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坐下,拿起筷子大口吃饭,却不忘了反驳,“当我不知道吗?周家是沈家的女婿,两家穿一条裤子、做同样的事。”
庄丁早得到嘱咐,因此并不争论,给后到者分餐。
一碗粗粟,几片煮烂的菜叶,上面隐约有些油星,运气好的,能夹起一根肉丝,但要看清楚,那也可能是条小虫。
有人闷头吃饭,有人边吃边埋怨,徐础听了一会,发现这些人都认得沈耽,原以为来了之后能受到优待,结果还不如普通客人。
“再等一天,我就走。”一名书生慨然起身,碗里饭菜已吃得一干二净,肚子里还只是半饱,“天下广大,英雄众多,何处不是容身之所?”
有人笑道:“宋生,说说哪里还可容身?”
姓宋的书生大声道:“哪里都能去得。东都尚有官兵数十万,投奔大将军楼温,可为帐下之宾。冀州无主,正好凭我三寸不烂之舌,说一个州主出来。便是秦州,英雄汇聚、豪杰辐凑,唯独缺一个谋主……”
众人大笑,纷纷驳斥,宋生寡不敌众,慢慢坐下,向桶里望去,“再来一碗。”
庄丁不参与争论,只守着饭菜,笑道:“就一碗,不能再加。”
“桶里明明还有。”
“还有几个人没来呢。”
“没来就是不想吃,难不成还等着有人送过去不成?”宋生毕竟是客人,没再坚持要添饭。
徐础吃完饭,起身出厅,心中略感失望,原以为天下俊杰尽归并州,他却没看到一个,或许真正的俊杰都被请进城内?
徐础一向自视甚高,这时却生出几分惴惴。
他不愿回草房里,信步在庄子里游逛,先去看望那匹瘦马,见它吃的草料与别的马匹一样,稍感安慰,抚摸它的脖子,轻声道:“马分良驽,人分高低,你的运气比我好多啦。”
旁边有人插话道:“马分良驽,疾驰而后知,人分高低,遇事方显明,何必斤斤计较于一顿饭食?”
徐础闻言一惊,扭头看去,见一人扶剑走来,身形修长,剑也修长,穿着像是书生,又像是道士。
“阁下教诲得是,敢问阁下尊姓大名?”
“在下姓谭,谭无谓,不敢教诲大将军之子。”
“你认得我?”徐础又是一惊。
“不认得,但能猜得出来,阁下想必就是朝廷通缉的那位楼十七公子。”
“我已改从母姓,徐础。”
“徐公子。”谭无谓拱手,“公子不必着急,沈五公子颇有深谋,不出三日,必然有事相求,且有重礼相赠。”
第七十四章 狂人
谭无谓惹人注目,尤其是腰间的那柄剑,长得能当拐杖用,必须时时以手扶住剑柄,否则末端就可能拖地——当他偶尔拱手的时候,这种事情真会发生。
两名庄丁过来喂马,远远地笑道:“拖地先生今天起得早啊。”
谭无谓面对徐础时彬彬有礼,对庄丁则昂首不顾,如此一来,庄丁更爱拿他取笑,“拖地先生又没赶上早饭吧,俗话说马无夜草不肥,我这里有些夜草,你要不要来点?”“我这里还有豆子呢,用来添膘最好不过。”
两名庄丁笑个不停,没拿谭无谓当回事,也没在意一边的新客人。
谭无谓的回应之术就是不理不睬,向徐础道:“这边嘈杂,咱们去别处说话。”
“请。”
两人走开,远远还能听见庄丁的笑声。
“世间可叹之事不是马分良驽,而是无人识马,令良马困于泥淖之间。”谭无谓叹息道。
两人已经走到庄园边上,目光越过矮墙,能够望见外面的树木和收割后的荒地。
徐础一时分不清这人是怀才不遇,还是故弄玄虚,拱手道:“阁下怎会认出我来?”
“我见过通缉告示,公子面容虽与上面描述得不尽一致,倒也大致差不多。来此庄上的人,多为寻求富贵,因此常常炫耀才华,唯公子怏怏不乐,似有心事。因此我猜必是东都的十七公子。”
“你看出我是逃亡者了?”徐础总结道。
徐无谓大笑,“正是此意。不过我有一事不明。”
“何事?”
“以十七公子之壮志,又有刺杀暴君之壮举,当受天下豪杰敬仰,一呼百应,可称霸于一方,何以独自沦落至此?”
一路走来,徐础完全没享受到刺驾者的半点好处,摇头笑道:“阁下言笑,我与丧家之犬无异,何来一呼百应?”
“十七公子曾经‘大呼’过吗?”
两人第一次见面,谭无谓问得却十分直白,好像他们已经熟到可以无话不说的地步,徐础略觉尴尬,想了一会,说:“至少我知道,秦州与河上造反的百姓,并不以为刺驾者有多了不起。”
谭无谓笑道:“我明白了,十七公子找错人了。”
“哦?”
“民生艰难,百姓痛恨的不是皇帝,而是贪官污吏,十七公子刺驾,自然得不到推崇。”
“那我不必费心大呼了。”徐础笑道。
“不然,天下自有痛恨皇帝的人,不是寻常百姓,而是五国豪杰,这些人皆有父兄死于国难,自己身受禁锢,听闻刺驾之事,无不额手称庆,皆欲得见十七公子,当面致谢。”
“是吗?”
“比如我,父祖皆在梁朝为官,家父临终前,念念不忘复国大业,我受家父遗志,也常怀此志,听闻十七公子事迹,顿觉振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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