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汤是使颜异致死的主要责任者。但是他不久也因法律的严酷而陷于死地。有人揭发,张汤办案时挟嫌报复,草菅人命,又有经济关系方面的污点。在审理时,张汤自杀。然而他死后,发现其家产不过五百金,都是正常俸禄所得。他的亲属想厚葬张汤,张汤的母亲却说:“汤为天子大臣,被恶言而死,何厚葬焉!”于是出葬时载以牛车,有棺无椁。汉武帝得知张汤葬礼简朴,断定他因诬陷致罪,于是诛杀了揭发张汤的丞相府长史,丞相庄青翟也受到牵连,下狱后被迫自杀。这也许是一个错案又引带出了另外的错案。
在汉武帝时代,法令极其严酷。据《汉书·刑法志》说,当时因为社会矛盾尖锐,“穷民犯法,酷吏击断”,法网越来越繁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法律文书堆满了办公地方的书案和书架,主持司法的官员也不可能全部通读。
在这样的法制环境下,冤狱纷生,不知有多少人不平而罪,不平而死,特别是没有权势,没有政治影响力的下层民众。其中,自然很可能也有一些本来可以促使文明进步,推动社会前行的“英雄”,被暴政和酷刑灭杀了。
我们说“汉武帝时代”,通常是指汉武帝执政的历史阶段,也就是刘彻于汉景帝后三年(前141)正月即帝位到汉武帝后元二年(前87)二月去世这一时期,前后54年又1个月。如果是指汉武帝生活的年代,则从刘彻于汉景帝前元年(前156)出生到汉武帝后元二年(前87)去世,前后近70年。
现在对于“民族”的定义还存在不同意见。如果我们姑且使用一般理解的“民族”一语的含义,承认汉王朝管理地域的民众可以看作一个民族共同体,那么,是可以讨论当时这个共同体的时代精神的。也就是说,可以通过回顾当时历史文化的面貌,认识汉武帝时代的民族精神。
鲁迅曾经由鉴赏汉代铜镜这样的艺术品,发表过对汉代文化特征的评论。他在《坟·看镜有感》中说:“遥想汉人多少闳放,新来的动植物,即毫不拘忌,来充装饰的花纹。”“汉唐虽也有边患,但魄力究竟雄大,人民具有不至于为异族奴隶的自信心,或者竟毫未想到,绝不介怀。”对于美术风格,鲁迅又在1935年致李桦的信中说:“惟汉代石刻,气魄深沉雄大,唐人线画,流动如生,倘取入木刻,或可另辟一境界也。”这里所说的“魄力”、“气魄”,当然已经不限于艺术,而涉及了文化精神。这位虽不专门治史却对历史有透彻理解的思想家评价中国传统文化时往往多有悲凉感慨,然而他对于西汉时期民族精神之所谓“豁达闳大之风”的深情赞赏,却以积极肯定的态度,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他总结当时人的历史创造时说:“要进步或不退步,总须时时自出新裁,至少也必取材异域。”古丝绸之路上发现的汉锦织文“登高明望四海”,正反映了这一时期汉文化面对世界的雄阔的胸襟,而积极进取的意向,也得到生动鲜明的体现。
“登高明望四海”表现出的立高怀远的文化精神,是汉代文明繁荣的主要表现之一,也是中国文化史历程中我们至今可以引以为自豪的闪光点。
鲁迅所谓“闳放”和“雄大”,既可以看作对“取材异域”且“自出新裁”收获最为突出的汉武帝时代社会文化风格的总结,也可以看作对当时我们民族性格、民族精神的表述。当时的汉人,比后来一些时代有更多的率真,更多的勇敢,更多的质朴,更多的刚强。而我们国民性中为近代激进学者所深恶痛绝的虚伪与懦弱,曲折与阴暗,在当时似乎还并不很明显。有人说,当时是中国文化的少年时代,是有一定道理的。《太平御览》卷七七四引《汉武故事》记录了著名的颜驷事迹:汉武帝有一天乘辇来到郎署,看到一位白头发白胡子的“老郎”。汉武帝问:“公何时为郎,何其老也?”回答说:“臣姓颜名驷,江都人,以文帝时为郎。”汉武帝诧异这位在自己祖父当政时就已经作了“郎”的颜驷,何以始终未得提升,又问道:“何其不遇也?”颜驷答道:“文帝好文,而臣好武。景帝好老,臣尚少。陛下好少,而臣已老。是以三世不遇。”汉武帝时代“好少”,如果超越帝王个人情趣,理解为当时的社会习尚,可能也是适宜的。
有人在谈到汉武帝的时候说:“汉武帝所有的事都‘愣’,都过度,荷尔蒙旺盛,当一个人的人性得到最张扬的发挥时,肯定是他人的边界被压缩到最小的时候。汉武帝做事,除了他自己痛快,谁都不痛快。”这样的评断,不免简单化绝对化之嫌。专制帝王“做事”,自然大都是“除了他自己痛快,谁都不痛快”。然而进行跨时代的历史比较,以汉武帝和宋代以后的历史时期对照,所谓“愣”,所谓“过度”,所谓“旺盛”以及“人性”“张扬”等等,是汉武帝的个性特征,同时可能也是当时社会的一种共同的特征。
当时虽然是在专制制度之下,依然有不少敢想敢说敢作的人,他们的心理,并没有完全被臣民的奴性所锁锢。侠风的盛起,就是这种精神倾向的社会表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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