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的看法,与此稍有不同。诺葛亮似乎没有以操劳作为他慢性自杀的手段。他并不想自杀。他只是抱了“尽人事以待天命”的态度,以“一息尚存,此志不懈”的决心,奋斗到底。
他始终一贯,称得上“不负平生”四个字。这便是他不仅对得起君上、家人、僚属、朋友,而且也十分对得起自己的地方(这与自私不同。自私的人,实际上是最对自己不起)。
他死后成了人民所拜的神,也是极应该的。神是什么?神是:“聪明、正直,而一者也”的超过普通人的人。
二八、蒋琬
诸葛亮在去世以前,曾经秘密上表给后主,说“臣若不幸,后事宜以付琬”。
后主依照诸葛亮的意思,就在他的死讯到达成都之时,任命蒋琬为“尚书令”,这时候蒋琬已经是“丞相留府长史、抚军将军”(抚军将军,是一种“加官”,没有部队供他指挥)。
尚书令的职务,不过是主管天子在宫内的秘书处而已,虽则实权很大,可以批驳三公九卿的奏章,但是,自从西汉霍光以来,尚书令之上另有一位“录尚书事”的大官。这位“录尚书事”的大官,不管“本职”叫什么,都在事实上是“真宰相”。
诸葛亮生前是这样的一位“真宰相”。他从刘备称帝之时开始,就当了“丞相、录尚书事”。倘若他仅仅官居丞相,而没有兼了这“录尚书事”四个字的头衔;那末他便不曾有“真宰相”的实权,只是名义上的一个“丞相”而已。
后主叫蒋琬做尚书令,而没有立即叫他兼“录尚书事”,并非不肯让他继掌诸葛亮的职务,而是蒋琬本来只不过是一个“丞相留府长史、抚军将军”,地位太小,声望不够,所以,必须先升他为尚书令;然后,过了一个很短的时间,再升他为“行都护、假节、领益州刺史”。又过了若干天,才终于特任他为“大将军、录尚书事”;同时,封他为安阳事侯(不曾被封侯的人,不能作丞相或真宰相)。
蒋琬于过渡期间所做的“行都护”的官,也很不小。所谓“都护”,是“什么部队都能管”。我们所熟知的是班超担任过的“西域都护”,那就比较小,因为宫名上有了“西域”二字,所管的限于在西域的部队。周瑜在东吴做过“中都护”,那就很大。因为他的官名之上的“中”字,不是指的“中等”或“中部地域”,而是“中央”的意思(汉朝的所谓“中二千石”比普通的“二千石”大,也因为那九卿之官是中央的官。中字指的是中央,有时候指的是“宫中”)。
蒋琬所一度担任的“都护”,官名上边有一个“行”字。这行字是“代理”或“试用”,意思是说这个人资格稍嫌不够,姑且让他先试试,做得好再“实授”。
“假节”的“假”字,不是伪造的假,而是暂借的假。意思是:把皇帝自己的“节”(权杖)暂借给他,于必要时代天子发号施令。
节制军队,任免大官(汉朝有过这“假节”的权力的人不多。诸葛亮有过。另外,魏、吴将“假节”改成了“使持节”;其后“都护”改成了“都督”,都督某州或某几州的军事,甚至“都督中外诸军事”。皇帝所保留的实权,越来越小)。
蒋琬又“领”了“益州刺史”。这领字倒不是“代理”、“试用”,或“暂借”,而是“兼领”,以较大的官职兼领另一个较小的官职。然而这益州刺史官职虽小(薪水是六百石,比不上太守们的二千石),在当时当地却是一个颇有实权的据点。因为,蜀汉所有的,也就是这么一个“益州”;而蒋琬虽则又因为“资格不够”而不能像诸葛亮当年“领益州牧”,在名义上,只是“益州刺史”,然而他在事实上却与东汉中叶的各州刺史不同,作了能够控制各郡太守与主管各郡财源与兵源的“州牧”。
等到他一升再升,于建兴十三年四月升成了“大将军、录尚书事”,他的实权就与当年诸葛亮做“丞相、录尚书事”的时候,不相上下,所不同的,只是在名义上不是丞相而已(诸葛亮却也没有做“大将军”,也没有做过“都护”。都护的位置,刘备绐了李严。李严在建兴九年因罪被废,后主没有把都护的位置另给别人)。
蒋琬是曾国藩的同乡,湖南湘乡人。湘乡在汉朝也是一个县,县城就在今日的县城所在,属于荆州武陵郡。蒋琬于刘备在荆州抵抗曹操,只不过是刘表下面荆州“州政府”的一个“书佐”,地位很低。他不愿留在刘琮那里,随刘琮投降曹操,却选择了刘备。跟随刘备到了益州,被刘备任命为广都县的县长(广都在成都之西三十华里)。
蒋琬在广都当县长的时候,作风与庞统在耒阳当县令的时候相同:把日常的行政事务搁在一边,所喜欢做的只是喝酒与睡大觉。刘备以益州牧的身份来巡查、见到他如此地不尽县长之责,勃然大怒,不仅免了他的县长之职,还把他扣留,关在牢里,说不定想要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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