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样一说,排骨怎能不收?又怎么好给他打借条?排骨接过钱,扑通一声就跪在地上:“黄庄长!我谢谢你了!”
离开了草寮,黄滨鸿径直去找陈副官,找了一圈,最后在队部负责开垦的地里找到了他,他正在自己的开发地上栽种苹果。黄滨鸿好似闲逛溜溜哒哒地走过来,搭讪着:“陈副官,你这么快就种上啦?”
见他走过来,陈映年停下活儿,摘下脖子上的毛巾,抹去脸上的汗水,说:“种上了又怎么样?三年以后才能见果。可眼下闲着真是怪可惜的。”
“可不是吗。真不如种点高丽菜呀,花儿呀,到山下去卖卖,还能给大家弄点钱花花。”
“谁说不是呢?万队长早有这个打算,可上头不同意。说要把这里办成果园式的荣民院,而不是农场。咳,不敢抗上啊!”
“来吧,我来干。”说着,他脱去了蓝制服,露出了一副坚实的臂膀。
陈映年把手里的活交给了黄滨鸿,自己蹲在一旁抽起烟来。
“听说,今天早上胡祥林跟辅导长干起来?”黄滨鸿一边干着活一边问。
“这个老胡啊,这辈子倒霉就倒霉在他那坏脾气上。当年,老头子决定上岛的时候,他已经是个排长了,部队经过山东,打算往海上撤退,他偏要请假回家看他老娘,没给假,他就打了连长,跑了,这不找死哪?不看看什么时候?拉回来差一点给毙了,上头看在他为党国立过战功,才保下来这条命。要不,现在少说也是个团副了。”
“其实,给排骨请假这事也不能太怪罪他,他的确是好心。听说排骨接到家里的信哭得死去活来,孩子要是真的有个三长两短,我看她也活不成了。唉,人心都是肉长的,老胡又是个重感情的人,能不急吗?”
“是啊,人非草木,谁能没有一点同情心呢?他要是好好说,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要不是他把这事闹过了头,这么大把年纪了,我怎么忍心关他的禁闭?”
“老胡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依我看哪……”他沉吟了一下,马上又改成试探的口吻。“……就让排骨回去看看?免得他再为这个事没完没了地闹腾你们 了。”
陈副官无可奈何地点了点头。
不到中午,胡祥林就解放了出来。本来,他昨天离开草寮的时候,向排骨许下了愿,一定要送她回家,可没想到偷鸡不着反倒蚀把米。虽然排骨可以回家了,但说来都是黄滨鸿的功劳,没他什么事了,等于他在排骨面前又败给了黄滨鸿一局。那种懊丧劲儿真是不堪言状!
林世豪实在耐不住寂寞,只能每天靠写信和陆筱飞谈心。一封又一封,管她回不回信,自己尽管写下去。常常在晚饭后,像散步一样拿着信去山下福利社邮寄,往返两个多小时,回来以后,也就该睡觉了。途中,路经山地居民住的那个小村寨,他总能看到那个瘫在地上的残疾女人,虽然仍旧感到极不舒服,但已经不像第一次见到她那么恐惧了,当那女人再向他发出嗷嗷的叫声,他偶尔还“喔、喔”地回报她两声,一来二去,那女人也就熟悉他了,渐渐地就不再发出那种古怪的叫声,变得平和,变得富于人类的正常情绪了。
今天他下来得较晚,没能见到那女人,想必是被她爷爷抱回去了。把信交给福利社的邮政代理员,正想往回返,碰巧在旁边附设的小酒吧遇到了胡祥林,马上被他拉住一起喝酒。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个皮肤黝黑的老兵,他认出那是第十二庄的,只是没打过交道而已。第十二庄是集中了一些零散省份的和少数民族的老兵。他是云南籍士兵,看上去很苍老,他是全队“排行榜”上的头号酒鬼,奢酒如命,逢喝必醉。
看来,胡祥林和他已经在这里喝了很久了。林世豪想:所有不幸的人之所以走进酒馆,那是他们以为出来的时候就会变成一个快乐的人。
“……来来来,咱们是同一年当的兵,”胡祥林举着酒杯,词不达意地对林世豪说。“都是二十二岁。为二十二喝一杯。”
“时候不早啦,走回去还得一个多小时呢。”
“不要紧。又不是回去‘打炮’,着嘛急?”
“山路很危险啊,别喝得太多了。”
“老云天天走,从来没出过事。”
“老云?”
“噢,你还不认识他?这是咱们队最年轻的老兵了。三十年前,我们部队路过云南,拣到这个孩子,那时候他才七、八岁,一直带着他,十一岁的时候,发给他一支枪,就成了国军。他是什么族的人,叫什么名字,都没人知道,他自己也说不上来。那时候,大家叫他小云,现在都叫他老云了。他除了喝酒,没别的嗜好。生来死去,命运由天!来,喝!”
林世豪怎么也没想到老云才三十八、九岁,看上去,至少有五十五了。他性格木讷,坐在一旁极少讲话,只顾闷闷地大口喝酒,放下酒杯,那充满血丝的眼睛没有一点光芒,只是盯着杯子发呆,样子十分可怕,看上去,像是生命之火已接近熄灭,就要完结了,只不过在那里苟延残喘而已。事实上,他这样酗酒无度,随时都可能发生暴卒的危险。林世豪陪胡祥林喝了一口酒,看着老云,心想:“人的命运真是难以琢磨,他从童年时代就无缘无故地卷进了这场战争,还没有开始生活,就在这块磨石上把生命消磨尽了,如果当时他不是被国军而是被美军或是别的什么军队拣到,那么,他今天就完全是另一个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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