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公请看,此犁操作简单,只要前面的人会赶牛,后面的人扶稳了犁把就好,如果是单头的犁,只需一人,就可以单手扶犁,单手赶牛。”
不一会,孙享福带过来的几个工匠便将犁架好,而此时,这块荒地周边,已经被数百个农夫围满了。
“起,呔。”
两头牛并肩而行,孙享福亲自在后面扶着犁把,众人只觉平时难以挖动的泥巴,好像突然变脆了一样,顿时就被犁出一条一米多宽的沟槽。
在大家目瞪口呆的表情下,孙享福用了不到十分钟,就在这块地里走了一个来回。
“这,这,几亩地就耕好了?”
冯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把夺过孙享福手中的犁把手,朝前面赶牛的那个农夫道,“赶牛,老夫亲自试试。”
然后,几乎是差不多的时间,冯盎回到了原地。
“有此犁在,我岭南可种之地来年怕不是要多出万倾也。”
待冯盎的感叹一出,这曲辕犁就被当地人民当成了宝贝,许多农夫都围着几架犁欢呼起来,冯盎当即下令广州境内所有的工匠都必须要学会打造此犁,当然,这就是为什么孙享福会从长安带来十多个工匠的原因了,专业教学。
不过,即便是所有的工匠全部都来,其实也就几百号人,没办法,这个时期的岭南地大人少,传言的带甲十万,那是说的所有青壮,总人口的数量应该也不过三四十万的样子,还没有后世这边一个县的人口多。
当大家沉浸在欢呼之中的时候,孙享福感觉自己的腿上有些痒,一眼看去,居然有两只蚂蟥正盯在上面吸血。
“君买,快拿酒精来。”
对于蚂蟥这种生物,跟农田打了很多年交道的孙享福自然熟悉,想不到才在荒地里走了几分钟,就有两处中招。
知道此时的岭南乃是烟瘴之地,来前,孙享福也做了不少准备,不一会,席君买就将一瓶蒸馏酒拿了过来,孙享福将其涂抹在蚂蟥的吸附处,不一会,两条蚂蟥就从他腿上脱落了。
“呵呵,孙下牧惯在北方,娇气了吧!这蚂蟥在我们岭南烟瘴之地可到处都是,白瞎了这一瓶好酒。”冯盎闻到了浓烈的酒味,一边说笑着,一边还轻松的将自己腿上的两条蚂蟥扯了下来。
“越公不可,如此处理,蚂蟥的吸盘容易断入皮肤内,引起感染。”说罢,孙享福便拿着酒精,往冯盎的身上涂抹。
第122章 治病
南越之地与中原文化沟通的时间已有千年,为何一直发展不起来?
归根结底,还是生存条件得不到改善,南越之地多毒虫,天气常年湿热易生瘟疫,直到明清时期才得到解决。
“感染?”
孙享福情急之下说出来的一个词,却是勾起了冯盎的兴趣。
“呃,就是一种类似于风邪入侵的病理特征。”孙享福无法跟冯盎解释这个词的意思,便随便举了一例道。
“汝还懂医理?”
若说南越之地最缺是什么,当然是医师了,然而,这个时期的医师得是医术多差才会混到岭南这种蛮荒之地来?
所以,此时岭南的诸多僚人和夷人部落,都是信奉巫医的,而巫医的水平,想来,治死的比救活的还多。
“下官虽不懂医治之法,却能跟越公一起想办法,还有一些简单的预防之法,若越公觉得当用,下官可将其整理成册,一并交于越公。”作为在南方长大的孩子,孙享福多少有一些后世政府宣传的常识在。
冯盎闻言大喜,当即让百姓中几个瘦瘦的还挺着大肚子的农夫上前。
“这是我们岭南最常见的大肚之症,你可有什么办法?”
“大肚症?”
孙享福一眼便认出了这几人的病症,这是南方最常见的血吸虫病,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全球患血吸虫病的人达到了两亿多,后来政府推动大规模扫除血吸虫的行动,才慢慢得以控制。
孙享福正是哪个年代出生的人,小时候夏天爱玩水,常下河游泳,也曾经患上过血吸虫病,每天要吃大量的药丸,对那些药瓶子是深恶痛绝,直到现在,他还大致记得那些药瓶子上一些醒目的标注,主药貌似是青蒿,白薇,甲鱼,丹参,赤药等,不过当时也有一些身体较强的人,直接用巴豆也能缓解病情。
“此症,或许有方可治,不过需要慢慢试验。”
大肚子病对于这个时期的人来说,就是绝症,哪怕是有个医治的方向,也是不幸中的万幸,当然,在后世,血吸虫病到了晚期,也是死的多过活的。
三个瘦瘦的农夫大致听的懂汉话,闻言咕隆一声就跪在了地上,然之后,他们的家人也跪在了地上,最后,整片整片的农夫们都跪在了地上,搞的孙享福都有些蒙了。
“正明若能医治此症,你便是我岭南数十万百姓的恩人,无论如何,你一定要尽全力。”
听到孙享福说或许可以医治,冯盎的眼睛顿时就红了,这大肚之症是限制岭南人口繁衍壮大的第一大害,每年,至少都有上千人被此症夺去性命,达到了总人口的百分之二以上。
“大人,大人,你救救我爹爹吧!”一会梳着冲天辫子的小女孩眼泪婆娑的从人群中跑了出来,拉着孙享福的衣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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