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张秀才和狗娃一起,等张秀才走后,晓萍就会唉叹地说,“儿子啊,你长大后可不能象他一样,文不能文,武不能武啊!”
狗娃默无声地想着娘的话。张秀才不是正象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吗?在他父亲贾政眼里,贾宝玉不是也是武不能安邦,文不能治国吗?他突然想,会不会有一天张秀才也会看破红尘出家当了和尚?
显然,狗娃可不象张秀才,他干活有模有样,很象大伯那样子。
家里杂事,晓萍是不会让狗娃干的,她觉得男人应该干大事。所以,忙完农活,狗娃基本都是在家里看书,写作业。狗娃的字写得很好看,虽然晓萍不识字,但是,他的字一笔一画都很工整。
“儿子,你写得字怎么这么小啊?”,有一天,晓萍把他的字跟家里的对联比较后说。
“不会啊。”
“你看,你的字就象米粒那么大,而对联的字都有碗那么大。”
“我是用钢笔写的,而对联的字是用毛笔写的。”
“那你能用毛笔写吗?”
“我在学校有练过,但是我没有毛笔。”
第二天,狗娃看着她娘穿着干净的衣服早上出去,可是到了傍晚才回来。
“娘,你今天去哪儿了啊?”
“我去了一趟乡里,顺便帮你买了一支毛笔,你看”,她从她的布衣袋里掏出了两支小楷和中楷的毛笔,还有一瓶墨水。
“书店里有这两种笔,我不知道是用大的,还是小的,所以都买来了。店员说需要墨水才可以,所以我买了一瓶。”
狗娃这时才知道为什么她消失了一天,原来是她跑到二十里外的乡里特意为他买毛笔。他什么话也没说,赶紧打了一盆水给他娘洗脸。完了,还拿把扇子帮她扇着。他娘看着他的殷勤劲,倒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为了节省纸张和墨水,他用小楷的毛笔练习。于是练习毛笔字成了他白天的主要任务,他娘干活回来第一要看的就是他写的字,然后她会把它整齐地收好。
这就是一农村妇女对知识的尊重和渴望。
翻地瓜茎的时候,他娘要他跟她一起去干活,不为别的,因为地方远而在山林里,她一个人害怕。平时没有狗娃的时候,她是跟啊黄一起去的。
这是林间的一块空地,四周围都是高高的槐树,旁边就是一条山涧。一条小路蜿蜒而进,很少人知道这里。这是那次大灾荒后,公公偷偷开垦的,这块地让他们一家人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饥饿。所以大伯他们搬走后,这块地就属于晓萍她们家的了,而且公公特别交待不能把这块地荒废了。
狗娃是第一次到这里,他没有想到有这么优美的地方,特别是那山涧的水清澈而甘甜。
地瓜长势很好,晓萍教儿子怎么把草拔掉,怎么把地瓜的茎从地里拔出来。如果地瓜的茎在泥土里长根,以后地瓜产量就会很低,营养都在根茎上了。所以,必须把根茎长的根晒死。
干到中午的时候,他们俩人就在山涧的石崖上吃饭。也许是干活累了、饿了,也许是饭菜的可口,娘儿俩的心情特别好,胃口也特别好,他们吃得很香。狗娃怎么也没有想到,劳动能使人心情这么好。
于是,有一次他突然问张秀才,“你为什么不干点活?”
“干活太没意思了。”
“其实,干活很有意思啊。而且劳动是生存的基础。”
“是吗?”
“你可以试试。”
隔天,张秀才告诉狗娃,还是看书有意思,干活太累了。
如果一个小孩生下来就扔到猪圈里,那么他长大了,也许就不是直立行走而是跟猪一样在地上爬了。
“那你以后靠什么生活?”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狗娃突然觉得也许有一天他真的会成为和尚,不是他心向佛,而是为了一斗粟。
从他身上,他能理解他娘的话了。虽然他并不理解能写对联就是有知识这样一个狭隘的关于知识的观念。
他有点同情张秀才了。
张秀才的父亲是行政村里的干部,他的叔叔是当地学校的老师。他们家族在村里也算是望族了。
他父亲去行政村开会时总是穿着擦得蹭亮的皮鞋,这是村里唯一的一双皮鞋,是去县城买的。
张秀才虽然游手好闲,但是走路的派头一点也不比他父亲逊。诚然,他成了村里新闻发布员了,村里一有什么事,他总是发表与众不同的怪论。当然,没有人把他的话当作一回事,但是,对于他的这种不同的声音,还是有人很乐意听听的。
他是让张先生憎恨的人,不仅是因为他常常口不择言,而且他的该死的思想已经侵犯了张先生的领地了。
有一天,张秀才问狗娃,“你相信这世上有鬼吗?”
“不相信!”
“那你害怕鬼吗?”
“不害怕,我干吗要害怕不存在的东西!”
“可是,有人说你家里有鬼!”
“真的?”
十五 脱运
如果你在路边看到一件衣服,不管新旧,你都别去捡,因为这件衣服的主人一定是病得很重或是运气很差,就故意把它丢弃路边,谁穿上了,这个人的倒霉运气就会转到捡的人身上,这就叫“脱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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