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责周应秋等“为魏忠贤走狗”,显然没有掀翻逆案的意思。弘光一朝诛杀
“从贼伪官”仅光时亨、周钟、武愫三人,周镳的被牵连勒令自杀,另有原
因,这里不能细说。
总之,把弘光一朝的党争说成是马、阮阉党同东林—复社“正人君子”
的较量并不正确。核心问题始终是围绕着“定策”而展开的。李清记载了八
月间在弘光帝面前的一场争论:“时阁臣士英与曰广同诋上前,曰广曰:皇
上以亲以序合立,何功?士英厉声曰:臣无功,以尔辈欲立疏藩,绝意奉迎,
故成臣功耳。”②阮大铖的起用虽出于马士英的推荐,但他的受到重用,由削
职为民被任为兵部侍郎、兵部尚书巡视江防,原因是他力主拥立福王,从而
得到朱由崧的信任。弘光即位之后,原先主张立潞王朱常淓或持保留态度的
大臣内心明白自己已经失势,朝廷大权实际上落入了“定策”武臣和迎合四
镇的马士英等人手中,而这种局面又是他们一手造成的。他们像哑子吃黄连
一样有苦难言,一部分人借攻阮大铖、攻四镇,想稳定自己的地位,结果败
下阵来,自行引退,如兵部侍郎吕大器、大学士高弘图、姜曰广、吏部尚书
① 刘宗周《刘子全书》卷四十,刘汋《刘子年谱录遗》。
② 李清《三垣笔记》卷下《弘光》。姜曰广《过江七事》云:士英已而时录一小词示曰广:“若使同官不
相妬,也应快杀窦连波。”夏完淳《续幸存录》所记“阳台歌舞世无多”作“阳台欢舞世间无”。《鹿樵
纪闻》所引字句与夏基本相同,但“快杀”作“乐杀”。姜曰广为当事人,所记可证确有此事。
③ 李清《南渡录》卷四。
① 李清《南渡录》卷一。
② 《南渡录》卷二。
张慎言;另一部分则委曲求全,如史可法被迫交出首席大学士的职务,“自
请督师”。弘光元年(1645)三月史可法在一篇奏疏中痛切陈词:“臣草疏
甫毕,哀痛不胜,溯流穷源,因致追恨诸臣误国之事非一,而门户二字实为
祸首。从门户生畛域,从畛域生恩怨,从恩怨生攻击。所以《春秋》之始,
首严朋党之诛。而门户之名,竟结燕都之局!”①可见,他也意识到自己深受
“门户”牵制之害。另一位东林钜子钱谦益的表现更具特色。他在南京立国
前竭力鼓吹立潞;马士英、阮大铖得势后,又摇身一变,为马、阮唱赞歌。
在奏疏中说:“臣观三十年来,文臣出镇,克奏肤功者,孙承宗后马士英一
人耳。”又说:“先帝钦定逆案,一时握笔之臣,未免轻重有心,故出故入。..
逆案之故入者,阮大铖当周宗建攻逆阉时实赞其议,安有引人攻阉而身反赞
导者?”②由于他转变得快,由礼部侍郎升任尚书。
弘光立国仅仅一年时间,大臣联袂而去,给人们一种印象似乎是马、阮
奸臣当道,驱逐群贤。实际上是因为参预定策者多为大臣,在定策中持异议
者自必不安其位。另一个原因是那些致仕回家的大臣并没有料到清兵南下,
弘光政权迅速瓦解,他们原以为可以雍容有度地在家乡或借寓之地(如张慎
言)过乡绅日子,等待朝廷局面改观时东山再起。自然,他们又一次失算了。
事实证明,弘光一朝的大臣当中没有一个安邦定国之材。
朝廷大臣矛盾激化,旷日持久的唇枪舌战,置国事于不顾。一些有识之
士也感到国难当头,应当捐弃门户之见。七月,户科给事中熊汝霖上言:“臣
观目前大势,无论恢复未能,即偏安尚未稳。孜孜讨究,止应有兵饷战守四
字,今改为异同恩怨四字。”①“徐谕德■里居,感愤时事,贻同事书曰:今
日贤邪之辨,不可不明,而异同之见,不可不化。以君民为心,则和一之至,
不必合党同群,而自无不同。以职掌为务,则猷念各分,不必破党涣群,而
自无不异。用人者执此为衡,其忠君爱民,精白乃心者为君子,否则小人;
修职就业,竭节在公者为君子,否则小人。”②可是,弘光政权一直是在大臣
和军阀的钩心斗角中苟且偷安,在内讧中粉墨登场,在内讧中分崩离析。
① 李清《南渡录》卷五。
② 《南渡录》卷三。
① 李清《南渡录》卷二。
② 李清《三垣笔记》下《弘光·补遗》。
第五节 清廷接管畿南、山东等地和
山东百姓的抗清斗争
1644 年五月,大顺军西撤以后,山东、河北等地的大顺地方政权被明朝
官绅颠覆;清军占领了北京附近地区,由于强制推行剃头等政策,京师附近
的居民惶惧不宁,许多地方揭竿而起反对清朝的统治。三河县、昌平州、良
乡、宛平、大兴、霸州、东安、武清、漷县、天津等地“盗贼”“千百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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