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外祖父和外祖母是典型的农民,小时候几乎每到过年时节,他都会跟着父母回到农村的外公家里。那个时候不比现在,农村里用的还是炭火,他们便是一大家子人围在燃烧正旺的火炉边,吃着外祖母精心准备的年货,看着电视里被人百般抱怨的春晚。
小时候的自己总是会抱怨这里那里不如城里好,可现在长大了,再想起来,反而有些怀念小时候的情景。
但他和父母很有默契,都没有提起上一辈人的现状。因为几乎不用大脑都能想到,几个七八十岁的老人,在这末世里,几乎不会有丝毫活下来的可能。
“你倒是会享受。”
在现在还能这么跟桓楚说话的自然只有陈大女王一个人,她直接坐在了桓楚身边的一张矮椅上,明亮的火光映着她的脸颊,显得愈发晶莹剔透起来。
桓楚从她手里拿过几个剥好了的瓜子塞进嘴里,轻声问道:“怎么?吃饱了?”
陈玟雯忿忿地看着这个从自己手中抢食的男人,鼓着腮帮子说道:“你以为我是你们这些饿死鬼投胎的家伙啊,一碗土豆泥就够我撑的了。”
桓楚哈哈一笑,也不纠缠这个问题,只是眼里带着戏谑和怀念的眼神看了陈玟雯一眼,说道:“城里来的大小姐,没见过这样的家什吧?”
陈玟雯眨巴着大眼睛点了点头。
她从出生开始便过着千金小姐的生活,倒还真没有见过这里的装潢,此时仔细一看,不禁觉得有另一番风味:“这里挺好的,比起我那的房子,更有家的感觉啊。”
桓楚嘴里发出咀嚼瓜子的声音,含糊不清地说着:“城里小姐不知道乡间疾苦,自然会这么说。这样的地方,等你呆个两年你就受不了了。”
陈大女王哼了一声,反驳道:“你不是城里来的?你就受得了这样的苦?”
桓楚哈哈一笑:“我可不是城里人,我这前半生可有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乡下度过的。”
“那你凭什么就说我受不了这里?”陈玟雯依然不服气。
桓楚眼中的思念之色更浓:“你想想啊,没有卫生间,没有热水,电视也只能收到几个台,更别说什么网线了……整个小村里也就只有一家副食品商店,别说你平时喝的那些外国酒了,就连青岛燕京都要看运气……”
陈玟雯看见了桓楚的神色,自然知道他是在怀念过去,也没有打断,只是静静地听着他的话。
这间原本因为失去主人而显得了无生机的民居里,一时间竟溢满了浓浓的温馨,让人生怕这只是镜中花水中月一般,似乎一碰就会消失不见,根本不敢去触碰。
这说的自然是循着烟火气息而来的李峰和庞乐二人。一个不知事故的尸王和一个智商极低的疯狗,本来一人是进来蹭暖的,一人是跟来保护老板的,可二人似乎也感觉到了老板的心思,感觉到了里面浓浓的温馨,根本不敢打扰,只是如同门卫一般,站在了门前。
李峰点燃一根烟,靠在了墙壁上,轻轻对着庞乐说道:“其实,我真的挺羡慕你们人类的,有感情,有回忆。而我,什么都没有,从有意识开始,就是一个人活着……”
“哪怕突然有了值得高兴的事情,或者看见了什么有趣的东西,也找不到可以诉说的对象。真他妈的孤独……”
在室内气氛的影响下,尸王也忍不住透露出了几分内心的真实情感。跟着桓楚等人过了这么久,他当然知道眼前的庞乐是个不能很难理解自己话语的弱智,突然发现自己跟他说了这么多,忍不住摇头轻笑:“我跟你说这些做什么,你又听不明白……”
低着头,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准备点燃,却发现自己翻遍全身上下也没有找到打火机。
李峰正想着究竟是进去打扰老板和老板娘还是出去找人借火时,一束火苗凑到了他的嘴前。
借着火苗点燃了嘴上的烟,李峰正要向借火人道谢,却突然感觉一只手掌重重地拍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抬起头,便看见不知什么时候走到自己眼前的庞乐。
因为老板习惯吸烟,为了以防万一,庞乐总是随身携带着几个打火机。此时他一手拿着火机,一手按在李峰的肩膀上,目光里却不似以前一般的呆滞或者凶狠,反而透露出几分理解之色。
“朋……友。”庞乐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李峰,嘴里艰难地吐出了一个词汇。
李峰的双手也搭上了庞乐的肩膀,哈哈一笑:“是啊,咱俩是朋友呢!也就咱俩是朋友了……”
笑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现在酒店里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庞乐是个傻子,虽然桓楚十分倚重他,甚至经常与他形影不离,可除了老板和陈玟雯,几乎没有人会和这个傻子聊天。
李峰的处境和他差不多。以前认识的人都知道他是只高阶丧尸,自然没几个有胆子闲得无聊和他胡扯。而铳剑团成立之后,桓楚便任命他担任了执法部的部长,更是不会有人主动和他搭讪。
这两个男人,几乎成为了整个酒店里最孤单的人,也成了彼此这一生到目前为止,唯一的朋友。
而在门外两个大男人真情流露的时候,陈玟雯仍然在听着桓楚的倾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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