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草莽警探_形骸【完结】(527)

  “女人耍起疯来总是差不多的。”

  “原来吴大公子是个女人。”貂如意既没有撒泼,也没有耍疯,反倒盯着闫儒玉手中的包袱认真思索起来,“她可真不简单……哈哈,能让我牵肠挂肚的女人……我更应该送她一程。”

  闫儒玉提起包袱,递到貂如意面前,他终于决定将这个一路上都不离手的包袱交出去。

  对貂如意,他当然不是百分百信任。

  但他已经没有更好的选择,吴错已经受了整整十五天罪。

  接下来他要心无旁骛地营救吴错,哪怕是吴大公子也不能成为这一战的负担。

  递上包裹,他低声对貂如意道:“我欠你一个人情,若你以后……”

  “若你以后娶了我,就算你还了人情,一言为定。”

  又是轻盈的一跃,粉绿色的身影消失在墙头。

  百里山庄没有为闫儒玉安排住处,他也觉得自己压根不配拥有住处。

  困了,缩在柴房门口打个盹,醒了,掬一捧井水喝下,继续练功。他的朋友还在受苦,而他又害死了朋友的姐姐,他受的罪实在太少了。

  距离天亮还有一个时辰(一时辰约等于2小时),闫儒玉已经在院里蹲了大半夜马步,又练了一趟剑。

  “你太慢了。”

  不知何时,百里十步已经站在闫儒玉身后,闫儒玉诧异地转身,他怎么会没发现?

  “你已经死了一回。”百里十步抬手,手中赫然是吴错的剑穗。

  那条始终与他的剑相伴的剑穗,剑是银白的,剑穗却是张扬的降红色。

  闫儒玉还曾经调侃过他。

  “又不是文剑(文士所佩的剑,多用于装饰、礼仪,挂剑穗。),挂个剑穗还当你多有学问,也不害臊?”

  “挂着它,叫那些找我打架的人知道,我不想动手。”

  如今,剑在闫儒玉手上,剑穗却已不在。

  “这,这不可能,你怎么会……”闫儒玉不信,要不是使了花招,怎会有人在他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拿走他的剑穗?

  可他又记得很清楚,就在他开始练剑的时候,剑穗明明还挂在剑上。

  “出招。”

  简短的一声招呼,百里十步的剑已经出鞘。

  很快!

  闫儒玉还没看清,他已经收了剑。

  清风徐来,吹动了闫儒玉有些凌乱的头发,也吹掉了他的一圈衣领,衣领的断口处十分平整,连一根线头都没有。

  还是那件青布长衫,没了衣领,显得不伦不类。

  割掉一个人的衣领可比割掉他的脑袋难多了,用剑割一块软塌塌的布料,就像用拳头打一团棉花。

  拳头能把棉花打烂吗?当然不能。

  况且,还要不伤及那人的脖颈。

  偏偏百里十步出手精准得鬼斧神工,不仅割下了他的衣领,还一丝都没有伤到他。

  闫儒玉终于信了,百里十步的确有这个实力,与他一比自己就是个小学生,什么双谱上排名第四,笑话!

  这是一个真正的世外高人。

  百里十步已经将剑穗系在了自己的剑上。

  “把它拿回去,你就可以出师了。”

  ------------

  第四百章 无双谱(8)

  这是闫儒玉拜师的第五天。

  这一天,吴错的身上又要多一道伤痕,整整二十道伤。

  对江湖客来说,添一道伤就像吃一顿饭那么稀松平常,他们甚至会露出伤疤跟女人炫耀。

  可吴错不是这样的人,他白衣如雪,长身玉立,只穿质地最柔软的衣裳。这样一个讲究的人,一定恨死丑陋的伤疤了。

  头一天,闫儒玉按捺下焦急,全神贯注地练剑,凭他的资质,明天就能拿回剑穗了吧?

  第二天,他没能拿回剑穗,于是他想:再努努力,明天一定行。

  第三天他当然也没拿到剑穗。他不由问自己:百里十步那么强,猴年马月才能学会他的剑法?

  到了第四天,闫儒玉恨然想道:或许百里十步根本没想好好教我……

  现在,他已经不想练剑了,他决定立即动身去救吴错,至少已经跟百里十步学了5天,总是有些长进的,如果运气够好,说不定他已经能打败熊五爷。

  “你究竟是去救人,还是去送命?”

  问话的并不是百里十步,事实上,除了每天早上两人交手切磋的一个时辰,其它时间闫儒玉根本见不到百里十步。

  问话的是百里一如,这是他出门学习铸剑以来第一次回家。

  百里一如晒黑了,少年的稚嫩正在退去,就连眉眼都变得浓重清晰了。

  他穿着精干的短打,束了腿,一看就是个手艺人。

  闫儒玉很尴尬,他只好躲着百里一如,好在百里一如也没有主动寒暄的意思。

  偏偏在他要去救人的时候,百里一如问出了这句话。

  “你究竟是去救人,还是去送命?”

  要是别人问的,闫儒玉可以不理,但对百里一如,他有歉意。

  他只好硬着头皮答道:“当然是去救人。”

  “这么说来,你已经能打败熊五爷了?”

  闫儒玉不吭声了,当他意识到自己一点胜算都没有,他的肺都要气炸了,恨不得拿头撞墙。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net/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找书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