总是笑呵呵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两只小眼眯成细缝,让人很难看清他的真实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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